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初升本科”工作的通知》 (湘教发[2020]67号)根据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从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省内高职院校部分专业选拔优秀毕业生入读相应本科专业2020年获得我校学位,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我校学位要求者,授予学位,同时授予学士学位。 为有效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组长:刘长庚
副组长:刘建民、刘茂胜、陈灿军
成员:刘征、蒋永伟、杨开清、文杰、潘斌
成员:李建梅、刘辉煌、温秉勋、刘铁明、郭力、曲锡龙
成员:曹松、林某、尹翔飞、王华秋、肖萍飞、徐岩、宁国良
成员:欧谦、李永辉、罗立伟、向展宏、王晓英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刘征
相关学院成立以院长或分管副院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 各二级学院应将领导班子成员报学校“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
评选范围及比例
评选范围为2020年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省内高职院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外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财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司法警察职业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College) 三年制或部分五年制普通大学某些专业的毕业生。 推荐比例为各专业平均成绩前4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
推荐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免试“专升本”资格可免试随本校专业学生到其学校签约的“接收院校”相应专业学习,不占用当年“专升本”推荐名额及招生计划。
三
推荐条件
1、德、智、体、艺、劳动技能全面发展。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推荐学生学习成绩同等的,优先考虑未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 因违纪违规被记过以上(含记过)的,取消选拔资格;
(四)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参加一次“专升本”选拔推荐。 学业警告期间被降级或同级录取的学生,取消选拔、推荐资格;
(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学习。
2、各学科平均成绩位居本专业2020届毕业生前40%(以课程首次考试或考核结果为准)。
合作学校将按照学校课程平均分的排名方式,从高到低推荐优秀学生。 各专业平均成绩前40%的应届毕业生将参加选拔。 如果有前40%的学生自动放弃“专科转本科”选拔资格,可以按条件升序排列。 同时,推荐学生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测试(A级)或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350分以上。
3、服完兵役、退伍的在校生“升学为学士学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返校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推荐条件与我校应届毕业生同等。 被我校录取的人员将单独列出,不占用我校当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 其中,服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成绩者,可免试,陪同本专业学生到我校相应专业学习。
四
选拔程序
1.建立“学士对学士”合作关系
凡有意向与我校开展“专升本”合作的高职院校,须于2020年4月25日前联系洽谈,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 在签订“专转本科”合作协议前,合作高职院校须将相应“专转本科”专业的培养计划、教育计划及实际课程报我校审核,并确认相应的“专科转本科”专业(仅限一个专科专业对应对应的本科专业)(见附件1),专业不相同或不相似的,不能“兼升学士学位”。 协议签订后,我校将提交“专升本”签约合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合作协议及“专升本”招生计划申请人数根据办学条件和省教育厅签约情况(见附件3)确定。 高等教育部。
2.合作专业申请
4月30日前,根据协议,合作高职院校与我校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完成相应的合作专业申请(学生网上报名的前提条件) )。
3.学生网上注册
5月1日至10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须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副学士学位信息管理平台”(网站)进行报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表见附件4) 。
4.报告推荐列表
(一)各合作高职院校组织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转本科”招生考试免试推荐审核表》(见附件5),经学校审核后公布无异议后,5月20日前,各合作学校将申请报省教育厅职业资格办公室审核。 5月27日前,省教育厅将核查结果反馈至各高职院校。
(二)各合作高职院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全部推荐名单报送我校(见附件6、附件7),我校于5月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办审核三十、6月6日前,省教育厅将核查结果反馈我校。
各推荐高职院校要对参加“专升本”项目学生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实,并查明责任人。 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予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 因推荐审核不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荐职业院校承担。
5、组织选拔考试
我校根据省教育厅审核下发的参考生名单,组织统一选拔考试。 考试科目分三个: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英语(英语专业为口试); 其中,日语主要考试科目为基础日语、商务日语、日语口语。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三门考试总分为300分。 “专升本”选拔考试定于7月初举行,具体时间稍后通知。
六、入学及注册
(一)根据综合选拔考试成绩(含加分)和各推荐高职院校意见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按照专业录取比例确定预录取以及省教育厅下发的“专科升学本科”计划数量。 列表。
(二)预录取名单由双方合作学校公示7天(同时在校园网站上公示)。 如无异议,学校拟于7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办审核(见附件8、附件9)。
(三)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录取名单,我校拟于8月10日前后向学生发出“专科升本科”录取通知书。
(四)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名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7. 审查
我校将于9月30日前完成“专科转学士学位”学生的学籍注册。注册时,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信息,确保与注册信息一致。 逾期不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学生自愿放弃入学而造成的空缺,不予补录取。 同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令第41号)第十一条规定,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复试。学生注册前须遵守招生规定。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录取程序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取得的入学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能否保证在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复试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视为复试不及格,取消其入学资格。 情节严重的,学校将将该学生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检时发现学生身体、精神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且经学校指定二甲以上医院确诊需要居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其入学资格。
五
工作安排
2020年“专升本”工作安排如下表:
六
别的东西
1、加强组织领导。 “专升本”工作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有原则性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 各合作高职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工作有序进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2、严格工作纪律。 学校及合作高职院校按照校务公开要求,对“专升本”的推荐、考试、选拔实行全程公开。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选拔”全面实施。 对违规经营、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3.严格学籍管理。 “专科至学士学位”学生应申请学历电子注册。 其专科档案由合作高职院校和我校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整理,学生在学期报到时自行携带至我校。 学生进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后,须严格按照我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他们必须完成其录取专业的本科学习。 他们不得转学到其他学校或专业。 不得以专科以上学历的非全日制本科生兼职。 。 “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教[2002]号)规定,颁发毕业证书。 15)。 证明内容须填写“我校××专业起获得学士学位”“就读”,学习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的时间填写; 学士学位证书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颁发。
4、及时发布公告。 各合作高职院校须将本通知及时告知全体2020级专科生。 “专科升本科”信息可在湖南财经大学教务处网站查询。 上述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附件1:湖南财经大学2020年“专升本”项目专科与本科专业对应表
附件2:湖南财经大学“专升本”项目签约合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3:湖南财经大学2020年“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报名表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免试推荐及审核表
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建议汇总表
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初转本科”学生报到名单
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注册情况汇总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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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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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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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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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普通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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