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就业登记证不再作为高校毕业生录用、落户、接档、转学的必备材料; 教育部门建立了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成为高等学校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依据。 必要的部分。
教育部要求各地明确本地毕业生去向登记办法。 教育部委托学生服务与质量发展中心开发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提供毕业生去向信息自主登记、确认、查询验证功能。 全国高校要尽快推广使用。 2023年,省级就业部门可以选择使用全国登记系统或省级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进行毕业生去向登记。 采用全国注册系统的省份要推动地方高校统一开放使用,确保数据上报同步准确; 使用省级注册系统的省份必须具备毕业生自主注册功能,并通过接口与国家注册系统实时同步数据。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变更后及时更新
教育部要求,高校要引导毕业生在离校前自主登记信息,并严格审核和把控登记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毕业生报到后去向信息如有变更,须于当年8月31日前及时更新。
毕业生离校时须确认目的地登记信息。 确认后,毕业生可在全国报名系统中查看(或下载)目的地报名信息表。
根据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的需要,毕业生可向有关部门提供个人去往登记信息表或核验号码、核验二维码,以供查询核验。 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可使用毕业生姓名、转账号码或验证码在全国户籍系统中进行网上验证,或使用验证码扫描学信网App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开展离校时档案移交、户口迁移等工作。 毕业生档案转移时,须向档案接收管理部门提供就业单位、转移编号等信息,供档案接收管理部门查询使用。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