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相关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安徽,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21年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马政[2021]18号)要求,2021年,我市新民生工程教师培训力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继续实施学前教育提升工程。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中小学教师培训实施方案》《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教育宣传”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已发给您,请关注。
特此通知。
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2021 年 5 月 19 日
目标任务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国家培训计划针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1643人、幼儿园教师290人; 省级培训计划培训中小学教师150名。
(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的培训
针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综合采用“实训基地+企业实践+岗位培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返岗实践”、“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名师学校观摩”和“任务驱动+集中讨论+观摩实践”等培训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中职教师约100名(省级教师约31名,国家级教师约69名)。
实施范围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
国家培训计划实施范围为含山县、和县、当涂县乡村教师。 省级培训范围为本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音乐、体育、艺术等薄弱学科领域的教师和骨干管理人员。
(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的培训
中等职业学校一线骨干教师、实践指导班教师、担任或准备担任班主任的在职教师。 “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和从事思政课教学的骨干教师,以及教育管理人员、心理教师等。
培训内容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
1、深化师德修养教育,实施师德师风专(特)训。
2、实行“五育并举”,实行分级分类培训。
(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的培训
1.“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
2、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培训。
3.试点“1+X”证书制度教师培训。
4、班主任专项培训。
5、思想政治课教师专项培训。
6、公共基础课专项培训。
资金保障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
国家培训计划由中央财政拨给我市的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2020]357号)要求,专项资金按照因子法分配给三个县。 省级培训由省教育厅拨款给培训机构提供保障。
(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的培训
省级培训由省教育厅拨款给培训机构提供保障。 国家培养计划由中央印发的我省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奖励补贴资金予以保障,由省教育厅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实施程序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
1.省级规划。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省教育厅制定了统一的项目设置表,明确了项目实施规范,指导各市及相关县(市、区)设置并根据拨款数额确定培训规模。 省级培训由省教育厅教师处牵头,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制定项目计划。
2. 选择项目组织者。 全国培训计划分省、市、县。 制定项目组织者选拔标准,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确定项目组织者,明确培训质量和进度要求,明确各方责任。 对于省级培训,省教育厅教师办公室汇总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由承办单位落实。
3、组织实施培训。 相关县实行精准培训、严格流程管理。 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深入开展研究,设置有针对性的课程,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加大派教师下乡力度,跟踪实践,以课堂为中心,切实提高培训效果。生活现场培训和“三“分段”培训力度。
4、工程验收。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省、市、县分级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验收结果作为国家培训计划和省培训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的培训
1.省级规划。 省级开展2021年省级和国家级中等职业教师培训需求调查,科学规划培训项目,合理设置培训内容。
2. 选择项目组织者。 对于省级培训,中等职业继续教育中心将根据2020年省级培训考核情况,从省级培训基地中选择最好的培训机构承担2021年的培训任务; 国家培训确定2020-2022年安徽省培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负责单位。
三、组织实施,强化监督。 市教育局和各县区准确落实省级、国家级培训派遣培训师资任务,协助培训机构加强派遣培训人员管理。 成立省级视觉引导专家组,加强训练过程中的视觉引导。
4、工程验收。 成立工作组,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统一检查验收。
项目管理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
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管理制度。 市级落实市级统筹管理职责,对本级及所属县(区)《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有关县(区)教育部门加强从项目承担单位选择、派遣培训、培训督导、项目实施、成果输出等全过程管理,确保培训任务按时完成,提高培训效果。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项目主办单位要采取综合措施,鼓励教师参加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的培训
省教育厅统筹、组织和管理项目实施。 市教育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培训单位培训工作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 省级严格规范省级和国家级培训管理培训项目,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
安全须知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培训计划和省级培训工作的领导,将《国家培训计划》和省级培训纳入当地教师培训计划,落实主体责任。 校长是“国培计划”校本培训与省级培训对接的第一责任人。 要合理安排教师参加培训,妥善解决工作与学习的矛盾。
2、做好资金管理。 按照《安徽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2020]357号)要求执行。
(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的培训
各县(区)、各培训单位要建立沟通机制,加强协调,加强学员选拔、考勤和流程管理。 各训练基地、训练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学员健康管理和防疫安全教育,建立应急机制,确保训练顺利、顺利、安全实施。
实施范围
一、本方案义务教育学校适用于经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登记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民办全日制小学和初中,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和中小学。初中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一贯学校。 。
二、本计划义务教育补助资金适用于各级财政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设立的补助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资金(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课程教材、免费提供作业书、对经济困难学生补贴生活费)和保障学生安全的长效机制资金农村公立义务教育学校。
