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3年没花钱轻松读完高中马上要去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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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年我基本上没花什么钱,轻松地读完了高中,马上就要上大学了。” 说起免学费、住宿费的政策,银川唐来惠中学大四毕业生唐琪发自内心地感谢这个好政策。 记者从银川市教育局获悉,2013年、2016年,银川市出台了三区残疾学生、残疾家庭子女、农村户籍学生免学费、住宿费上高中的政策,圆了贫困家庭孩子上高中的梦想。 。

残疾家庭的孩子上学无负担

唐琪的父亲身体残疾,但仍坚持工作。 去年,奶奶患了癌症,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让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困难。 家里的变故并没有影响唐启的学习。 今年,他顺利完成高中学业,考入河南大学。 暑假期间,唐奇在一家奶茶店打工,每月收入3400元,以攒学费。

这是他第一次做兼职工作。 他高中读了三年,没有学费和住宿费,也没有其他补贴。 唐启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压力。 “没有学费和住宿费,上学没有负担。” 唐琪说,除了学校必须收取的书本费、校服费等费用外,她从不主动向父母要零花钱,当学校有其他奖学金名额时,她也会优先考虑。 想到贫困家庭的学生,他就感到安心。

农村户口孩子上学不愁钱

西夏区居民贾英才今年是银川唐莱回民中学的应届毕业生。 他的父母在家务农,他的兄弟兼职。 高中时,他每周从家里带120元吃饭,父母很少给他零用钱。 “每年不用交学费和住宿费,三年下来省了不少钱。” 贾英才说,高中三年,每年寒暑假他都在家学习,或者帮父母下地干活。 今年他终于如愿考试了。 来自山东大学。

两项资金政策是保障

2013年,银川市出台实施办法,免除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儿童高中就读学费和住宿费。 主要面向本市(含三区两县一市)高中就读的学生,包括自治区管理的高中和社会学校。 高中、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儿童。

2016年,银川市出台了市直三区普通高中农村户籍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普通高中生学费标准,公办学校每年减免800元; 艺术类学生每年免收4000元; 民办学校每年免收800元。

“两项政策很好地保障了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落实了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有效减轻了残疾家庭和农村高中生的经济负担。符合条件的学生只需提出申请即可。”高一秋季入学时,提供相应材料即可申请免试。”银川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银川市残疾高中生及残疾家庭子女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实施办法

银川市各县(市)区残联、教育局、财政局,各普通高中、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措施现就我市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免除高中阶段学费、住宿费制定如下:

1. 一般原则

1.保障残疾学生的教育权利,切实减轻残疾家庭负担,免除高中阶段所有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直辖市、县(市)财政对免除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子女高中教育学费、住宿费的学校给予补助。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父母一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在本市(含三区)范围内的,不论户籍如何、两县一市)所有在高中(含自治区管理高中、社会办高中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 已享受免学费、住宿费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不再享受。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及提交材料

银川:3年没花钱轻松读完高中马上要去上大学 普通高中 上大学 残疾人 第1张

1、残疾学生:本人二代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家庭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第二代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审批流程

秋季每学年开始新生报到时,学校组织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子女填写《银川市残疾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申请审批表》或《银川市残疾家庭子女免收学费、住宿费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所在学校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免收学费、住宿费,然后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审批表、收费标准及汇总表报市政府或县(市)教育局; 市、县(市)教育局会同同级残联根据申请资格对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共同起草文件,报送市、县(市) )每年9月15日前财务局。 市、县(市)财政局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最终决定。 结果纳入财政部门年度预算。

2013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由直辖市、县(市)教育局组织各学校于2013年3月申请,按程序批准后,由直辖市、县(市)财政局拨付。

四、资金保障与管理

1、高中学费减免和住宿费补贴资金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公立高中收费标准确定。

2、三区范围内高中的学费减免、住宿费补贴由市财政承担,列入年度预算; 两县一市补助资金由县(市)财政承担,列入年度预算。

3、三区范围内的市属公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增加,与年度预算同时下达; 民办高中和自治区公办高中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批准的数额一次性拨付给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拨付到学校。 两县一市高中补助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局增加,与年度预算一并下达。

4.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共支出。

5.学校应建立管理台账。 市财政局会同市残联、市教育局不定期进行检查。 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挪用补助资金的,必须追缴补助资金,并追究有关学校和领导的责任。 责任。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直三区普通高中农村户籍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试行)

为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减轻农村高中生家庭经济负担,探索普通高中免费教育试点,根据《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中共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银川市委2016年工作要点职责分工》《关于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No. 2016 [16]),计划从2016年秋天开始在Yinchuan City下的普通高中的三个地区为农村家庭注册的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具体计划如下:

1.免学费适用于三区(兴庆区、金丰区、西夏区)农村户口在银川市直属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 三区以外农村户口的学生不属于本次免征范围。

2、学费减免的起始时间和标准。 免学费政策自2016年秋季起实施,公办学校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普通高中生学费标准,免收每年800元的学费; 艺术类学生每年免收4000元; 民办学校免收学费每年800元。 学校免收学费每年800元; 民办学校学费高于800元的,学校可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继续向学生收取差额。

3.农村户籍学生审核办法。 学生秋季每学年开始报到时,须填写《银川普通高中三区农村户籍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携带户口本原件。 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收学费。 开学后1个月内(9月底前),学校审核后将学费减免申请表、汇总清单及减免经费总额报市教育局。 教育局每年都会进行专项工作总结。 对于因免收学费而造成的学校收入减少,市财政将向学校拨付公共资金并予以保障。

四、相关事项

(一)本政策自2016年秋季起执行,对于已缴纳2016年秋季学费的学生,学校将于2017年春季审核后将学费退还给学生。

(2)本政策不包括复读生和贷款生。 按照《关于免收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生学杂费的意见》(财教[2016]292号)和《银川市残疾人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执行《普通高中学生及残疾家庭子女》(殷残联[2013]10号) 三区农村户籍学生享受学费减免的,不再享受此项减免政策。

(三)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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