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权威消息称,2017年司法考试应该会继续进行。 是否是2018年统一职业资格考试,需要等待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公告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公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果公布、查询、核实
11月22日,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8日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法律信息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法律信息微信报名参加考试。 11月22日上午:00,在公众号查看成绩; 登录司法部网站下载并打印成绩通知单。
考生对考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香港、澳门考区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主办方提出书面成绩复核申请。 居住在台湾的考生如对其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转送台北市成绩复核申请书。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成绩核对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二、三级考试但没有考试成绩的试卷。 考试成绩已经核实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的,不得再次核实。 司法部及其审查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 逾期提出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2. 及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全国及格分数线为360分。 地方放宽注册学历要求的合格分数线分为四个等级,其中: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80分;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和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省的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五省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 除上述10个省(区)外,地方放宽学历报名要求的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使用小语种试卷参加考试的,合格分数标准另行确定。
3、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颁发证书
已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6年11月25日8:00至2016年12月5日24:00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报考的相关信息。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后,到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向注册地代理机构申请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注册时,户籍地为放宽注册学历要求的申请人以及符合放宽资格分数条件的申请人,应在完成网上申请后,现场提交申请材料12月16日至30日,在户籍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注册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须到注册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专业资格。
参加香港、澳门考区国家司法考试并达到及格分数的考生,须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香港、澳门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且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居民,在收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通知书》后,即可办理台北市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材料的转交。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学历、成绩合格注册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簿原件。
(2)大学毕业证书原件;
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境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片的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的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应当复印留存,并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发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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