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审查中,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除处分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制度职员的情形。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先登录“云南省社会化考试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并提交审核,然后前往应聘职位对应的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注册资格审查。 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申请人须于2018年10月29日00:00至11月2日23:59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审核地点详见《预案》中“资格现场审核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栏。
(三)注册流程及要求
主要报名流程为: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
1. 登录
登录“云南省社会化考试测评网”()。
2. 注册
已在本网站注册个人用户的申请人应直接登录; 尚未注册的申请人,请点击首页的“新用户注册”,然后填写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请妥善保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
对于注册网络技术问题,您可以通过注册网站在线留言或发送电子邮件至957167787@qq.com进行咨询。 3.填写注册信息
点击首页“在线报名”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目录,点击您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 申请人在填写报名信息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照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全部信息,最后保存资料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
4.提交审核
申请人填写注册信息并上传照片后,注册页面会出现“提交审核”按钮。 单击此按钮并确认即可完成提交审核。 注册信息一经提交审核,不得修改。 请您在提交审核前仔细核对注册信息。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自动对注册信息进行初审。 初审主要根据申请人的年龄和教育背景进行审核,结果将立即显示。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报名页面会显示“报名状态:等待审核”字样和“打印资格审核登记表”按钮。 请点击打印《资格审查登记表》(请使用A4纸竖排打印)。 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未通过计算机初审的申请人,报名页面不会显示“打印资格登记表”按钮。 计算机初审不合格的应聘者可以申请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5、现场资格审查
计算机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应于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自行打印《资格审查登记表》并随身携带。至下午17:00。 须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应聘职位对应的资格现场审核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视为合格,可以参加考试。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请携带:
(一)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及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申请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
(四)无固定工作、失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生籍贯或户籍证明;
(六)与登记条件有关的其他材料。
防范措施:
(一)自行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当场提供所需报名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可以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职位,并重新参加变更职位的资格审查。
6.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2018年11月14日至考试当日,使用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云南省社会化考试考核网”(),打印准考证。请自行打印(请使用A4纸纵向打印)并妥善保存。 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或附有照片的户口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注:如果打印准考证时页面信息为空,通常是因为登录用户名与注册时的用户名不一致。 此时,请先退出,然后使用登录界面的“找回账号”,选择本次考试,并使用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找回您的账号。 如果您忘记注册时使用的账号或密码,也可以使用上述方法解决。
4.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比例
笔试名额比例不得低于1:2(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 对不符合考试开放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8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诺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少数民族语言、需要民族语言测试的、主要要求是法律的、困难偏远地区的岗位不受审查比例的限制。
(二)考试中心安排
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人民法院(含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的考生安排在昆明考试中心,申请地、市人民法院的考生安排在昆明考试中心(含开原铁路运输法院)将安排在昆明考点 人员安排在州、市政府所在地考点。 由于招聘计划,西双版纳州法院系统仅有一名报考人员被并入普洱市法院系统进行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云南省法院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考核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基础法律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11月17日(周六)上午9:00--11:00。 考点详细地址请参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笔和橡皮,到准考证上注明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适时在“云南省社会化考试评价网”公布。
(四)岗位技能测试及面试
岗位技能考试和面试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 具体时间、地点、考试方式、面试方式等将通过网站发布信息、联系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进入岗位技能考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届时,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下发各组织单位参加岗位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 如有放弃情况,一轮更换后不再更换。 比例低于1:3的岗位,按照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果,满分100分。 同等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岗位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和面试的次数。 一轮招募结束后,不再进行招募。 比例低于1:2的职位,根据实际参加人数按等比例或差别比例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100分。 平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综合分数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3:4:3的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各等级换算时如有小数,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流程。
5. 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表现排名,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体检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必须在当地公务员部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及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 《招聘人员(试行)》及相关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检查
检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重点对主体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检查。
七、公告及招募
各招录单位根据综合结果,结合体检、考察,研究提出拟录用文员名单,并在网站上或由招录单位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若体检或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的情况,首轮仅补申请一次; 公告后如有豁免的,不再补办申请。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且不影响就业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举报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将暂停聘用。 为了保护个人权益,举报问题时必须实名举报。
八、福利与保障
聘用制办事员的薪酬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办事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课程。
2、招聘期间,应聘者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因沟通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本公告如有变更,以补充公告为准。
四、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将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举报监督热线:0871-64095806。
五、本公告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云南省法院系统2018年聘任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计划》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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