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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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部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员聘书[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5月至9月举行,分31个赛区、共134个比赛项目。 大赛开幕式将于今年5月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在山东潍坊举行。 现将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

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一次重大制度设计和创新。 引领“三育”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中外职业教育交流合作。 在其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赛区要把办好比赛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促进高水平职业教育的重要行动措施。为促进职业教育质量发展,严格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相关规定,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竞争是“公平、优质、高效、廉洁”。

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大赛、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能力大赛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附件: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教育部

2023 年 4 月 28 日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比赛名称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 游戏时间

2023 年 5 月至 9 月

三、赛区安排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 主办单位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共青团中央、中国职业教育学会、中华全国供销总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天津市人民政府

教育部发布《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考 升学考试 第1张

5. 命名支持

中国银行独家赞助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银杯”。 省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国银行分行做好了本次比赛的赞助工作。

六、比赛组别

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

七、竞赛项目

比赛项目共134个(详见附件1)。 其中,中等职业学校组比赛42项,高职组比赛92项。 试点教师竞赛14项,师生竞赛16项。

八、报名要求

1. 配额分配。 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登记。 个人赛各省参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团体赛每个省参赛队伍原则上不超过2支; 各计划市可单独组队参加中职比赛,限报名1队。 师生赛由教师和学生组成队伍,教师赛的参赛者均为教师。 根据2022年竞赛覆盖的学校数量和招生专业情况,适当增加相应省份参加学生竞赛(含师生同赛)的名额(详见附件2) )。

2. 资格。 参赛者为学生的,中职组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高职组必须是高职学校(含本科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资格取决于他们注册时的学校状况。 准确的; 教师参赛者必须是具有2年以上(含2年)职业院校教学经历的在职教师。 同一项目不得有超过一支来自同一学校的队伍参加,团体赛不允许跨校队伍参加。 历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今年不能参加同一专业比赛。

3、指导教师。 学生竞赛可以有导师,导师必须是学校的专职和兼职教师。 个人赛每名选手限聘1名导师,团体赛每队限聘2名导师。 教师竞赛和师生竞赛均无指导老师。

日程:

一、2023年、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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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3年增加参赛名额的省份及相应赛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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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教育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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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考 升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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