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适应黑龙江省公安厅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国、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公安局考试录用科员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发布方式
全省2017年公检法系统计划考试已招收4293人; 其中,公安系统2100人,检察系统991人,法院系统1202人。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及各系统、市(州)公务员部门即日起在省级新闻媒体发布公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j gwy.gov.cn)发布具体招聘方案。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9日出生)。 应届硕士生、博士生(非就业)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出生)。 每月10日或之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品行良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具备省公务员部门规定的拟任职务所需的其他资格。
项目学生岗位仅限参加我省“选派高校毕业生下村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农村义务教育特殊岗位计划”阶段学校教师”,服务期限仅限合格且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其他人员不得申请。
其中,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学生包括省项目学生管理部门招募和派往省内或省外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本次招聘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系统改革深入推进,重点为公安系统招聘人才。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黑社发[2015]18号),各县(市、区)、乡镇、农村对符合政策的交通困难、边远地区(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可根据需要,将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文化程度放宽至高中、中专。雇主。
报考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考生,需就读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的高中(中专)机构(大兴安岭地区指大兴安岭地区学校,不含内蒙古自治区内学校),完成高中学历,并于2017年3月9日(含)前取得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并有相应的学籍档案。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参加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实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 有在军队团及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的经历。 被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现役军人、现役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被允许申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016年10月1日前,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截至2017年3月9日,尚未处于取缔期的人员; 公务员和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五年的;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不得申请考试。
此外,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婚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直属职务。”属于同一领导或有直接关系。 具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其中一人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三、报名程序
全省2017年公安局、法制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照片传输、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 )。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2017年公安局法制考试公务员招聘计划》。
即日起,申请人可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询。
如需咨询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备注等信息,请直接联系相应的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9日至3月13日,报名网址为: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并上传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3月9日9:00至2017年3月13日17:00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并上传个人成绩单。根据需要进行身份验证。 近期未戴帽子的电子照片一张(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可参见网站)。 逾期报名将不再受理。
2.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申请人应当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不合格,需要补充材料的,可在说明具体原因并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填写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在规定期限内变更申请其他职位。 如果申请人对最终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以在线提交仲裁申请。
3.付款确认。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3月9日9:00至2017年3月14日17:00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成功缴纳考试费后在线注册,至此注册流程结束(付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在线说明)。
(3)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7年4月17日9:00至2017年4月21日17:00,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到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密码。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下载附件《应聘指南》,了解本次招聘的详细政策。
2、今年我省公安、司法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偏远偏远地区县(市、区)和乡(镇)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考试以及省、市(地)政府直属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同步报名、同步考试的方式。 请考生谨慎选择考试类别。 报考人员在一种考试类别中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考试招聘各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和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行为。因原因、未依法执行回避规定以及其他失信行为,除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外,还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录用检查的重要参考并将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应聘者须时刻关注网络公告,保持沟通畅通。 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 若因个人原因招考单位无法联系到应聘者而错过考试,相关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省公务员部门对报名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在笔试前对个别职位进行资格现场确认,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个别职位报名的调整建议。关于确认结果。
6、同一职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未达到5:1的,原则上减少、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特殊情况,经省公务员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已申请职位被取消的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7、应聘特殊岗位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申请法院系统部分书记员职位时,须参加电脑打字技能考试,未通过者,不予录用。
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镇低保人员,须在网上登记成功后,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文件,到指定时间、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缴纳。部门或扶贫办。 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省公务员部门审核确认退款。
十、本公告中年龄、资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9日(含)。
11、政策咨询热线:0451-12333;
缴费咨询热线:4001-500-800。
4.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由省公务员部门组织。
1.公共科目笔试
一般职位申请者仅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局、法律类)”和“应用理论(公安检察院、法律类)”两个科目,每科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特殊岗位的人员,必须根据报考岗位的要求,参加《警察录用专业科目考试》、《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 各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
3、笔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一般职务候选人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应聘成绩)÷2
(二)报考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2+申请作文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四、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定于2017年4月22日-2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5、确定笔试及格分数线
为保证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部门将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5. 确认候选人面试资格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最低的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单位公布的拟录用人数的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对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需要减少或合并招聘计划。 减少、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考试比例。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网上公布。 若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名额。 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或低于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的申请人,不得进入面试。
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确认捆绑职位申请人的面试资格。 申请捆绑职位并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需在面试前再次报名,以确定具体应聘的职位。
各招聘单位在确认现场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资格时,将验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以及该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需要学历证明的,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证明。 应聘者应按照各招聘单位的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所需材料,并积极配合现场资格确认工作。 申请入职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军人以及申请2017届应届毕业生项目生的,须按照省项目生主管部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必须在第一时间参加上述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 审核通过后,方可持有有效证书,参加各招聘单位组织的现场资格确认。 在职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书面证明。 如所提供的主要信息不真实,应聘者将被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6、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检查
面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总测试分数以百分比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的顺序确定体检考生。
体检由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相关政策规定在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检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及招聘审批
对确定拟录用的人选,市(地)级以上公务员部门及各系统按照规定进行录用前公示。 公示期为7天。 公示后无异议的,各市(地)、各系统公务员部门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部门。 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招聘手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科考试范围以《2017年考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录用公务员公科考试大纲》为参考。 目前社会上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7 年 3 月 2 日
标签: 公务员 考试网 公务员报考 公务员考试职位 公务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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