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北京化工学院。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办的一所以“培养前沿科学发展所需的高级化学工程技术人才”为目的的高水平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大学科技担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和原创性高新技术发展的使命。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北京化工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理科基础扎实、工学实力雄厚、管、经、法、文、教育、哲学、人文等学科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医学和其他学科。 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和留学生教育的多层次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学校设有17个学院,全日制本科生15500余人,研究生8600余人(其中博士生1400余人),函授和夜间继续教育学生2200余人,具有学历的国际学生350余人。
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队伍。 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14人(其中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 、双聘院士6人,其他国家院士5人。 、国家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2人、青年学者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青年人才57人,“8 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3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9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奖”获得者5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30人,“中国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人。女科学家奖”、“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8人、“首都科技领军人才”5人、“北京市科技领军人才”37人市高等教育优秀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校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3名、北京市高校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3名。 现有教育部优秀本科教育团队3个,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65人。
学校学术实力稳步增强。 围绕“四个方面”,着力构建“强工、强理、兴文、注重交叉”的学科体系。 A类学科在第五轮国家学科评估中取得重大突破。 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工程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农业5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 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国家一流学科行列。 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个(涵盖5个二级重点学科)、国家二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3个(涵盖14个二级重点学科) )、北京市交叉学科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3个,北京市重点学科; 本科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6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2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重点建设一流专业”1个北京高校拥有19个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9个教育部认证的工程教育专业; 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4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个,省部级社科基地1个。 博士后流动站8个。
学校教学改革成果不断显现。 现有国家级教学基地2个、国家级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实践教育创新创业基地1个、北京市校外人才培养基地5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北京市示范校内创新实践2个北京市素质教育基地1个; 国家级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虚拟仿真“金课”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班级线下课程、全国一流线上线下混合课程2门、国家级思想政治示范课程3门、全国高校混合式教学设计创新大赛特等奖1项、全国高校教师思想政治能力大赛一等奖2项本科院校化学工程专业,北京市级精品课程37门,北京市级精品本科课程17门,北京市级虚拟仿真“金课”1门,北京市级思政示范课7门,“最美课堂”2门为北京高校教学和教育学生提供5门教育部双语示范课程; 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1部、本科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4部、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10部、优质教材16部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及课件;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北京市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2项,二等奖53项; 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11个。
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迅速。 承担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和重大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001年以来,学校已有32个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3项,被批准为全国首个化工行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拥有4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长江学者6人。 创新团队,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大量科研成果发表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多项科研成果应用于国家前沿科技领域。 2022年,学校科技经费突破10亿元,获得国内专利授权622项、国外专利15项。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 学校抢抓产学研融合等重要发展战略机遇,不断增强“四个服务”能力,引领企业转型升级,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首都“四个中心”。 学校科技园被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第四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科技产业拥有10多个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的科技产业实体。 依托学校的技术和人才优势,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经营宗旨,形成了具有北华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 在生物化工、日用品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已形成系列技术和品种多样的产品。 近年来,学校还结合学校优势学科、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和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需求,重点在珠三角地区建立了3个地方研究院和技术转移中心。 、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 6.
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 坚持“全球发展”战略,努力完善国际交流合作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全球合作网络体系,着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学校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意大利等48个国家(地区)的161所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2022年新签订(续签)校际合作协议26份,新增合作伙伴16家。 拥有3个北京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3个北京国际科技合作基地、5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和人才引进基地(“111计划”); 我们坚持聚焦“高精尖”人才。 以引进为重点,31个人才引进项目获得科技部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立项; 长期在校工作的外籍专家13人; 积极推进学生国际交流,已有来自19个国家(地区)的60余名学生和80余所高校和机构为学生推出了80多个海外学习项目。 继续推进“北华——世界百强本科、硕士、博士精英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等资助28名优秀学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 全校上下着力推进就业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学生全流程就业指导,积极发挥学校在供需会和两会中的引领作用。 - 毕业生和雇主之间的选择过程。 25名教师入选教育部“国家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多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 2022年,受COVID-19疫情影响,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1%,研究生就业率为96%。
今天的北京化工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秉承校训将“厚德博学、天工教育”和“团结奉献、艰苦奋斗、务实博学、创新”的大学精神深入贯彻到“育人为本”、“强国强民”四大战略之中学校以“人才强”、“全球发展”、“跨领域突破”,创建更加优秀的“教育大学”。“北化”、“创新北化”、“开放北化”、“幸福北化”,走“双一流”以“一流”建设为契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新征程中为北华做出贡献。
一、报名方式
我校招收博士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硕士、博士连续学习、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三种方式。 各学院招收博士生的具体报到条件、时间安排、复试要求等可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各学院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
2. 学习方法及学习年限
(一)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工程博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申请非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工程学位必须选择“定向就业”作为申请类别。
