问:
“没有厦门入口的公立小学可以上吗?”
回答:
“可以,只要积分足够高就行。当然,申请表格和学位数量也是因素……”
问:
“啊,如果积分很低,又没有厦门门怎么办?”
回答:
“……我去看看,找到了。如果你的家族是下面这种类型,或许还有机会。”
问:
“真的吗?它们是什么?”
咳咳(京剧口音),听我说
厦门市各区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意见中,都会有一篇关于各政策对象适龄儿童招生办法的文章。 它包含此信息。 看一看。
都是些什么人呢?
思明区
1、华侨及港、澳、台外国人的适龄子女
2.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
3.符合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
4、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并实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措施的招生对象,按照区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湖里区
1、华侨及港、澳、台外国人的适龄子女
2、
被厦门市、区表彰“见义勇为”的学龄儿童。
3、厦门市湖里区“550”高层次引进人才适龄子女。
4、厦门驻军(含武警)现役适龄儿童。
5.
厦门市政府、湖里区政府认可或表彰的人才子女
集美区
1、华侨及港、澳、台外国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申请入学
3.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申请入学
同安区
1、华侨及港、澳、台外国人的适龄子女
2、注重引进优秀孩子
3、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子女
4、境外“规模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境内(非本区注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子女
5、“银城113”人才、区拔尖人才、区农村实用人才
六、台湾同胞子女
7. 驻军的孩子们
海沧区
1、华侨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子女
2.引进人才、留学人员、高技能人才等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人员子女
3、按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
翔安区
1、华侨及港、澳、台外国人的适龄子女
2、人才子女招生
3.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情况
所需条件/材料
根据2017年政策,幼儿园学生大致分为两类: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和其他政策对象的儿童(如人才、军人子女等) .)
01
港澳台华侨及外籍适龄儿童(第六区)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适龄儿童
1、填写《港澳学生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家长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
2、适龄儿童的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公安部门为学生及家长核发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在厦门购买房产的,还须提供房产证;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适龄儿童的父母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非本市户口的,应当提供其父亲(母亲)在厦门工作、生活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即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常住厦门人口信息查询表或财产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注:《港澳学生入学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在线服务-服务须知中下载。
2.学龄台湾同胞
1、填写《台湾学生留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门购房、就业的证明;
3、学生及其家长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的《来往大陆通行证》;
4、本市公安部门为学生及其父亲(母亲)签发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注:《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在线服务-服务须知中下载。
3、华侨、外籍适龄儿童
1、填写《华侨华人、外国留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门购房、就业的证明;
3、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4、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本市公安部门为学生及其父(母)签发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注:《华侨、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在线服务-服务须知下载。
上下滑动查看
02
其他政策关怀对象
思明区
1.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
6月1日至6月25日,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直接证明材料家庭关系。 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予以就学指导和安排。
2.符合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
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厦交[2015]32号)要求和程序,区教育部门将核实指导安排上学。
3.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并实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措施的招生对象,按照区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湖里区
被厦门市、区表彰“勇敢行动”的学龄儿童。
1、市政府或区政府颁发的表彰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受表彰者及其适龄子女居住在湖里区的证明材料。
厦门市湖里区“550”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学龄儿童。
1、“550”高层次人才引进审批表;
2、“550”人才及其适龄子女居住在湖里区的证明材料。
厦门驻军(含武警部队)现役子女。
1、现役军人须提供军官证(士官证),武警须提供警官证;
2、军人结婚证及其他证明亲子关系的法律文件;
3、配偶及子女在湖里区居住证明。
厦门市政府、湖里区政府认可或表彰的人才子女
1、市政府或者区政府出具的证明或者文件;
2、申请人及其适龄子女居住在湖里区的证明材料。
注:所有政策性照顾对象均须提供学龄儿童及其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集美区
1、申请入学的优秀人才子女需提供材料
1.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文件(《厦门市人才引进优惠证》、《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身份证明》、《留学人员工作许可证》、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或可以确认身份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2份)A4;
2、申请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户口簿、出生证明、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A4;
3、厦门居住证明(在厦门买房的需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厦门租房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A4;
4、持有厦门市人事局核发的《厦门人才引进优惠证》择校的重点引进人才子女,应提供书面申请,简要介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子女的身体情况,并说明就读学校的情况。他们选择就读的原学校。 复印件(2份)A4。
2.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材料
1、军人所属团级以上政治机关编制并在部队内公示无异议的军人子女优待公示清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其中,优先受益人由所属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汇总报省军区政治部门。 经确认并签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军人子女户口簿(主页、户口、子女页)、军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军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同安区
1、注重引进优秀孩子
1.申请表
2、请求入学的监护人出具的入学申请表(详细说明人才引进时间和要求学生升读的学校名称);
3、厦门市人事局出具的重点人才引进优惠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子女(按教区招生安排)
1.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居住(临时)居住证,
4.劳动合同
5、参加社会保险
6、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3、境外“规模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境内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非本区注册)子女、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 监护人照顾学生申请表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5、区经贸局出具的《护理入学审核情况表》
6.监护任命书(任期满一年)或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7、申请人薪资证明材料(2017年7月之前员工薪资明细表,当前页)
8、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016年)
4、“银城113”人才、区拔尖人才、区农村实用人才
1.申请表
2、荣誉证书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台湾同胞子女
1.申请表
2. 监护人照顾学生申请表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 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护照、境外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6. 驻军的孩子们
1.申请表
2.监护人照顾学生申请表
3、驻军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
4.监护人现役军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注:以上各类申请表的电子版将在各教育局公布。
上下滑动查看
翔安区
一、天才儿童招生办法
申请政策性招生的人才子女,自6月起须向翔安区教育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6月1日至6月23日。 档案、出生证明等材料由翔安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就学。
2.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情况
海沧区
1.引进人才、留学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他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人员子女
家长须于5月25日至6月2日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6月13日至6月15日,家长提供《引进人才子女(留学人员)入学申请表》(附件7)、居住证明、工作证明、资格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家庭户口簿,和出生证明。 证件、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需送至海沧区教育局(滨湖北二路1号海发社区7楼)现场确认。 对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如果您尚未办理海沧区居住证,应先到派出所办理,然后再进行网上登记。 如果您在海沧区购买了房产,网上登记时应填写房产证号码或购房合同号码。
2.享受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对象是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办理家属手续成员陪同军队。 其中,以下对象可以优先照顾(以下简称“优先照顾对象”):
(一)作战部队、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确定的一类(含一类)以上偏远边远地区现役军人子女、驻三类(含一类)海岛部队现役军人子女3级及以上)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指定,以及在航空、潜艇、航空航天、核相关岗位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包括:在上述领域、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现役军人(含已经和将继续工作3年以上的),以及有子女的。 在本地区、本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二)烈士子女;
(三)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
(四)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
(五)战时荣获二等功或者三等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平时二等功”是指按照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表现取得的功绩; “作战部队”是指师级以下执行战备值班的作战部队。 优待条件中三等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不包括集体功绩和集体荣誉称号。
温馨的提示:
在微信公众号“厦门便民网”聊天对话框中回复以下内容即可获取相应服务:
积分录取最新动态回复【积分录取】查看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