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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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是国家选拔和培养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全面开展2020年博士生招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根据《2020年博士生招收工作》和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 要在确保安全、科学、公平的基础上,统筹谋划,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0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有序。

2、总体布局

在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疫情形势、学校实际情况和招生要求,经过综合研判,学校决定采用现场授课方式。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以考核为主,远程网络为辅。 各学院(系、中心)根据考核进度、要求和学科特点自主调整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内容及相关要求。 具体方案以各学院(系、中心)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考核时间: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15日

考核地点:中国西部科创港

参加现场考核的考生到校后将实行封闭式管理。 根据创新港可容纳人数和疫情防控要求,分批有序安排考核、餐饮、住宿、交通等相关工作。 如部分考生因防疫政策无法到达现场,考生须向学院提出申请。 批准后,将进行在线远程评估。 考核内容、要求、标准、时间与现场考核一致。

符合博士招生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现场考核方式,其余考生采取网上远程考核方式:

1、身体健康,居住地连续7天以上处于国家确定的低风险地区,且有国家政府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当地健康二维码和西安健康码One Code 是“绿色代码”;

2、如您现居住地为湖北省,报到时须出示最近7天内进行的核酸检测报告,且结果为阴性。

参加在线远程测评的考生须按照报考院校要求提前准备好软硬件,并于6月10日与报考院校进行在线测评演练,确保所使用的平台、测评环境、网络信号、笔记本和手机流量和空间充足。 、前后双摄像头监控等满足要求。

3、考前信息收集

考生须于6月5日、6日登录“博士招生信息采集系统”,准确提交个人健康及考核信息(现居住地、健康状况、抵达时间、住宿要求、出发时间等)。 详细操作说明请见附件。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考核 考生 招生 博士 录取 第1张

4. 到达时间

参加现场考核的考生须于6月11日抵达创新港办理报到和住宿手续。 住宿考生范围:信息采集时已确认住宿的考生、信息采集时未确认住宿的考生、西安市、咸阳市及我校考生不符合资格。 提供住宿。

五、考核要求

1.实施细则。 各学院(系、中心)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和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实施细则。 具体细则包括:资格审查、考核方式(方式、内容、流程、时间、应急预案等)、录取方式、申诉监督渠道等。考生须及时查看所报考院校的考核实施细则。 ,主动联系申请院校,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2、资格审查。 专业考核前,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境外学位需提供教学服务证明报告)、本科学位证书(境外学位需提供教学服务证明报告)、准考证、学生证和其他原始材料。 确保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网上报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评审资格。 考生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资格审查合格后,综合质量测试将通过手机完成。 测试方法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 专业考核可以采取现场集中笔试或面试的形式。 在线远程采访均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 专业评估和综合面试可以分阶段进行。 具体考核时间和形式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4.检查作风和纪律。 所有考生均一一签署《诚信评估承诺书》,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评估过程的完整性。 考生在考核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考核公平、公正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录取后3个月内,所有考生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综合审核。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 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附加测试。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须额外参加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水平的专业基础课考试; 获得海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考核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 具体考核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系、中心)向考生所在单位发放《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 候选人所在单位根据实际表现如实填写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公章后交回各学院(部) ,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7. 入场

各学院(系、中心)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择优录取、双向选拔”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核实施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及考生各阶段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招生工作公平、公开。

八、公告

各学院(系、中心)坚持信息准确、程序规范、发布及时的原则,主动公开本单位博士生招生信息。 信息披露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披露期间,披露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予以修改。 这些变化将再次解释并公布。 未公布的候选人将不予录取。

九、咨询

1.考生可以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系、中心)网站,及时了解学校考核工作办法和学院考核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考核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

2.考生还可以加入各学院(系、中心)建立QQ群、微信群等,获取有关核计划的政策解读和问答,了解软件平台的使用、考核程序和相关要求。

10. 其他

一、创新工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工程博士)由各学院(系、中心)根据本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创新工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工程博士)管理办法》设立(西交大2019)第58号)制定考核细则并公布实施。

2.博士生资格评估由各学院(系、中心)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博士毕业生资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西安交通大学[2019] ] 151号)及考核细则另行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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