(二)普通博士生学制(“申请-考核”制)为4年,学习期限为3-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5年-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自入学起计算。硕士学习阶段;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本科学习期限为5年,学习期限为5-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评审”制度注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3、考生学历、学位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具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境外)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取消其博士录取资格);
(三)已获得学士学位,自攻读博士学位之日起已满6年,达到与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术水平,并符合以下要求:英语CET-6 425分(含)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含)以上或同等学历,可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国家外语水平统一考试; 具有5个以上专业(不含外语)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 在应用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取得较重大标志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已转化并申请一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居前三名),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4.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如: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部级(含)以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论文等。
5、有至少两名所申请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学术型博士学位申请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 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职人员申请“定向就业”的,须征得申请院校、导师、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注册。
7.申请工程博士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1-5条要求外,还必须具有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工程创新能力,具有成为工程领域领军技术人才的潜力。未来的工程领域。
8、各学院根据学科要求(含跨学科申请要求)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硕士、博士研究生注册条件
1. 申请人为我校硕士二年级学生。
2、已完成硕士学位申请者,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申请人的培训单位和申请导师均认为有真实的培训前景。 除满足“申请-考核”注册制度的1、2、2项要求外,除满足上述5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3项条件中的2项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士和硕士联合学位。博士课程:
①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90分(含)以上;
②硕士学位课程成绩优秀(GPA≥3.00);
③ 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相关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接受论文1篇,或达到相应学术水平。
3、申请硕士、博士联合学习的学生,须经硕士生导师同意。 申请的专业应与硕士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 原则上不应交叉一级学科。 如果你的硕士项目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可以申请类似的一级学科。
(三)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注册条件
请参阅《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规定》和《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各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四、报名程序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完成报名程序。 每位考生只能为每个学院填写一份申请表。
(一)网上报名
1.注册网址:(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20日
3、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注册系统”申请注册号、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注册材料、缴纳注册费并提交注册信息。
我校博士生注册费为200元/人。 如果申请多所院校,则需要根据申请数量缴纳费用。 报名材料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20日正常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或投递至申请院校。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报名材料如下(第2、3、7、12项模板参见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下载网上申请附件):
1、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博士生报到表(从报到系统下载打印);
2、北京化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表;
3、与所申请学科领域相关的两名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由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或复印件(由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6、学历及学位证书:
在校学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生身份在线核查报告》;
往届学生:提交最近一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核查报告》)。
7、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8、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
9、英语水平证明(以所申请院校要求为准);
10.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如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应提供论文摘要、目录等)、博士生期间的个人培养计划等;
11、报考同等学历考试者,除上述材料1-4、6-8项外,还应提交:英语六级成绩单(425分及以上)或四级成绩单(申请硕士学位时国家统一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合格及以上)460分及以上)或同等学历,以及5个以上专业(不含外语)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
12. 硕士、博士联合攻读者,除提供第1-8条外,还应提交《北京化工大学硕士、博士联合攻读申请表》(须经原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签字同意)。拟任博士生导师及所在学校签署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13、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本科生应按照有关学院《免试推荐生复试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交报到材料。
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学院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所有材料规格均应为A4纸尺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退还。
(三)其他说明
1.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申请前必须联系申请导师并征得导师同意。 同时,应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 因提交信息不正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我校拟在部分学院和学科利用科研经费招收博士生。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发布为准。 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或硕士、博士联合学习。 申请类别必须是“非定向就业”。 博士生的招收、培养、答辩、毕业等方面的科研经费要求与我校普通博士生相同。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 评估程序
(一)选型原则
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不乱录取”的原则。 我们根据候选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成就,选拔创新候选人。 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各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原则上,组长为院长,负责学院博士生的招收和选拔工作。 同时,根据学科情况成立材料评审组和综合评审专家组。
(三)考核要求
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生的招收和选拔工作。 制定了学院“申请—考核”制度的实施细则和硕士、博士联合培养的选拔办法。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综合评估。 。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等,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综合评估原则上应于2024年5月前完成。
(四)体检
我校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招生的通知》(教学厅)《关于取消体检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2010]2号)。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6. 入场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学校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录取通知书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发出。 分销时间计划于2024年6月至7月。
(2)应根据有针对性的合同雇用有针对性就业的博士候选人,并且应根据自己与雇主之间的共同选择来雇用非指导工作的博士候选人。
全职非导向工作的候选人必须在我们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更改其时间表。 请参阅后续通知以获取特定安排。 逾期的文件将不会被接受,后果将由候选人本身承担。 对于未转移到我们学校的全职非指导就业研究生,将不会发出研究生学术奖学金,并且在毕业年份将不会处理就业程序。 研究生期间形成的相关文件材料将自动转移到原始文件位置(或单位)。
针对性就业的候选人(包括全职和兼职)的人员档案和家庭注册将不会转移到我们的学校。 他们必须在入院前与我们的学校和雇主签订有针对性的雇用合同。 候选人必须在注册和入学前确认申请类别。 申请博士生及其单位引起的问题应由候选人自己处理。 如果候选人无法重新参加考试或因此无法入院,我们的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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