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外卖不是女人的职责。 做家务是你的职责。 听男人的话是毫无疑问的。 女人是生育的工具,是家庭的保姆,是男人的附属品……《女德班》传播着怪异的言论,触动了时代的逆鳞。 停工不可避免,但思考不能就此止步。
《女德班》就是渣,为何一直被禁? 社会文明进步了,为什么封建糟粕还有蔓延的空间?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组织热衷于邀请女性,有这么多的人愿意听这些让女性自卑、贬低自己的说教? 疑问接连提出,不禁让人感叹:那些“男女平等”、“夫妻平权”的现代文明价值观并不是自然生长的,而是艰苦奋斗的结果。几代人的工作。 不能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在社会中根深蒂固。 适宜的社会土壤。 丁轩并不是孤军奋战,这是最值得警惕和反思的。
我们正踏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 现代化是指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是经济、社会、制度和人的全面发展。 其中,人的现代化是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基础和起点。 “女德班”新闻事件提醒我们,必须加强现代文明的“人文滋养”,为现代社会构筑坚固的“人文堤坝”。
六
北京8条地铁线路现已设置反性骚扰手柄,呼吁公众“不要做沉默的羔羊,也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
新闻回放:7月17日,北京通州一公交车上,一名女子因反抗性骚扰被刺伤重伤。 北京市妇联对此事件高度重视。 8月1日至8月14日,北京市妇联在8条地铁线路的地铁把手上贴出“预防性骚扰让我们一起发声:不做沉默的羔羊,不做冷漠的旁观者”的标语,抵制性骚扰,主张应保护广大女性免受性骚扰。 面对性骚扰,“不要做沉默的羔羊”; 同时,我们呼吁公众“不要成为冷漠的旁观者”。
审稿人:刘亚东
科技日报主编
公共场所性骚扰长期以来困扰着女性。 过去总有专家教导女性不要穿暴露的衣服,或者提出一些防狼技巧,还有一些民众指责女性没有勇气反抗等等。殊不知,这些限制,对妇女本身的教导和指责也是性别不平等的表现。 北京市妇联不是要求妇女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而是呼吁妇女“不要做沉默的羔羊”,呼吁社会公众“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这为性别平等迈出了一大步。我们国家在意识和观念上。
地铁把手上的标语可能会给骚扰者带来压力; 每个公民都不应该成为旁观者,这可以让女性更有信心抵制性骚扰。 更重要的是告诉女性和整个社会,被骚扰不是女性的错。 杜绝公共场所性骚扰,看似是事关女性出行安全的小事,实则事关我国性别平等进程的大事。 不可否认,如今我国女性的地位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 然而,性别平等不应仅仅体现在政治上的“妇女顶半边天”和经济上的“男女同工同酬”; 还应该体现在各个细节上,比如满足女性安全出行的需求、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等。 等待。 只有这些细节完善了,才能真正实现性别平等,才能真正实现文明安全的社会。
七
《中国妇女报》发布性别歧视禁用词,网友点赞媒体素养
新闻回放:7月27日,《中国妇女报》发布性别歧视禁令,禁止剩女、XX贱人、妓女、妓女、三陪女郎、X贱人、小妾、贱人、破鞋、泼妇、职业。 线、小三、小三、泼妇、泼妇、怨女等歧视女性的词语和短语以及带有性暗示的词语; 直男癌、剩男、老光棍、娘娘腔、雌雄同体、娘娘腔等歧视男性的词语被禁止。 此消息发布后,得到了众多网友的点赞。
审稿人:邓凯
光明日报国内政治部副主任
在我们文明古国的语言中,如果你读过这些禁忌词,你会感到“突然感觉很糟糕”; 这些话扎根于一些人心中,从唇齿间说出来,带有歧视和暴力,像病毒一样,破坏公序良俗,腐蚀社会结构,啃噬社会主义核心根基。价值观。
有句话说:“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只要看三件事:一看他们如何对待孩子;二看他们如何对待妇女;三看他们如何利用闲暇。”时间。” 如果这些话今天还流行,那么我们距离“文明”还很远,距离消除性别歧视还很远。 路虽远,但不乏与之同行的人——《中国妇女报》此次刊登性别歧视禁词。 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明确表达态度,捍卫正确价值观。 自然赢得了广大网友的好评。 不仅如此,近年来,在许多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社会进步的案例中,都可以看到中国妇女报社的努力助力; 多年来的坚持,她肩负起维护妇女权利、促进性别平等的道义责任。 决心坚守初心。
八
“妇女权益保障”成为天津9万名领导干部的“必答题”
新闻回放:9月5日至11月10日,天津举行2017年领导干部学法在线考试,增设“妇女权益保障”章节,内容包括妇女权益保障基本原则、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等,涵盖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反家庭暴力法。 领导干部借助“天津市领导干部在线学习使用考试系统”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审稿人:张明欣
中新社党委副书记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就妇女社会权利、社会地位、社会角色和妇女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 他在全球妇女峰会演讲中指出,妇女权益保障制度必须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如果公民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知法、守法,甚至把法律作为生活的需要和信仰,那么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就会更加扎实。
