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发布了《2024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生招生简章》。 详情如下所示: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4 博士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院是中国政府创办的第一所西医院校。 具有百年历史,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 其学科涵盖医学门类中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等。 、护理学、医学技术、中西医结合以及理学、教育学、哲学、管理学、法学等门类的部分学科。 医学系通过三种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生: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结合、“申请-评审”。
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溢”的原则,通过分类选拔、多重考核、综合评价选拔博士生。 相关招生信息可在北京大学医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网址:)及相关院校(医院、研究所)(以下简称院校)网站上查询。 2024年北京大学医学院招生的学校、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等详细信息,请参见《2024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1. 培训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品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掌握扎实广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医学、健康科学或专业技术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2. 学习方法与学制
1、医学系博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培训类型为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博士生招收面向在职就业的候选人。 考生报到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医疗部门在录取时予以确认。 录取的非全日制博士生须按要求提供《非全日制博士生档案受理证明》,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生须按要求提供《定向非转学人员证明》。
2、学术学位博士生(含药学、公共卫生应用)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学制4年; 专业学位博士生,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学制3年; 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限为5年。
3.在校硕士、博士学习。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医学部有关规定,择优申请进入博士阶段。 硕士、博士学习年限合计不少于5年。 具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医学部规定申请进入博士阶段,并按学院有关规定,成绩优秀者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期限博士阶段为3年。
3、选择方法
1、申请-评审(详见“五、“申请-评审”注册与评审”)。
2、保送免试: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医学部通过保送免试的方式接收全国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详细申请事宜请参见《北京大学卫生部2024年推荐免试录取》研究生指南。
3、硕士、博士联合学习:经医学部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拔进入博士阶段。医学部和学校。
四、注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攻读博士学位所需学术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当年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已获得国(境)外院校学位的,还须取得留学人员出国留学机构颁发的《国(境)外)证明》入学前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攻读博士学位之日止)的人员,可以按照同等学历申请攻读学术博士学位,但还必须具备:
① 完成本专业硕士学位所需全部课程(以医学系硕士学位培养方案为依据),提交继续教育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②您申请的专业与您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似;
③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在国家级统计来源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与应用学科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在全国统计类期刊中)前五) 。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申请-评估”中,申请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英语水平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托福(网考)成绩90分以上(2022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2)GRE成绩305分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3)GMAT成绩600分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4)通过国家外语水平考试(PETS-5)(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40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6)雅思(A类或G类)6.5分及以上(2022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7)全国大学英语专业考试八级(TEM-8)及格以上
(八)参加过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全英语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并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博士生,须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或合格证明(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
6、符合学院要求申请的其他条件。
5.“申请-评审”报名及评审
1. 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于10月11日上午9:00至2023年12月4日下午17:00登录北京大学科研招聘网站
(网址:)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
北京大学科研招生网网上报名流程详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网址:
); 本招生年度,每位申请者最多可申请北大内部两个专业; 报名费每份200元,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北京大学科研招生网站网上缴纳; 一旦付款成功,将不再收取报名费。 被退还。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状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学院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或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修改申请人的注册信息。 因网上申请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申请人无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须参照《2024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和《医学系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名单》填写申请表。
特别提示:
(一)申请前,请仔细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并与10月中旬公布的免试录取推荐考生名单进行比对。
(二)考生错误申报已完成直博生招生计划的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院不得允许复试。 也可根据生源情况,征得考生同意,确定考生的申请是否属于学院范围。 根据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进行调整。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院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院校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到报名网站下载。 打印后,您必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学位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交培养单位(含境内(境外)院校)证明函件;已获得国外(境外)学位者院校须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包括对拟申请学科和专业的了解以及研究计划的制定,约3000字,模板下载网址:
,
[招生]第15项);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单独盖章,并由推荐专家在印章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申请学科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模板下载网站为:
,
[招生]第14项);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供确认;
(9)往届毕业生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学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相关证书复印件;
(十)已签订定向培训、定向就业协议且仍在协议有效期或其他规定期限内的,须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十一)所申请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所申请院校招生细则)。
申请材料寄送时间和地址请参阅各学院《申请-评审》招生细则。 详细规则链接见附件,将逐步更新。
3、评估与评价
考核评价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组织。 具体程序和要求请参阅学院招生细则。
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供招生学院审核。 持有外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境外)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若学院对申请人的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
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者还须额外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笔试)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两门主干课程。
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用笔试、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笔试(包括同等学历的附加测试)和面试技巧的评分均为100分。 60%视为及格。 笔试、面试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招生复试安排及具体办法请关注本宣传册附件各学院招生细则(已成功更新)以及医学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的通知。
6. 入场
医学系将对学院的考核程序、招生人数、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核。 对审查合格的,学院将公布拟录取名单。 申请人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未在今年规定时间内参加初试和复试的,不予录取。
拟录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生的考生,须在发出录取通知书前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明。
被录取的博士生应在报到注册当日向招生学校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供招生学校核对。 未取得学位证书者,不得报名。 持有外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境外)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被录取的新生入学资格仅在本学年有效。
七、专项规划(项目)
(一)医学创新跨学科博士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探索依托国家高水平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急需急需学科,医学部将继续探索实施2024年医学创新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项目(在招生目录“研究方向”中标注“(医学创新交叉学科项目)”)。 本项目招收的博士生均为全日制学生,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入院前须将人事档案、户籍转至医学系。
本项目后续批次招生专业目录通知请关注网站。
(二)其他
北京市定向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条件以北京市卫健委要求为准(招生目录“专业备注”中注明“北京市专项计划”)。
“强军计划”、“骨干少数民族计划”等国家专项申报条件与普通考生相同,相关申报资格由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对经学院组织复试合格的,学校根据国家政策、特色专业数量、生源来源、学科分布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
申请其他专项计划/项目的考生应向申请院校咨询或查阅相关项目招生简章和院校招生简章,了解申请要求。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医学系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九、入学及体检
新生应按时报到。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提前向学院书面请假。 两周后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除医学系硕士、博士研究生外,所有入学新生均须进行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新生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0. 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收入10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收入15000元/年。 非全日制学费将另行公布。
11. 奖学金、助学金
为了鼓励博士生科研创新,医学部形成了完善的资助体系。 详情请参见北京大学医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生资助制度简介》及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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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转移就业
非定向就业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生,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转送医学系。 按规定人事档案调入医学系的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招生对象为就业型、非全日制博士生,医学系不接受人事档案转让。 对于人事档案未转入医学院的博士生,医学院不接受户籍转移,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承担任何责任。就业派遣。 毕业后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主创业; 原就业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因取消、合并等原因无法返回原工作单位的,应当自行寻找工作。
专项博士生的转学和就业派遣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13、违规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申请信息的真实性。 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申请和录取资格。 。
2.报考者或考生应自觉树立遵守规则、遵守纪律、诚实参加考试的意识。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医学部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不得泄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其他内容。复试结束前补齐相关信息。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研究生考试报名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构成违法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医学系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虚假宣传或其他违法行为涉及考试规定。 参与招生的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当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避免办理相应的招生工作。 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追究责任。
14、信息披露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校将有关博士生招收、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的相关说明通过网站。
2、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部门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申请人对学院博士招生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请求,学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给予答复。 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
15、其他事项
1.有关招生院校的更多信息,请参见相关院校的网站。
2.医学系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
3、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医学部和招生学院下发的相关文件和通知。 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医学部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公布为准。
5、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六、如上级部门出台2024招生年度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医学系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16. 招生咨询
1、考生须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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