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 (礼教办[2022]200号),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职教师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全职小学教师3名,其中数学老师1名,英语老师2名。
二、招聘及聘用条件
1、聘用的编外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中小学教师一般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五)必须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招聘编外教师: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聘用时建立回避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受理申请、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以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等程序进行。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公告及登记
1、公告时间:2023年8月14-16日
网址:学校公众号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19日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每位候选人限报考一个职位,须填写应聘表(附件1)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详细材料要求见附件2《资格审查目录》,整理成PDF发送至邮箱:446531715@qq。 com. 材料命名为“主题+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0-21日;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公众号予以公布,专业技能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也将予以公布。 请密切关注学校公众号并安排好个人行程;
3、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所需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
(三)专业技术能力测试
专业技术能力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2日下午;
2、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70%计入综合成绩;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
(四)体检
1、应聘者总体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和各环节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应聘人员名单。 若综合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基础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名单。 法医。 若成绩仍相同,则追加一轮面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
2、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学校人事官员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会保障局[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申请人》(2013年修订稿)规定现施行。
4、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经批准后,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 复试只能进行一次。
(五)检查及安全背景审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检查对象。 检查工作依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公开招聘人员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东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会保障局[2010]276号)相关规定。 主要审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工作学习表现等以及申请资格的真实性。 学校联系相关部门对考生进行安全背景调查。
(六)公告
审查合格者确定录用,名单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小学微信公众号公示,为期3天。
(七)补充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综合表现顺序,由其他候选人填补同一职位:
1、放弃体检或检查或体检或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最高的顺序填报。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招聘的,按照综合表现顺序递补。
3、放弃应聘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表现递补。
(八)招聘及相关福利
1、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符合条件的,确定录用。 应按照《荔湾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劳务公司联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劳务派遣。 工资报酬按照《荔湾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管理办法》编外教师工资及工资支付方案执行。
2、凡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证明》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收人员在校期间的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管理等按照《荔湾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4、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在应聘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并须符合该职位的全部应聘条件后方可应聘。 考生报名后即视为同意公告全部内容并配合相关工作。 本人资格不符合招聘公告及所应聘职位的资格和要求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本人的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虚假申报、隐瞒相关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荔湾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考生参加笔试、基本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材料不齐全或材料与报名表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基本能力测试和面试。 申请人遗失身份证的,必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领临时身份证。 凭临时身份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基本能力测试和面试。 其他证件(包括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件。
(三)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者录用资格: 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或者劳务公司应当据此解除合同;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文件、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不适宜聘用条件的。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和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和资料。 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在社会上组织的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时间,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小学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时间将及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请参加招聘的应聘者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5、本次公开招聘完成时间:2023年8月2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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