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本年度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招收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学院专业志愿者的具体情况,所有报考者按实际考试成绩排列,由高到低录取。如果第一位专业志愿者无法见面,他们将被接纳为第二位专业志愿者。如果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满意,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学院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自动调到相应专业。如果高考成绩不符合专业志愿者填写的要求,且不服从调整,则应将其退回档案。
第十九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规定,给予加分和备案,但录取时以实际考点为准。高考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名规则录取;如果年级和其他省份没有排名规则,则依次比较数学、综合、中文和外语。
第二十条外语:学院开设英语和俄语课程。
第二十一条学院为工科院校,各专业更适合男生。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考以下专业:铁路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无色盲、色弱、口吃,男生净高175厘米以上,女生163厘米以上。要求铁路机车运维、铁路供电技术、铁路信号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技术、动车组维修技术、铁路车辆技术等运输专业不存在色盲和色弱现象。由于工作性质,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更适合男生就业,不建议女生申请。
第二十二条学院与俄罗斯远东国家交通大学合作,组织开展高速铁路建设与维护、铁路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计划被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并参加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只有申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才能入学。
第二十三条原学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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