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单位及助学候选人:
为办理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含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 免修课程申请
(一)申请方式:由于目前受疫情影响,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确保师生安全,现办理免试申请以非接触方式在线。
(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9日。9月1日00:00之前、9月9日24:00之后提交的免试申请不予受理。
(三)申请要求: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持有已成功注册的新准考证号,并至少通过一门统一考试课程,成绩可在网上查询。 考生首先查看《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免试课程》。 可以选择使用原专业课程成绩或规定相应的资格证书申请免试。 他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用于免试的原专业级课程必须是必修课程;
2、“英语(二)”按原本科四个学期及以上必修“公共英语”课程平均成绩可免试。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可以通过《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平均分免考;
3、可免试的资格证书包括《国家大学英语水平考试(CET)》四、六级证书(英语二级可免试,须提供成绩证明)、《国家英语水平考试(CET)》 PETS)》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可用于免考计算机课程);
4. 申请本科免试的考生必须已毕业并具备规定的学历,否则申请将不予受理。
5、其他详情请参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文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免试课程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要求。
(四)申请材料和方法:
1、考生下载《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教育自学免试申请表》并填写电子版;
2、以原专业课程成绩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供原专业各学期各科目详细成绩证明扫描电子图片原件(加盖原专业教务部门公章)学校),或提供学生证原件或毕业生登记表课程成绩(包括所有科目)原件扫描电子图;
3、以专业课程成绩原件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核验报告和电子报名电子版学历表格;
4、考生使用指定资格证书申请免试的,须提供原证书电子扫描件。
5、考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我校工作邮箱:sdjx2020@163.com。 邮件标题为“2021年下半年免试申请表+准考证号+姓名”。 邮件标题未按要求注明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我院将在收到有效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若逾期未收到回复,可再次发送咨询。
6、由各助学单位集中办理的,还须网上收集、审核候选人材料。 不得以申请为由,禁止学生面对面接触、聚集,并需准备以下材料: 1、汇总需要申请免修课程的考生,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得到处理并附有考生登记的新准考证号码。 按要求下载并填写电子版《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学分互认)课程报名表》,并加盖助学单位教务印章。 原件电子版扫描件并加盖部门公章; 2、如均为同一院校助学单位的,请按要求下载填写电子版《附件4: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原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机构扫描原件电子图像; 若生源较为分散,请按照个人申请要求准备材料,然后汇总填写附件2。
(五)自学免试课程审批费为每门生15元。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贵州物价收费[2008]63号文件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2016]8号文件执行。省招生考试院.
2. 学分互认课程结果报告
(一)申请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9日(周末不接受申请)。
(二)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宝山校区音乐综合楼二楼)。
(3)办理要求:根据2015年实施的新课程计划,各学院及助学单位安排了一些学分互认考试,并将汇总考生的及格成绩,确保成绩登记在考生名下。 '新登记的准考证号码。 ,并在三年学制有效期内,按要求下载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学分互认)课程报名表》,并提交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须加盖专业学院教务处公章原件)。 表格填写的具体要求请参见表格中的备注。
(四)自学考试报名费为每科37元。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贵州物价收费[2008]63号文件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2016]8号文件执行。省招生考试院.
三、工作要求
(一)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校园也实行封闭管理。 为尽可能降低风险,确保师生安全,免考申请严格在线上进行,无接触。 需要报考的考生未经许可不得来校。 ,我院只接受符合上述要求的网上申请。 各助学单位如有申请者,还必须在线收集、审核候选材料,不得以申请为由亲自联系、聚集学生。
(2)所有集体申报者必须使用附件中的表格在每个提交环节填写表格。 如果未按要求填写表格,结果将不会导入。 提交相关表格时,应严格核对各项数据,避免误报、漏报,影响考生成绩的最终报送。
(三)由于省招生考试局对各类成绩的报送时间做出了严格规定,且利用自学管理平台导入各类成绩的时间受到严格控制,各助学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报送。本通知规定的时间。 超过期限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如有错误,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更正并返回。
特此通知
附:1.贵州师范大学各专业主试课程免试
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
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学分互认)课程报名表
4、专业课程原成绩汇总表
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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