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要求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程18学时)专业课程18小时)。 42学分,选修课12学分。 如下表)当年三门科目同时达到最低学分要求,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即可打印当年的年度证书。 此外,相关省市文件还明确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晋升高级资格。 他们通常需要提供过去三年(连续三年)的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清单(12天/72学时)
必修科目(3天/18小时) 含义:是指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础理论、技术、信息等知识。
专业科目(7天/42小时) 含义: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技术、新信息,以及本行业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具有。
选修科目(2天/12小时) 含义: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种知识。
2、继续教育内容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
2011年:《低碳经济》、《自主创新与现代工业知识》
2012年:《建设文化强省》、《加强社会建设》、《职业道德诚信建设》
2013年:《新时代广东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2014年:《粤东粤西北地区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
2015年:《创新理论与实践》、《新时代法律思维与法律趋势》
2016年:《大众创业与转型机会》、《标准化基础知识》。
2017年:《大数据前沿技术与应用》、《供给侧改革促进跨区域产业共建》、《工匠精神与广东制造》。
评论:
1.公共必修科目(3天/18学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1月至3月发布公共必修科目学习指南。 公共必修科目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内注册的教学机构学习。 培训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继续教育处主管的学习网站上提供。
2、专业课程(7天/42小时):按照有关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发布的指导方针完成,要求学习3天或18小时; 未发布专业课程必修内容的行业和专业,专业学习由用人单位提供,由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获得专利、发表专着、论文、参加培训课程等,学分折算由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3、选修科目(2天/12小时):由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您也可以自愿选择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监管的学习网站上学习。
3. 教学机构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远程教育网()完成今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注: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远程教育网( )进行远程继续教育。 通过相关考核后,网站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时使用的实名,自动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专业人士无需重复注册。 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后,可在线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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