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助学金卡加强助学金发放监管的通知》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银发[2010]273号),2017级中等职业学校(五年级高职教育前三年视为中职学生)。 学生专用助学金卡使用说明如下:
1、中职学生助学金卡是向享受国家奖学金、免学费政策的中职学生发放的借记卡,专门用于发放国家奖学金、免学费资金。 中职学生助学金卡使用专门发卡银行的识别码(2011年起统一为中国建设银行)。 卡面统一设计,印有“中职学生补助卡”字样,开头为62128。
2、中职学生助学金卡免收开卡手续(费用)费,并自开卡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优惠。 优惠期满后,中职学生助学金卡将与普通借记卡一样,可继续在高职教育中使用。
3.学生申请中职学生资助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学生或监护人的手机号码(注:用于提供奖学金到达的免费短信通知服务)。 对于因无户籍、身份证件而无法申领中职学生资助卡的资助学生,由学生提供所在地区出具的相关证明,采取特殊方式发放。
4、中职学生助学金卡实行“一人一卡、集中办理、个人激活、现场申请”的原则,确保国家奖学金、免学费资金发放到学生及其家长手中。及时足额。 每个资助学生只能申请一张中职学生资助卡。 计划财务部根据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助学生信息,向学院所在发卡银行(2017年建设银行延安东莞分行)提供复印件受助学生有效身份证件(原则上有效身份证件应为居民身份证(特殊情况可使用用户身份证)。由发卡银行处理后分发至中职学生助学金卡由学院计财办统一核发,学院对学生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职学生助学金卡须由学生本人凭原件激活后方可使用。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指定柜台(延安市东莞市嘉陵桥头民生大厦楼下,电话:0911-2112739)。
5、中职学生助学金卡发卡银行免费提供奖学金押金短信通知服务。 监护人的手机号码由学院计财办在办卡时向发卡银行提供。 学生自行办理激活手续时,发卡银行应与学生确认接受短信通知的手机号码。
6、中职学生助学金卡丢失或损坏时,学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中国建设银行延安东莞分行按有关规定办理挂失、补卡手续。 相关新卡信息必须通过各部门的助学金助理获取。 请您及时通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学生资助信息变更申请表》及新卡、身份证复印件。 这将使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能够及时对资助制度进行修改。 优惠期结束后,中职学生资助卡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发的,发卡银行只能为学生更换普通借记卡。
七、中职学生助学金卡持卡人转学、退学时,学院、系(中心)、辅导员(班主任)应督促学生到建设银行延安东莞支行办理转学、退学手续。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并按注销户口手续申请学籍。 否则,将不予办理转账或提现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首次申请中职学生资助卡必须由学院申请。 银行不接受个人申请。
(2)由于中职学生助学金卡是专用卡,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等必须通过此卡发放。 挂失或补办该卡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并收取相应费用,这需要很长时间。 各院系(中心)要教育学生妥善保管中职学生助学金卡,避免遗失、消磁、损坏等,以免造成助学金困难。
(三)中职学生资助卡必须确认学生及家长的手机号码。 今后如因手机号码变更而导致学生及家长无法接收短信提醒服务的,将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学院不提供查询服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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