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基础文理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 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12个学科入选2022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学科数量位居前列国内的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综合学术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我校是首批20家学位授权独立评审单位之一。 根据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结果,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历史学、戏剧影视、地理学6个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 7个一级学科被评为A-,A+学科数量位居全国高校第六位。
1. 报名号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研究生4900余人。招生目录中各学院(系)、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其中包含免试保送生人数。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人数为准。 以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录取阶段可根据学生情况和考试成绩适当调整。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为专项计划,部分专业开放招生。 详情请参见附录1。
二、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可毕业为当时的本科生。 入学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入学当年自毕业至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您可以根据您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进行申请。 条件为:①修完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 ②以第一作者在本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两篇及以上(含); ③申请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已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报考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二、申报条件”第(一)条要求。
(2)申请前所学专业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学(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二、申报条件”第(一)条要求。
(2)申请前所学专业为法学(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申请)。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二、申报条件》第(一)项第(一)、(二)、(三)项要求。
(二)大学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的人员; 或国家认可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或大学毕业并有五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或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取得学位后有两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4.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二、申报条件》第(一)项第(一)、(二)、(三)项要求。
(二)大学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 或已获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证书或大学本科学历并有五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本科全部必修课程专业; ②在所申请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二篇以上(含); ③所申请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专业相同或相近者; 或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或者取得学位后有二年以上(含二年)工作经历的人员。
5、报考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招生考试的,须符合我校专业招生目录及招生简章中的特殊要求。
现役军人申请硕士学位还必须符合军队有关部门的要求。
非应届研究生报考的,报考前须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入学时先向原就读院校办理退学手续。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持有两种及以上学籍。
6、考生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院系、专业、方向出具的报考条件)。 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注册
【注:网上注册时,您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信息。 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录取。 申请资格审查在招生阶段进行。 】
注册包括网上注册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两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预登记信息为网上登记的有效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浏览报名须知。 根据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北京师范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须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因考生填写信息不正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期间,将在线验证考生学历(学籍)信息。 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验证结果。 考生还可以在报到前或报到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审核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逾期不得再次报名。 全国各报名中心的确认时间等信息,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全国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名机构情况确定并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查询报名中心信息。 通知已在线确认。
4. 考试
考试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一)初步测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名中心统一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初审方式均为笔试。
3、请于考试前十天左右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审
1、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我校自主确定的复试成绩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检验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 ETC。
3、实行差异复审。 复试差异比例以及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院(系)在复试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来源确定。
4.报考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网络教育考生,应考主考科目。复试时本科课程和实验技能,其中笔试科目不得少于两门。
5、学历(学籍)核实存在问题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证明报告,以供复试时核实。
6、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调整
1、招生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北京校区、珠海校区非定向就业硕士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并自愿选择是否将户籍迁至北京师范大学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籍不转移至北京师范大学。
所有寻求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自行负责与所在工作或学习单位处理入学考试中出现的一切问题。 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入学,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两种学习模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除个别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课程均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详见附件2。 全日制硕士学位学生在基础学习期间在校园内进行全日制学习。 在职硕士研究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以多种方式、灵活的时间进行脱产学习。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项目仅招收在职就业人员。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 责任在于候选人。
2、不拟录取我校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条件的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整、复试、录取。 我校不向转入单位提供自学科目试卷及其他相关材料。
六、学费、学制、奖学金制度及培训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学术型硕士学位课程学制三年,学费8000元/生/学年。 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时缴纳,分三个学年缴纳。 专业硕士学位学制及学费见附件2。
2、我校奖学金制度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师发〔2014〕31号)及相关文件。
全日制非就业型研究生可享受新生奖学金、助学金,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助学金。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或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能申请上述奖学金、助学金。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硕士研究生均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
7. 住宿
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学校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 来京培养的专业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在珠海培养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由珠海学校提供。 住宿安排; 学校安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军人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 北京校区物理系、天文系、环境学院、水科学研究所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在昌平校区玉榕公园; 对于人工智能学院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安排住宿在昌平校区。 不为在京就业的研究生提供住宿。
8、出国进修、继续攻读硕士、博士
1、我校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计划,建设国家高水平大学”,每年选派研究生150名左右到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进行联合培养。 攻读非就业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 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
2.学术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士、博士联合攻读学位。 考试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博士阶段。
9. 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 招生、报名、初试成绩、截止日期、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考研试题、销售参考书、不办理邮购业务。
3、如教育部出台新的2024招生年度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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