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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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规定

(秋季高考)

1. 机构全称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2. 学校地址

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

3. 等级

■本科 □ 大专

4. 学校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校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学院学院□职业技术学校

5. 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类别

学期结束并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上海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我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监察领导小组是我们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纪律检查和监督的机构。

七、招生计划发放

原理和方法

一、我院将根据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院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副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合理编制今年学院副专业招生计划。

2.各专业均有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女生比例不得超过计划人数的10%。

3、我院今年专业招生计划、选科要求等详细信息,请参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制的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一)招生对象。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具有参加上海秋季高考资格的中国国民考生。 他们未婚,年龄在16岁至22岁之间(截至当年8月31日)。

(二)专业和选修科目的招生。 我们学院分为两个学术专业组。 招生按照3+3总成绩优先原则分为两组。 专业组1为公安、侦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须参加思想政治考试; 专业组2是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与技术,必须从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中选择一门或多门学科。

8. 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没有任何

9、专业教学培训

使用外语

入学外语考试的语言没有限制。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10、身体健康要求

另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还需进行录取的具体体检项目及标准如下: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详见《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录用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 (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 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公斤/平方米)在17.3~27.3之间,女性在17.1~25.7之间。

3、视力:任意一只眼睛的肉眼视力在4.8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 膝内翻的股骨内侧髁之间的距离与膝外翻的胫骨内侧髁之间的距离不超过7厘米。 不存在足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疤痕,面部和颈部无疤痕,下肢无静脉曲张,无腋臭,常见内斜视和外斜视不超过15度,唇部无明显疤痕,腭裂或唇裂手术。

上海市公安局根据向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及相关情况以及考生所在院校,组织对考生的身高、体重、面容、外貌、血压、视力、色觉进行检查入学考试体检表由上海市教育考试机构提供。 对听力、听觉、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严格规范检查,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考生必须如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 隐瞒病史的,学院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休学的规定执行。

11. 入场规则

1.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全国统考(秋季统考)成绩录取规则:

我院已提前批次启动本科招生。 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且体检、面试、体检、体质评估结果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

1、上海市教育考试局根据我院招生计划人数和选拔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择优录取申请我院第一志愿的学生。 若第一志愿未填满,则录取申请第一志愿的学生。 第二志愿候选人等。 具体分配比例按照上海市本科预科批次相关规定执行。

2、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 同时间分组按照上海教育考试院同分组排序规则进行,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3、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尚未进入专业选拔且愿意接受各项专业调整的考生按顺序录取。 调整录取时,按侦查、安保、警务指挥、战术顺序录取; 对于不愿意转专业的申请者,如果其所填写的专业录取名额已满,则撤回申请。

四、公安英雄子女招生方案按照公布的公安英雄子女高考招生规定执行。

5、我院认可2023年上海市高考加分政策。 奖励积分不累积,最高不超过20分。

2、我院招生规则及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专业1组费用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专业二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沪发调价(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2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物价费(2003)56号、沪财预测(2003)93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助学规定。 考入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困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设立了一定比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 我校的承诺是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标签: 招生 上海 录取 高等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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