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录945名公告(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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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本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和《浙江省录用公务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批准,组织实施2024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录用考试正处级及其他相当职级以下的公务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2024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计划招收公务员945人。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应聘资格自2023年11月7日起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

政府网

宁波党建网

南都政府网

申请区(县、市)级以下各级政府机关的,自2023年11月7日起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海曙党建网

海曙网

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余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慈溪人才网

宁海党建网

宁海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象山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申报范围:

(一)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在宁波市(以2023年11月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在校学生或户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学生的籍贯是指通过高考并被大学录取时居住的地方。

市级机关、单位任职需要本科以上学历的,必须取得相应学位。

2、县级机关、单位基层项目人员招聘人选为:

本区(县、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全省“招聘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服务”(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并具有任职满2届,历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以上,且失业时间不满3年的; 参加共青团中央评选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评选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离开服务岗位不满3年的人员;参加我省选拔的“三拥一扶”并已服役期满并通过往年年度考核的人员高校毕业、服役满五年的人员,将共享县级机关基层项目招聘计划。

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大学以上毕业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 就读普通院校期间考入普通院校或者在部队服役,退休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院校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街道(乡、乡)机关选拔优秀村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选举产生的本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各区(县、市)连续任职2年或现任村“两委”以上委员并连续任职3年(符合项目招聘范围和对象的)街道办事处为基层服务的人员不得申报优秀村干部职务)。 村级组织变更前曾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变更后,改为村党组织副书记、副主任。村委会主任、换任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计入其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连续任期计算。 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习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四、街道(乡镇)机关选拔优秀社区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连续担任专职职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期间担任社区“两委”专职职务的,不计入服务时间。

五、街道(乡、镇)机关招收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籍、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人民武装部队学院毕业生省。

六、区(县、市)以下机关和单位其他职务的招聘范围和拟聘人选,由各区(县、市)公布并明确。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符合上述录用范围和对象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状况:

1、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出生,下同),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出生,下同)2024年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下)相同)。

2、应聘街道(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现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兼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村级组织变动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书记“被主任接走”后将任命为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年龄在18岁至40岁之间,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其他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街道(乡镇)办事处面向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优秀社区干部报名。

4、报考街道(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出生,下同)。

五、申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务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 2024年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务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申请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务或者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职务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六、应聘各级共青团职务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94年11月至2005年11月出生)。

7、部分招聘岗位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八、应聘各级法院、检察院法律职务的人员,应当具有普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务的,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甲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合格的,可以提前报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合格者,须于2024年2月月底前取得所申请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2023年11月13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2023年11月15日17:00。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gwy.zjks.gov.cn)。

应聘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岗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使用官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1日17:00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查询报考比例小于1:8或大于1:80的职位。 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应聘者报名后,招聘机构将对应聘者是否符合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间再次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

申请残疾人专职岗位的,须在报名网站上填写本人身份及残疾证明信息。 经各级残联审核同意后,即可报名并选岗报考。

(2) 付款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2023年11月20日17:00。

资格初审合格者,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确认网上缴费,检查是否完成。 未能按时确认付款将被视为放弃报名。 申请残疾人专门职位的,免收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2023年12月10日17:00,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每科满分为100分。 具体来说:

1、应聘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务(不含行政执法)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卷A)

下午:14:00-16:30《神论》(A卷)

2、应聘街道(乡镇)机关职务(优秀村干部职务除外)的,考试类别为基层,时间、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B卷)

下午:14:00-16:30 《神论》(B卷)

3、申请公安机关执法服务类别、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等一线执法岗位,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时间、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试卷C)

下午:14:00-16:30 《神论》(C卷)

4、应聘街道(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务的,考核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别,时间、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卷)

申报街道(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务的,还须参加12月10日下午14:00至16:30的“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务的,除参加公开科目笔试外,还须于2023年12月9日上午9时至9时参加“心理测评”:上午 50 点。 评价结果不折算成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 它们仅用于确定测试是否符合标准。 不符合标准的,将无法进入后续阶段。

2016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录945名公告(已发布) 职位 报考 公务员 录用 机关 第1张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职务的,还必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试卷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10:30-12:30。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的,实行综合考试类别。 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必须参加笔试或面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或其辖区(县、市)。 报考残疾人专职岗位的,可以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依据《2024年浙江省录用各级公务员公共科目及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大纲》和《2024年公开人民警察职务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安全机关”。 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查找并下载。

(五)笔试加分及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成绩之和(考试成绩全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职务的,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应聘论文、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现任村“两委”(以报名时职务为准)并申请街道(乡镇)机关基层项目人员、优秀村干部岗位的,加10分将计入笔试总成绩。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并在笔试阶段参加职业能力测试的,按照岗位备注中规定的比例合并笔试总成绩。

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按规定筛选同类试卷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及格分数线。 公安执法业务岗位及格线根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聘论文、公安专业科目的总成绩确定。

(六)确定体能考核及面试人选

招聘机构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照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和面试人选。

1、市机关、单位对2人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3人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各级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官的职务,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县级机关、单位为基层项目人员服务的岗位,按1:3确定面试人选。

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街道(乡镇)机关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市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的人民警察岗位和行政执法岗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岗位按照1:4确定(含招聘计划中3人以上的岗位)按1:3确定)。 考核对象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补发。 体能测试结束后,招聘机构将在合格应聘者中按照1:3的比例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拟聘人员3人以上的岗位按岗位平均分确定)。 1:2 基础)。