因此,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公民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工程。 普法既要关注“多数”,又要抓住“关键少数”。 当然,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是重点对象。 他们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 能否依法办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直接影响法律的实施。 这也是《“妇女权益保障”成为天津9万名领导干部的“必答题”》被评选为年度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之一的原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广大党政干部在学法用法的基础上,着力培育“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崇尚法治价值观的形成依法治国,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同时,也将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国的水平。 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能够更好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国。 天津市领导干部学法运用考试新增“妇女权益保障”篇章,打造“4A”移动学习方式,对各地具有借鉴意义。
九
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倡导建设第三座厕所、开设女性专用厕所
新闻回放:12月6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规划提出,2018年至2020年,全国新建旅游厕所4.7万余座,改扩建1.7万余座; 加快第三卫生间建设步伐,继续倡导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低于3:2。 鼓励设置可互换座位的男女卫生间,鼓励及时开放女厕,努力体现人文关怀。
审稿人:孙德宏
工人日报社社长
无论在人类生活中,还是在社会文明进步中,厕所都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们对此的认识滞后,但为时不晚——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的新闻“价值”就在于此,不仅增加了数量,还提高了质量,特别是“提倡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低于3:2,鼓励安装男女马桶”座位更换,并鼓励及时开放女性专用厕所。” ,这也将这条新闻的价值提升到了“社会文明进步”的层面。
评价一个社会是否文明、文明到什么程度,当然有很多指标。 但如果让人们的“方便”非常不方便,即使其他指标不错,也未必算文明; 同时,即使对某些人(例如男性、或年轻人)来说很方便,但对其他人群(例如女性、或老人、残疾人)来说却很不方便,而他们的文明程度大大降低,甚至不文明。 这当然和性别平等有关,但其实更多的是和社会文明有关!
当然,如果这个新闻不只是关于“旅游厕所”,而是关于所有“公共厕所”就更好了! 不必遗憾,因为“冬天已经过去了,春天还会远吗?”
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审议并推动解决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存在问题
新闻回放: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申春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在送审的立案和审查报告中,他推动解决《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争议不断”,近年来,保留和废止“婚姻法”的呼声不断。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8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回应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提到,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不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是个人债务。
审稿人:孙千斌
中国妇女报主编
“24条”成为一个热词,甚至是一种令人焦虑的社会现象,这或许是制定者始料未及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夫妻“假离婚、真逃债”,保护债权人和交易安全。 这是可以理解的。 吊诡的是,一方配偶却钻了空子,上演了一系列“真离婚、真逃债”的逃亡计划,其中女方负债累累的现象尤为突出,引发舆论沸腾。 当“二十四条”问题很大程度上演变为妇女权益问题时,全国妇联在源头发挥维权作用,利用两会渠道发声,积极与全国人大沟通。人大法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8日首次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补充规定》和《关于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相关问题的解释直接面对“夫妻债务共同”的司法实践问题。 最新司法解释从债务形成的源头,极力杜绝夫妻一方“负债”的现象。 “联债”原则还有一个深刻的目的,就是引导民商主体主动防范交易风险,充分回应社会各方关切。 。 我们看到,“24条”引发的已婚人士“恐债”和未婚人士“恐婚”的普遍焦虑,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当前婚姻家庭关系的脆弱性,这需要系统设计者慎重。关心。 我们建议,在法律制度出台之前,应对对婚姻家庭和性别平等的影响进行必要的评估,慎重判断是否有可能造成婚姻家庭关系动荡和性别不相容的可能性。 新民法通则将人身关系的调整置于财产关系之上。 这不是简单的顺序调整。 这背后是立法理念的改变,而且是一个好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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