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前部署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让广大家长有充足时间做好孩子的入学准备,保障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现将2023年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户籍新生入学办法,向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监护人)通告如下:
一、基本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学区内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的办法。具体积分指标、各项指标的分值和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二、招生批次
第一批: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
第二批: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申报学校所属镇街内的;
第三批:只有学区内户籍的。
三、录取入学
(一)按照上述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招生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二)各批次未被录取者,由区教育局按积分高低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如总积分相同的,按“住房保障”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相同的,按“户籍”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和“户籍”积分均相同的,一并统筹调配安排就读。
附件:2023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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