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星威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 基于普通高校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规则:
1、省招生办将根据我校当地招生计划编号和备案比例,对第一批自愿者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备案。具体招生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确定。原则上,入学比例不得超过120%。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原则上备案比例不超过105%。
2、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3、重大录取时,政策加分计入总分。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可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公室的国家奖金政策。
4、已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各专业转学的考生,参照综合素质评估信息进行转学录取。
2、 当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时,省招生办可根据非第一志愿候选人(包括志愿者)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人数的105%,在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上备案;如果生源仍然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分配给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招生。
3、 有关省市在高考改革中的录取规则和程序,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4、 同分原则:遵循原籍省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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