三、本规划中城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统计局最新版《统计区划代码》第5至6位(区县代码)为01-20,《统计区划代码》为01-20。 《城乡分类代码》中第13位至第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实施内容及分享方式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课程教材,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贴。
(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收学杂费
1.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共资金基准指标,按照不低于基准指标的标准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共资金进行补助。 生均公共经费基本限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类。 生均公共经费基准指标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市、县(区)共同承担。 其中,农村学校分担比例为:中央、省、县(市、区)按60:24:16承担;城市学校分担比例为:中央、市、县(区)承担。 )由6:4承担。 现行公共资金补贴标准高于基准限额的,要确保水平不降低。
2.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的公共经费补贴水平。 在生均公费基准额度的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额外每生每年200元的公费补助。 继续落实农村100人以下小型学校的公共资金和学校取暖补贴标准。 政策。 费用分摊比例同上。
(二)为城乡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材和作业本,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词典
1.免费为小一年级学生提供国家规定的课程教材和正版学生词典,所需经费由中央全额承担。
2、按隶属关系免费提供作业用书,经费由市、县(区)财政承担。 免费作业本的标准为小学20元/生·年,初中40元/生·年。
(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市、县(区)按5:5的比例共享。 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贫困线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 各县(区)要合理确定当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程度,切实提高资助精准度。
(四)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支持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 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安全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 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由本市建立,所需经费由学校所属市(区)统筹安排。
(五)小型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
构建支持远程交互和本地交互的智慧教学系统,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元化、高品质的教育服务; 构建支持智能推送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智慧学习体系,为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提供开放平台。 ,引导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和网络资源进行个性化学习。 建设资金来源包括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补足和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和县自有资金。
实施对象
1.义务教育“三免一补”资金惠及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资金覆盖所有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地学生相同。 不得收取借款费、择校费,不得索取捐赠或者分摊其他费用。
三、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坚持“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接收义务教育学生的相关程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他们接受政府委托接受义务教育,承担义务教育。 在具有义务教育条件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
四、民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减免标准按照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生均公共资助标准执行,各县(区)必须按照现行规定全面执行。政策。 民办学校获得财政、教育部门拨付的生均公共经费补贴后,对在校学生等额减免学费。
实施程序
1.免教材。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国家规定课程教材和正版学生词典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国家规定课程教材和正版学生词典的具体采购办法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材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05]29号)。 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教材审核、发放和结算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库〔2017〕33号)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原则上,申请、评估和支付是按学期进行的。 每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组织审核认定工作。 审核确定的资助学生名单将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告无异议后,学校将评估结果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生活补助资金可以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受助学生,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划拨给学校,再由学校通过银行发放给受助学生。牌。 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受助学生,学校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向其发放现金。
3、校舍维修及改造。 各地根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数额,结合地方财力,以确保校舍安全为首要任务,编制实施校舍维修改造的年度实施计划,建立省级以上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库。 各地组织项目实施,并按月通报实施进展情况。 省级组织对各地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调度和监督检查。
4、小型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 各县区根据省、市两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做好项目方案制定、招标采购等工作,建筑和其他工作。 实施进度按月通报,市级组织通报、调度、监督检查项目进展等信息。
安全须知
一、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依法规范教育统计,切实加强学校学籍管理,对教育统计报表义务教育在校生人数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学生地位。 管理系统,定期清理、更新学籍信息,并与教育统计报表相配合。 严格把“每学年初具有学籍和注册的学生人数”作为教育统计对象,切实保障教育统计。 报告统计数据与学生人数、学生人数一致。
二、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履行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规定足额、及时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共经费,严禁拖延拨付资金,以及征用、挪用、扣留或扣留资金。 要加强县内相关补助资金统筹安排,结合不同规模学校实际办学情况,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的基本需要网站。
