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要求;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应届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 人员不得申请。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地区)境内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同时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于7月31日前取得, 2024; 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1月19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书原则上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有《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职位。
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以报考高等学校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职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年、2022年选岗期间尚未确定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毕业后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岗位。
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属于工作经历。 工作年限按满年、满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月。
2、招聘岗位
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岗位工作人员355人。 招聘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可参见《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岗位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3、报名、初审、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6:00
询问及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申请人可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col18625/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 每个人都被限制在一个职位上。 申请人可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最后一项将自动替代前一项。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 2024年1月23日16:00后,如招聘单位尚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应聘其他职位,也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凡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况等资质,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招聘单位咨询热线可通过《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岗位岗位汇总表》(附件)查找。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支付
付款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 逾期未进行网上支付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后,恕不退款。 缴费成功者于2024年3月5日9:00至2024年3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申请机构工作人员”(参加面试时使用)。 申请博士职位者无需缴纳笔试费用,可直接下载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报名者应缴纳笔试费每科40元/人。
拟享受减免低保户、扶贫政策受益人和返贫监测帮扶人员的,须在登记系统填写登记信息,通过资格初审后,在“网上支付”中点击“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1月24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免征考试费用的包括: (一)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或低保证明; 脱贫人员、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救助的受助人,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个人身份证。 申请人提交豁免申请后,请于2024年1月25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申请状态。 豁免申请获得批准后,个人申请状态将显示为“已完成”。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注册系统提交减免申请。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报名完成后,应聘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规定比例的,拟招聘1人的,招聘岗位将被取消; 拟招聘两人以上的,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减少、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招聘残疾人岗位的考试比例为1:2; 博士研究生职位没有考试比例。
取消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亲自提出申请,并可申请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申请只能重新提交一次。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再次提交。 缴费成功后,请应聘者关注取消职位公告,并保持沟通畅通。
(四)资格审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如发现应聘者在任何环节不符合岗位要求,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单位)负责。
4.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博士研究生职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不进行笔试。
(一)笔试
综合笔试仅考一科,测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现行政治政策、科技知识、省情省情等基础知识以及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来计算考生的成绩。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了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形式。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9:00-11:30
申请人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相同)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及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3(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于残疾人职位)。 笔试成绩相同的,将一起择优录取。 他们将被选为面试候选人并向社会公布。 若笔试通过人数尚有空缺,则取消招聘; 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博士职位面试人选根据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
请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面试候选人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候选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两张近期相同背景的1寸免冠照片。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国家认可的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③在职员工申请的,还须向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 出具的同意应聘职位的介绍信(如确实难以按时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可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④如招聘岗位要求有规定年限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出具工作经验证明的单位、签署的合同和缴纳的养老保险必须一致); ⑤ 如应聘残疾人招聘岗位,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等; ⑥ 留学归来应聘者,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证明材料; ⑦本人签字确认的《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廉洁承诺书》; ⑧ 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资格审核通过者,将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试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组织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承担。
面试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根据笔试成绩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外表等,面试结果将在面试后当场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并为100分制。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应聘人员。 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补考。 申请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若同一招聘职位应聘者总分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5、检查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办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 检查和体检的顺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等额组织。
检查可根据工作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以及是否存在应当避免的情形,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考察对象的档案。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单位)应当根据检查情况作出检查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从进入同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同等填补。
六、公告及招募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公告发布后,不再更换。 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招聘单位(主办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经调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所在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市级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办理。 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影响就业的,将不予录用。 用人单位与用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7. 其他
一、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籍,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期报名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会影响资格审核的进度。 建议申请人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自己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下报名,后期尽量避免集中报名,以免错过注册机会。
3、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官网发布的公告,保持沟通。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反馈相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4、本次招聘发布的说明书、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上”、“下”、“前”、“后”等字样均包含本级别和本基数。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济南市网上报名系统《考生须知》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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