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数转移方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认证事项的通知》(教制发函[2019]12号)要求,按照简化服务流程、简化操作程序的原则,为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高中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高中学业成绩需要转出省外的,我省不再审核并颁发“成绩证明”。 考生可向相关省级学历考试管理部门提供省高中考试成绩证明(含电子版,成绩证明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局官方微程序-证书打印版块下载)。 省级学历考试管理部门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局电子印章在线验证平台()对考生提交的成绩证明(电子版)进行验证。
2. 转成绩方法
我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就读期间参加外省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普通高中学历考试取得的成绩转入我省普通高中采用学历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在线完成考试成绩转移手续(转移流程详见附件1)。 我院不受理非我省注册考生的成绩转移申请。
(一)考生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我院将开通“广东省普通高考/学业考试报名系统”学业考试成绩转账功能(网址:,系统功能菜单:“学业考试成绩”- “等级转移”)。 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机构,以下统称招生办)应通知相关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系统,提交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按要求在线。 、物理、化学、生物)成绩将转移至申请并确认。 逾期申请将被关闭,不再接受。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仅作为学生普通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不作为春季高考成绩录取高职院校的依据。
(二)候选人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网上提交身份证、省户口簿(家庭主页和个人页,下同)和高中学业成绩证明(成绩证明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出具并加盖官方印章)印章,下同)。 )等相关材料,并在线确认并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我们承诺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不会隐瞒、捏造任何事实,也不进行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
(三)县级招生办公室受理并公示申请。 2024年1月6日至1月19日,县(区、市,以下简称县)招生办公室受理并公示申请。 县级招生办、中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移审核”,办理网上成绩转移初审手续根据候选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 相关材料必须认真核实。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不予录取。 同时,将公开候选人提供的相关信息,提供举报邮箱、电话、受理举报单位、邮寄地址。 接到举报的,要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市招生办公室审核。 各市招生办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报名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县级招生办公室初审合格的。 须提交相关材料,确认考生申请转学的成绩按规定等级填写(成绩等级换算表见附件3)。
(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成绩转移申请进行网上审核,并于2024年3月29日前在网上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31日至5月20日下载并打印《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过期后系统关闭,将无法下载和打印证书,但这不会影响转学分数在招生中的使用。
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普通高中学历考试转学成绩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依据,按照当年高考招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继续深造的重要依据。 它们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各地要狠抓普通高中学历考试考生成绩转接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2024年成绩转接审核工作完成按时并按要求。 考生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跟踪转学结果。
附录:
一、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资格转移流程
2.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成绩转移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网上确认承诺书)
3、外省与本省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成绩换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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