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学生选拔公告正式发布
报名时间:10月16日-10月31日
集中面试时间:11月18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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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录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努力培养和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我市决定继续选拔一批优秀干部队伍。 2024年国内外部分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安排到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特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优秀的成绩、良好的综合表现。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和国家,有理想抱负,有家国情怀,愿意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4.国内相关重点大学(院校名单见附件1)2024年毕业研究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本科生须在《名单》所列本科院校获得本科学位)附件1)全日制大学学历); 2024年QS排名前200名大学的2024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其中,在国内攻读本科学位的人员必须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出国攻读本科学位者须获得《QS 2024》中排名前500名大学的大学学位)。
5、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申请人就读的专业以毕业证书和学信网标注的专业为准。
7、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非2024届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学校、工作场所受过处分,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道德行为问题,或者在各类考试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准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
2. 评选程序
1. 网上注册。 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16:00点击本《公告》或武汉组织网()报名链接,输入“武汉市2024年特选考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凡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10月20日、10月27日下午17时30分,武汉特招工作班将在武汉组织网()各发布一次报名数据,指导应聘者合理选择应聘岗位。 考生还可以通过“武汉团工”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信息。
2、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后,须同时将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发送至指定邮箱whxdxp2024@vip.163.com(材料发送至压缩文件包形式,结尾为“职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博士或硕士姓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16:00。 武汉市专项选拔招聘工作组及时对网上申请和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初审,逾期报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变更职务、修改信息;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预审中退回补充信息的,应当根据资格预审意见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已报名的考生应注意保持沟通畅通,密切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及相关考试信息。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报名表》电子版;
(2)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如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可在办理入学手续前提供);
(3)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4)近期2寸免帽登记照片电子版;
(5)本科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六)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反映主要学术成就和重要奖项的材料扫描件;
(七)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包括学信网标注的专业认证材料等)。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 如在选拔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打印准考证。 申报人员应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时至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7时登录武汉市组织网相应链接()下载并打印《武汉市2024年选拔学生》面试准考证(可用A4纸黑白打印)。
4、集中访谈。 访谈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访谈的方式,于2023年11月18日至19日(周六、周日)在武汉进行。 面试公告将在武汉工作组网()上发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素质。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划出及格线。 成绩高于及格线的,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检查人员名单将在武汉组织网()公布。
5、检查、体检。 考察通过深入面试应聘院系、部门、查阅学生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学习成绩、一贯表现、参加工作意愿等情况。 对经检查无影响就业问题的考生,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考察中存在影响就业或体检不合格情况的,根据用人单位意见,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顶替,并对顶替候选人进行考察和体检。 不适合替换的岗位将按规定减少或取消。 招聘计划。
6、公告及招聘。 经过面试、考察、体检等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武汉组织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放弃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再更换。
对于拟聘人员,其招聘结果不受公示影响的,将下发文件明确遴选结果。 拟录用人员取得学位证书后,须按照武汉市公共新人员补充登记相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岗位认定登记、人员编制、工资兑现等相关手续。机构和特选学生的待遇规定。 拟录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者未取得拟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须与该单位解除合同后才能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管理培训
1、担任管理职务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一般分配到事业单位七级管理职务; 具有硕士学位的一般分配到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
2、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博士生,可聘任专业技术9级职务;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可聘用至专业技术10级岗位。
3、招收人员享受武汉市“学子聚汉”工程和《武汉市选拔生培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武组通[2017]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选拔生培养管理》《关于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吴组通[2019]81号)规定的落户培养待遇,享受人才补贴和住房、安置、各区、各单位发放的其他福利。 对于在岗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将报销其体检费以及往返武汉面试、体检的交通费。
4、录用人员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 试用期一般为1年,初次聘用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
5、武汉市委组织部负责入选学生的宏观管理。 市委组织部建立了武汉选拔学生信息数据库,跟踪了解武汉选拔学生的工作安排、教育培训、实习实训、履行职责、选拔使用等情况。 其他情况下,综合表现优秀、符合调任条件的,将积极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职务。 每年分配一定名额,从选拔生中招收选拔生,优化选拔生录取后的就业安排,推动选拔生政策更加完善和完善。 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候选人岗前培训和老候选人培训,并定期组织候选人座谈会,加强对候选人的培训和使用。
四、纪律要求
专项选拔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申请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申请资格的,不得接受约谈、检查。 在招聘、体检等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反事业单位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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