街道(乡镇)机关招收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体质考核和面试人选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务的比例和方法确定。

3、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人选按1:5的比例确定。 需要体质考核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体质考核候选人。 体质考核合格者将进入面试名单。

上述1、2、3任何一项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区(县、市)以下机关和单位体能测试和其他职位面试的报考比例,由各区(县、市)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告中明确。

(七)资格审查

面试或体能测试前,各级公务员部门将组织招聘单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或面试。

2024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院校可持有《就业协议书》)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户口本(或印有个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联)、身份证等所需材料(证明)申请职位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2年、2023年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个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联)、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以及申请职位所需的其他文件(证明)。 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字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须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境外(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所在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已任职2届、能胜任、在职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应提供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与省项目办签订《服务西部计划招聘协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加“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计划”的,应提供颁发的《志愿服务证书》浙江省大学生山岛偏远志愿服务项目项目管理办公室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应提供浙江省“三支一扶”计划。 保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三拥一保障”人员服务证明》;

大学毕业生的退役军人,申请街道(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务的,应当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须提供市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考试成绩通知书》。

资格审查开始前48小时内,如应聘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相关职位不再招聘。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相关职位不予填补。

(八)体能评估

报考人民警察综合行政执法职务和行政执法职务的,必须进行体能测试。 其中,人民警察岗位要求设置10米×4往返跑、纵跳高触、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 行政执法岗位综合行政执法岗位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岗位执行。

体质考核工作由市公务员部门组织,招聘机构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市)公务员部门会同招聘机构实施。

专职人员和军队干部的体质考核由省军区组织实施。 体质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招收专职军队干部体质考核项目成绩标准》执行,三项均需达到标准。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部门组织实施。 如入围候选人放弃面试资格,相关职位将不再招聘。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面试未通过者,不能纳入体检、检查对象。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经市公务员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招聘机构自行组织实施。 笔试阶段不进行专业测试的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阶段必须组织专业测试。

(十)确定体检、检查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总成绩。 总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本市所有招聘岗位,对面试通过的应聘者按照总成绩排名(若总成绩相等,则笔试总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总成绩高者排名第一;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总成绩高者排名第一;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总成绩高者排名第一;笔试成绩再次相等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下同)按照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确定报考人选。 若人数少于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检查

市招考机构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行政部门组织,招考机构实施; 县、乡招考机构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县、市)公务员行政部门会同招考机构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社保〔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公发[2021]11号)进行。 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务的,还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证字[2020]11号)应予以实施。

检查期限一般不超过60日,自公布检查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适合录用为公务员”。 入围考察名单公布后、完成录用登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取的依据。

(十二)公示及招聘

招聘机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上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 县级以下机关招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的岗位,由区(县、市)公务员部门负责在区(县、市)、街道(乡)招收人员。 、拟招募村(乡)。 社区)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公示期满后,无答复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机构办理招聘审批手续。 存在影响录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如果反映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可以推迟招聘,待问题弄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机构提供申请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将取消其就业资格。

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者认为不适合录用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所需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的,录用机构单位统一报市公务员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已书面形式。 拟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该职位合格候选人中得分最高到最低的顺序依次填写。

确定参加体质考核、面试、体检、考察、补缺的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公布。

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后,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自各招考机构、单位集体报市公务员部门办理招考审批手续之日起(以请示书下发日期为准),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未来不会被填满。

次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公告发布时,未公告补缺的,不再补缺。

4、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招聘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招聘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实施意见》执行中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群发[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3年11月9日户籍仍在迁移期间的人员,不得应聘有户籍限制的职位。 请申请人在报名时确认其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信息。

(三)申请人必须在注册前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注册。 申请人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 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人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五)低保家庭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7日17:00前将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机构(电话:0571 -88396765) ,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审核通过后免收考试费。

(六)对确认的带薪应聘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三倍的岗位,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预案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若招聘职位被取消,应聘者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申请其他职位。 若考生因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在收到通知后未能在期限内变更申请,则视为考生放弃变更申请的权利,考试费用将由考生自行承担。已退款。 残疾人专用岗位和部分特殊岗位的考试名额比例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质考核项目共有三项,其中一项不符合标准的,视为体质考核不合格。 考核时,纵跳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股发[2021]12号)。

(九)报考者对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或者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招聘机构举报。

(十)公务员录用考试有下列行为的: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卡、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抄袭或协助抄袭; 使用虚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禁止使用自己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 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地作弊; 代考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参加考试等行为,将在浙江征信网予以公示。

(十一)招聘公告中规定的体质评估、体检、检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招聘政策”栏目查找。 各招聘机构招聘的报考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细信息,请参见《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聘计划》。 报考者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质有疑问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联系招聘机构。 咨询电话可在招聘计划清单中找到。 各市、区(县、市)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站查询。

(十二)招聘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招聘机构将根据资格条件对申请者进行集中审核,确认应聘者是否符合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招聘机构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或者不符合资格的,可以取消其应聘或者招聘资格。

(十三)具体报考政策等事项请参见与公告同时发布的《2024年浙江省各级政府和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附件: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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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务员局

2023 年 11 月 7 日

标签: 职位 报考 公务员 录用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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