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不再举办。 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减少人员流动,确保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经科学研究判断,并经教育部批准,决定调整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音乐表演(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校试形式,不再组织现场测试。 具体测试计划调整如下:
1. 检验方法
此次测试取消了现场测试,通过视频作品在线录制的方式进行场外测试。 考生登陆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学校考试平台(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在线报名-艺术类)查看考试系统入口及相关操作说明(4月18日前公布):注册登录后核实注册信息无误后,按照系统规范和要求签署《诚信审核承诺书》、录制视频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
2. 考试内容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校企合作)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企业形象、语言表达和音乐技巧三部分(满分各100分)。 其中,企业形象占总分的45%,语言表达占总分的25%,音乐技巧占总分的30%。
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满足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175cm的基本要求,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企业形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体貌特征、面部特征、艺术气质、动作协调性等; 语言表达主要考察考生普通话的发音、读音、断句和英语口语的发音; 音乐技能主要考察考生的音乐素养和技能水平。
企业形象:根据考试系统提示完成裸露身体部位特写、基本形象展示、礼仪动作等。
语言表达:播放规定的中英文稿件。
音乐技能:考生可以从声乐、键盘、民乐、西洋音乐、舞蹈等五个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录制。
3、视频录制要求
1.官方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 录音时需要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建议连接高质量的WIFI网络并关闭通话和应用程序通知功能。 为保证视频录制效果,建议他人协助并使用手机支架、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
2. 录制时需要纯色背景。 它应该从候选人正面的特写开始,然后放大到全身全景。 要求画面稳定,声音、图像清晰,清晰展现考生的全貌。 考生不得浓妆艳抹。 录制时只能使用一支长镜头,并且录制必须不间断。 声音和图像必须同时录制。 录制过程中不得切换屏幕,不得使用任何视频编辑方式来美化画面,不得使用任何音频编辑方式来美化、编辑音频。
3、视频中只允许考生本人出现,其他人不得出现; 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暗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籍贯、高中等个人信息。 。
4、录制音乐技能视频时,在正式开始唱(奏)或表演前,考生必须说明个人身高、体重、性别、表演技巧以及演唱或乐器、唱(奏)曲目或表演曲目(对于例如“我的身高”)1.**米,体重*公斤,性别*,表演技巧项为**,乐器(唱法)为**,歌曲名称为**”)。视频中不得透露姓名、考生号、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唱歌(演奏)或表演时服装不得有特殊标志;视频结束时,乐器演奏必须为独奏,不得有任何伴奏;舞蹈、声乐可使用音频伴奏,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
5、录制企业形象及语言表达视频时,应聘者应露出额头、耳朵、颈部; 长发女孩宜将头发盘成发髻或扎成高马尾,短发则梳得整齐。 他们不允许戴隐形眼镜、假睫毛、假发或涂指甲。 油; 男生的发型前面不能遮住额头,两侧不能遮住耳朵,后面不能触及衣领; 头发颜色应该是黑色或自然色。 女生必须穿修身短袖裙(裙长在膝盖以上5厘米),不准穿连裤袜; 男孩必须穿短袖衬衫和长裤。 考生服装不得有任何装饰或配饰,包括滚边、印花图案、围巾、头饰、项链、手链、胸针、徽章、领带、领结、帽子等。考生严禁穿着带有本校标志的服装。培训机构(学校)参加考试。
6、违反上述规定者,视为违规,取消考试资格。
7、农村和贫困地区没有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将协调解决。
8、考生录制视频的环境等客观因素不会影响专业成绩评价。
9、考试流程、系统使用说明及具体要求请参见《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在线考试要求》及样例视频(此前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发布) 4 月 18 日)。
四、考试时间及成绩公布及审核
模拟考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4月21日(考生必须参加模拟考试以熟悉考试流程,也可以在正式考试期间进行模拟考试)。
考试时间:2020年4月22日9:00——2020年4月28日18:00。
成绩发布时间和查询方式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
成绩公布期间,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网上报名-文科),下载复核申请表,向我校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逾期成绩将被视为放弃评分审核权利。
5、入学复试及资格审查
新生到校报到后,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入学专业复试。 学校制定了具体的专业复试实施方案。 若专业复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差距较大,学校将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 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结果报告学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对于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案件。
六、疫情防控
为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减少人员流动,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必须高度重视在家中录制所有视频,做好消毒防疫。
七、其他事项
1、录制视频作品前,考生应按照提示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系统要求的格式手写《信息函》,签名、拍照并上传至考试系统。
2、本通知未尽事宜,仍按照《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3、本预案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若教育部及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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