三、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的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办理。 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快公共预算执行,及时将相关直接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直接资金监控系统,跟踪支出进度和流向。
四、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监督;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双审”“双审”“双审”。 “双报”制度将进一步加强补贴支出审核检查和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严禁统筹按基准指标核定的学校公共经费在本地区开展信息化建设、师资培训等专项工作。 严禁将公共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 。
五、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优先、统筹的原则安排公共资金的使用。 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 基金支出; 制定健全内部资金管理办法,细化公共资金等支出项目和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资金、实物等标准化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完善物品受理、进出、仓库等保管、催收制度,职责明确,管理严格; 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收费和代理收费管理。
监督检查
一、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款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监督。 、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二、县级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上级机关。
三、市教育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各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督促整改发现的,并报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继续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定期报告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和重点监督制度,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监督。各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和资金管理落实情况。 各地在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中违反财政资金分配和预算管理规定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27)。
附件:校舍维护改造作业计划
附件:智慧学校建设运营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幼儿教育”发展要求,巩固成果总结前期工作,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着力解决“入园难”,是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办好学前教育、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
目标任务
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解决学前教育服务需求难满足问题,在全市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开展儿童资助和幼儿园教师培训。 2021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所; 968名儿童将得到补贴; 和290名幼儿园老师将接受培训。 进一步促进学龄前教育的普及和包容性发展,并努力提高学龄前教育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融资
市政教育局与市政融资局一起积极努力为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支持,以建设该市的学龄前教育促进项目。 市政财务积极筹集资金,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县(地区)应承担的资金应实施。 在实施财务支持的同时,各个地区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和其他方法来扩大融资渠道并增加对项目构建的有效投资。
主要内容
(1)支持公共幼儿园项目的建设,翻新和扩展
首先是改善工作机制。 每个项目县(地区)都建立了一个工作协调小组,其中包括教育,发展和改革,金融和其他部门的参与,以加强合作和定期咨询以形成共同的努力。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并确定熟悉业务的有能力的人员,以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实施定期的调度,每月通知,后期安排,监督和检查以及其他工作系统,以确保项目的平稳实施和有序的进步。 第二个是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地实施基本的施工程序,始终将项目的质量放在首位,首先遵守调查原则,然后在完成后设计,施工和使用。 第三个是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实施市政水平检查和县级自我检查机制。 实施项目通知,调度,监督和面试系统。
(2)向有财务困难的儿童提供财政援助
首先是充分执行儿童补贴政策。 敦促所有地区向来自经济弱势家庭,孤儿和残疾儿童的儿童提供经济援助,以接受学龄前教育。 补贴标准应由每个地方根据实际条件确定。 其中,农村地区注册贫困家庭的幼儿园儿童的补贴标准每年不少于800元。 特定的补贴标准由每个地方根据实际条件确定,并且该标准在县内统一。 同时,幼儿园必须完全撤回其业务收入的3%-5%作为资金,以减少或降低费用,提供特殊困难的补贴等。积极指导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以捐赠资金,以帮助儿童帮助来自经济不利的家庭,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遍的学龄前教育。 第二个是增加政策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以多种形式和全方位的方式宣传贫困家庭的学龄前教育的资助政策,为贫困家庭宣传资金政策,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公众舆论氛围,并使每个家庭都知道它,并深入人心。
(3)实施幼儿教师培训
首先,在项目计划方面做得很好。 实施“省立计划,市政协调和县级实施”的运营机制,并以两种方式实施:省级统一竞标项目和非省级统一竞标项目,并在项目计划方面做得很好,以确保县级级别执行。 第二个是加强培训管理。 实施县级组织的主要职责进行实施,以清晰而突出的关键点建立培训内容,加强对培训的日常管理,建立省级,市政,县学校和培训机构之间的多方联系机制,并改善培训协作的效率。 第三个是提高培训效率。 通过实施幼儿园的教师培训,我们帮助校长从运营高质量的幼儿园,主方法和方法的经验中学习,以诊断学校问题,制定学校计划和制定现代学校系统,并全面提高农村幼儿园校长的专业能力并改善幼儿园教师的护理和教育。 能力和水平,支持农村幼儿园教师的正常学习,并促进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可持续专业发展。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所有县(地区)政府应包括实施有关重要议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的学龄前教育促进项目,并将其包括在年度评估中,以确保实施各种目标和任务并取得实际的结果。
(2)营造开发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杂志,互联网,电视和其他媒体来大力促进学龄前教育。 广泛宣传与学龄前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和促进高级经验,并营造出良好的氛围,使整个社会关心和支持学龄前教育。
(3)提高促销机制
县(地区)必须建立一个协调机制,以促进学龄前教育项目,澄清教育和金融部门的任务,努力解决长期以来一直限制学前教育发展的机构问题,严格监督和评估学前教育促进项目,并有力地评估促进促进学龄前教育。 项目。
(4)加强资本监督
每个县(地区)的教育和金融部门应进一步标准化和管理特殊资金以进行学龄前教育,对实施绩效目标进行监控,实施实现绩效目标的“双重监控”和预算实施,并及时纠正偏差。 通过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的结合,进行预算实施的绩效评估以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标准化和有效性。
附录:
新建造,重建和扩展的公共幼儿园的运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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