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1年湖北省
关于申请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材料的通知
神农架林区各市、州、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制办〔2021〕45号)精神,全省医药和现将2021年医疗服务器械、生物制药专业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报送通知如下:
一。
应用对象
申请人是在省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作为“雇主”)。 经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双肩”人员,可以申请职称。 申请时,应当提供近三年的审批手续。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已退休人员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延迟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不得申请参加专业培训。标题审查。
根据电职改办[2021]45号文件要求,襄阳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医学类副高级职务的,应参加“职改办”组织的能力考试和评审。襄阳市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资格审查委员会》。 根据《关于下放宜昌市工程系列部分职称评审权的通知》(鄂知改字[2020]1号)要求,宜昌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工程系列副高级职务药品、医疗设备和生物制药。 人员应参加“湖北省工程技术(宜昌)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能力测试和评审。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参加我办公室组织的审核的,须经襄阳市、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批准。
二。
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本省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通知》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二人社治管[2019]1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的岗位推荐候选人。 用人单位申请时须提供个人劳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的《2021年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表》。 事业单位未完成岗位设置的,按无空缺职位处理;单位有空缺职位但有待聘人员的,按待聘人员处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应聘单位的岗位情况,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职称评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相关职责。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民办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由本单位推荐。 民办机构从业人员需提交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申请自由职业者须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机构提出,并提交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同类人员推荐提出申请。
(四)中央驻湖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参加我省职称评审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委托评审。 其中,申请高级、副高级职称的,由主管部门提出委托申请,经省职改办审核。 、按程序推荐并申请; 报考中级、初级职称的,由主管部门提出委托申请,经省医学工程高级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医学工程高级鉴定办公室)审核,按照规定推荐报考。到程序。
(五)职称的例外和转岗申请,由省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公室、人事机构或用人单位(湖北省中央单位)审核后报省医学工程高评办审核。审查。
(六)能力验证合格的,自当年起有效期为三年。 2019-2021年度成绩合格者,本次评审有效(无需证书,系统自动比对)。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岗位申请,能力测试的专业和级别应当与职称申请审查的专业和级别一致。 申报专业、水平与实际岗位、水平考试专业、水平不符的,不予受理。
(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前提条件。
(八)符合《关于我省专业技术职务高层次人才资格评审的通知》(二人社发[2018]24号)要求的高层次申请者,须单独提出申请,并填写《 《湖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经职改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人社部。省高级药品审评委员会审查(发证)。
三。
申请方式及渠道
2021年,湖北省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领域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纸质申报,不得网上申报。
(一)个人声明
个人申请正、副高级职称,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注册账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搜索“资格声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点击在线申请)并申请申报,已注册账号者可直接登录。 登录后,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进入湖北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8081/zcsb/),使用上级机关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审核申请材料,然后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推送至湖北省职称在线申请系统(网址:8081/zcsb/)上级权限按照管理权限。
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人员综合名单》。
申请中级、初级职称的,须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经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同意。
(二)单位审查
职称申报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职称申请人所在单位为推荐申请材料的单位。 推荐单位是资格和申请材料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材料,直接报省医学工程高评办公室审核; 市、州、县单位批准的材料逐步报市、州职业改革部门审核。 省级主管部门或者市、州职改部门对调入特等级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应当将审查意见填写在表相应栏目并加盖公章。
各级人事和职改部门根据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转至省医学工程高评办公室,由省医学工程高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合格。 接受材料。
(三)提交纸质材料
省医学工程高评办同意受理材料的,市、州职改办、省级人事主管部门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复印件上一一签字盖章后提交申请。 。 省医学工程高评办公室。 审查手续不齐全的材料,省医学工程高评办公室不予受理。
四。
申请材料内容及要求
为规范材料申报,请将报送的证明材料和绩效材料按照《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材料装订目录》(附件2)要求分别装订、装袋。 所有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附有原件以备查验。 经省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审核并签字盖章的,无需携带原件到省医学工程高评办核查。 对于未经审查签字盖章的复印件材料,提交纸质审查材料时,须携带原件到省医学工程高评办公室审查。 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
(一)申请材料按照以下要求提交: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清单》一式10份,清单电子数据导出(提交材料时同时提交)。
2、2016年至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非公有制单位不进行年度考核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二)下列人员还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1、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提交原公务员身份及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情况的聘任通知书复印件。 单位应加盖公章,认证人签名。
2、自由职业者须提交连续一年在我省缴纳社保的证明及证明其是单位职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境外引进高层次人才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介绍、转会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证明人签名。
(3)申请材料应装入厚档案袋内。 在档案袋正面和底部打印备注,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级别、申请专业、申请类型(正常申请或例外)。
(四)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应对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复印件上逐一加盖审核人员签名。 未盖章、签名的材料,高评办公室不予受理。
(五)审核结束后,审核合格者仅退回《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 其他材料及未通过者的所有材料均不予退还。 原件请自行保留。
五。
相关要求
(一)坚持以德为先的评价导向。 申请过程中必须遵守诚信承诺和公开披露制度。 每位申请人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应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一切违纪违规行为将被记录在职称申报系统诚信系统中。 申请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并取消其取得的资格。
(二)强化审核推荐和监督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评审、谁推荐、谁评审负责的原则,落实评审、推荐和监督管理责任。 用人单位要确保材料审核推荐先行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首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行业监管(职改)部门对推荐和申请程序进行监督管理。 将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核对。 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申报、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要求,确保审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立调查问责机制。 对于推荐、申请、审核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省职改办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并将相关违纪线索通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申请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并取消其取得的资格; 对审核不严、帮助申请人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关于时间计算。 所有职称评审时间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计算。 资格期计算至2021年11月10日。绩效材料计算至2021年11月10日结束。
(五)关于单位公告。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推荐过程以及对申请人的职位、工作经验和绩效材料的审查和控制。 用人单位的推荐结果(含个人表现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应聘者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信息及业绩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同意提交报告”的推荐信并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查。 根据《关于精简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申报材料的通知》(电子职改办函[2018]19号),报考者无需提交《单位公示证明》申请时。 《单位公示证》是推荐(聘用)单位的必备手续。 推荐(聘用)单位必须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履行公示程序和程序,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方可申请推荐。 推荐(聘用)单位未按要求予以公告的,将追究责任。
(六)关于学历。 根据《关于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8]22号),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时不再要求提交职业资格证书。 技术人员应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时应当对其学历信息作出书面承诺。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各级审核部门将“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使用()”(简称学位网)进行核实。 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将通过个人档案进行学位审核,并予以审核。由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字并盖章; 自由职业者应当经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机构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审核学历,并有负责人签字、单位签字。 专业技术人员要自觉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积极配合学历审查,对不诚信行为的报考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首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审核主体责任。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虚假学历参加职称评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单位及人员职责。
(七)关于聘任期限。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二人社资管[2019]18号)的条件和标准,“取得**资格并受聘于**任职累计*年以上” “是指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年且仍在任职的人员,聘任时间以任职文件为准,严格遵守国家岗位管理规定。公共机构。
六。
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网上材料申请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9日,经评委审核的演出材料以截止时间为准。 截止日期后提供的表现材料将不作为评分依据。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申请截止时间后将不再开通申请通道。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教处(武汉市武昌区正义路19号)。
七。
审稿费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总发[2011]32号文件,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中级为150元/人,初级为60元/人。 费用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账号:320200590900040898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果湖支行
付款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10日16:00,逾期请勿付款。
请提交付款凭证复印件或截图以及其他审核材料。
附录:
1、2021年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对表
2.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材料装订目录
3.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制药工程高级职位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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