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月19日上午,徐汇区教育局回复记者称,已知晓此事,“正在调查中”。 2月19日中午,澎湃新闻从涉事学校获悉,涉事女教师张某已被停职,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 当天下午,一名自称聊天记录照片主人的女子称,这些照片是戴张冠丽的,是盗用自己的肖像。 这件事还没有结束,还有一些细节值得澄清,暴露出的问题值得详细分析。
“师生恋”是这起事件最鲜明的印记,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如果这是一起“老师出轨”甚至“老师出轨家长”的案件,那顶多只是一个花絮而已。 当事人的道德有问题,但不会被所有人知道。 “30岁成年女教师与16岁男学生发生乱伦关系”,足见师生关系的特殊性。
众所周知,中小学教师在师生关系中享有绝对的主动权,更何况是这次事件中的班主任。 在权力关系和社会地位上,教师对中学生享有绝对的支配地位,对学校几乎可以实现“生死”的控制。 一个换个座位,一句夸奖或者一句夸奖,一句“开灶”,就足以牢牢地控制住学生。 准确地说,成人教师如果想在两性关系中“操纵”“占有”甚至“玩弄”异性学生,几乎可以说是“十有八九”。
“师生情”、“师生不伦”,自古以来都是礼仪所不能容忍的。 除传统伦理观念外,本次事件还有一个特殊因素:涉事学生尚为未成年人,人生观、世界观不完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学校应提供全面的性教育和安全教育,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不难想象,即使中小学的“师生爱”是“两厢情愿”、“不作弊”,但这种师生爱会带来各种潜在的危害,负外部性也不会产生。很小。
这种“师生恋”、“师生不道德关系”不仅容易被扭曲、堕落为教师对学生单方面的“性剥削”、“性侵犯”,而且还很容易衍生出教学等问题。 、评估和拒绝。 网络利益转移过早地将成人世界的污泥倒入中小学校园,损害第三方利益。 张作为一名异性恋教师和班主任,理应特别注重对学生性知识的传授和安全意识的培养。 但事实上,他犯下了通奸罪,并犯下了“主动与学生发生不道德关系”的罪行。 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涉嫌性侵犯。 未成年人犯罪。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任何形式的淫秽、性骚扰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案件的。 《关于处理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意见》也明确规定,这种行为属于“失范”。
这件事在网络上疯传后,有人认为“小男孩占了便宜”、“张给男孩祝福”。 这样的言论无异于为张的行为“开脱”,完全站不住脚。 无论法律法规还是实际情况,中小学师生之间的“师生情”都应该平等对待,不应该有“男师女生”“女师生”之分。与男学生相比”。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中学师生之间发生不正当关系,无论师生性别如何,无疑都是“重罪”或“轻罪”。 美国各州的法律都有类似的规定。 一名中学教师与未满18岁的学生发生乱伦关系,无异于“看守偷窃”,同时放弃了对学生监护的法律义务。
去年,美国发生了多起类似案件:24岁的密苏里州教师瑞奇·林恩·劳克林因向一名16岁学生发送裸照并邀请该学生到自己家中发生性行为而被定罪。她的丈夫不在家。 并面临20年监禁; 马里兰州 31 岁的女中学教师梅丽莎·库迪斯 (Melissa Kudis) 也因与一名 14 岁学生发生多种不正当关系而面临“6 项性侵犯指控和 8 项性骚扰指控”。
因此,针对此次事件,思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师生关系准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也明确规定:“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制度”、“建立预防、报告、预防未成年人性骚扰的工作机制”。 《应对性侵犯和性骚扰》和《青少年教育》等条款,以及参照发达国家的“禁止就业”、“安全审查”或“刑事定罪”等立法规范,也是值得借鉴的做法。
王静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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