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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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4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教育政策,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农村学生和贫困人口的优秀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2024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招收优秀农村学生。 欢迎“热爱北大、关心世界、人格健全、学习成绩优秀”的农村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01

机构和原则

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24年“筑梦计划”招生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02

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及以下高中勤奋好学、优秀的农村学生。 具体实施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登记地在实施地区农村地区,且本人已连续持有当地户籍3年以上;

我已连续三年在我户籍所在县的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03

招生规划及招生专业

2024年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执行。 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04

报名方式

本次评选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需登录“学院特色项目报名系统”(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按照网上要求进行报名,填写各类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扫描上传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

报名平台

学院特色项目报名系统

注册网址

(登录后请选择“学院专科招生”进行报名)

登记时间

4月10日至4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本次注册无需邮寄申请材料。 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高中、社会团体和个人专家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必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05

选拔程序

01

初步听证会

根据考生网上填写、上传的报名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审和评审。

02

初审名单公布

初审合格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对本公告无异议者,将获得参加我校2024年“筑梦计划”招生考试的资格。

03

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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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14日(具体信息以网上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04

公布合格候选人名单

符合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公布。

05

入场

录取将根据我校认可的成绩而定。

06

合格者考核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审和评估,合格者取得考试资格。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最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评选出最优秀的人选,入选“筑梦计划”。 符合北京大学“筑梦计划”资格的考生,具体减分由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确定。 对于在高考改革省份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公布结果为准。

07

重要议程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2024 年 4 月 25 日 24:00。

初审公告

2024年5月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

测试通知

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试通知。

测试时间

2024年6月13日-14日(具体信息以网上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测试结果公布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于2024年6月22日公布。

自愿填写报告

填报方式和填报时间以当地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入场时间

以当地省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08

监督机制

一、北大“筑梦计划”招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整个测试过程都有录像。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北京大学招生督导电话:010-62755622。

09

补充规定

1、应聘者的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瞒重大事实,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国家教育考试作弊。 我校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处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北大“筑梦计划”报名、注册、考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因家庭经济原因难以参加“筑梦计划”入学考试的考生,可向我校书面申请资助。

4、学校考核工作计划如遇到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进程的不可抗力因素,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本说明书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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