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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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关于对2020年河北省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远程培训的通知》(冀教中心〔2020〕4号),2020年远程培训工作全体中小学教师的安排如下:

1. 培训对象

在职教师。 参加今年国家培训计划和省级培训的教师无需参加本项目。

2、培训项目

河北省2020年全体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定期项目(简称“定期项目”)。

3. 日程安排

1. 注册

2、正式培训:2020年12月11日开始,2021年3月25日结束,分为以下四个学习阶段

第一阶段:12月11日至1月31日,完成公共课程学习(12小时或250分钟)。 如果没有完成本阶段的学习任务,将无法进入第二阶段的学习。

第二阶段:1月1日至2月10日,完成专业课程和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程的学习。 如果没有完成本阶段的学习任务,就无法进入第三阶段的学习。

第三阶段:2月1日至3月10日,参加班级培训活动。

第四阶段:2月10日至3月25日,完成实践作业(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的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微课,三选其一)。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由基础教育师资培训网络维护和管理。 客户服务热线为:400-669-9800。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维护和管理。 客户服务热线为:400-812-1228。

3、登录学习网站:参赛教师须从河北教师教育网()登录。 具体操作如下:点击右上角“教师登录”——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并点击“提交”(如果忘记密码,可以点击“找回密码”)——点击左侧导航栏“项目培训”--“正在进行的项目”--点击右侧培训项目“项目名称”下的“2020年河北省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远程”--“进入学习” ”。

必须登录河北省教师教育网学习,通过其他渠道学习不累积学分。

4.选课:选课总学时不少于52学时,其中必须选择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卷)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二、三、四、五中九届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专题课程不少于4小时,师德师风课程不少于4学时。 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卫生教育、心理咨询等课程不少于4小时。 专业课程必须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选择。

参训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需要选择相应的培训课程,分为不同学段和科目。 其中信息技术和学科融合课程不少于15学时。

5、考核方式:从在线培训、参加课堂培训活动、实践作业三个维度进行考核。 在线培训通过者得50分,未通过者得0分; 参加班级培训活动扣10分,一次不参加扣0分; 实践作业中表现优秀得30分,及格得20分,不及格得0分。 资格标准:最终成绩≥80分,且必须参加至少一次班级培训活动。 线下培训活动属于非必要考核项目。 活动形式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优秀成绩记10分,合格成绩记7分,不合格成绩记0分。 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学生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略有不同,请登录学习平台仔细阅读。

6、培训经费: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河北省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费用为每人每年100元。 培训费用必须为参加教师所在学校每年教师培训公共经费的5%。 计入费用。

标签: 培训 研修 合格 阶段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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