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年来发生的青少年暴力事件之前,“勤工俭学”这个词其实已经淡出很长一段时间了。
勤工助学学校,后更名为职业学校,是国家为有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设立的特殊教育机构。 大部分被送到勤工俭学的青少年都有不良行为或犯罪行为。 纠正这些行为已成为勤工助学学校的重要职能。
20世纪50年代以来,勤工助学教育在全国各地开展。 到1966年前后,全国勤工助学学校超过200所,勤工助学教育达到高潮。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勤工助学为主题的电视剧《寻找天下》热播,勤工助学因剧而受到更广泛的关注。 剧中,勤工助学学校的几位老师通过各种方式教育了一群少年犯,带领他们找到了失去的世界,重新树立了对社会和生活的信心。 原作者柯岩在北京海淀一所寄宿学校经历了两年的辅导员生活。 书中的四合院教学楼、老教师的集体表演等场景和情节均以此为背景。
但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勤工助学教育在中国逐渐消失。
随着改革开放后的社会转型,国内法制环境的改善,社会公众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意识增强,人们开始质疑勤工助学招生的合法性和合法性。勤工助学教育的公平性。 他们还担心进入勤工俭学会给年轻人贴上“标签”。 ”,社会上出现“脱业读书”的声音。
为了改善勤工助学学校的发展状况,保护学生的声誉,1994年5月,原国家教委决定,勤工助学学校可以挂两个牌子:内部称勤工助学。学校,对外称为普通学校。 此外,勤工助学学校的学生不再被称为“勤工俭学学生”,学生毕业后仍保留原学籍。
但勤工助学的特殊意义,使得“去勤工助学”教育不可能完全实现。
“15岁是未成年人不良违法行为发生率最高的年龄段,因此,干预最重要的时机是15岁之前,特殊学校、特殊教育是最好的社会选择。” 中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李梅锦表示,14岁以下的孩子有违法行为,就已经说明父母的养育方式存在严重缺陷,应该将孩子送去工作——学习教育学校。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2017年12月发布的分析报告也显示,青少年犯罪被告人中初中生占62.63%。 与此同时,司法机关无力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由于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起始年龄为14周岁,且仅涉及“八项严重犯罪”,因此,如果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一般不会进入刑事起诉和审判程序,因为他或她尚未达到法定年龄。
李玫瑾表示,在此背景下,勤工助学学校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特殊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要赋予勤工俭学一定的强制力,对违法犯罪的孩子进行早期纠正。
▲北京海淀寄宿学校学生课桌上摆放的水杯。
工作和休息精确到分钟
肖建国对“勤工助学”的记忆始于童年。 这位曾在北京海淀寄宿学校任教30年的校长,对学校的第一印象是“冰冷的大铁门”。 因为害怕里面“很厉害”的孩子,小时候每天放学回家,肖建国都会扶着校门外的南墙往回走。
如今,童年时令肖建国恐惧的“大铁门”及其背后的军事化管理体制,仍然是当今勤工助学学校区别于普通学校的重要标志。
在勤工俭学四年后,杨母被没收了五部手机。 他就读的朝阳区勤工助学学校,实行全封闭军队式管理。 周一至周五,学生在学校享用食宿。 他们于周五晚上被父母带回家,并于下周一送回学校。 学生在校期间的作息也有严格的规定——每天早上6:20起床,7:00吃早餐,8:00上第一节课,11:40吃午饭……洗漱和晚上8:30至9:20关灯睡觉。
学校校园经常有保安人员巡逻。 近百米长的教学楼走廊的入口和末端以及两侧楼梯对面的墙上都安装了摄像头,无死角地监控走廊的每个角落。
临近中午12点,10余名身穿蓝色校服的学生列队走出教学楼,来到学校食堂门口。 “休息一下,立正!一、二、三、四!” 喊完口号后,同学们陆续走进食堂吃饭。
海淀寄宿学校也实行类似的军事化作息管理。 整理家务、跑体操、上课……从早上6点20分起床到晚上9点50分熄灯,每个时间段对学生的行为都有严格的规定,并且时间规划详细到分钟。
▲北京海淀寄宿学校正门。
学生很少的学校
王宇是北京海淀寄宿学校学生会主席。 他正在该校职业高中读高三,即将毕业。 来这所学校之前,他在海淀一所重点中学读初二。 由于性格叛逆,打架闹事,经常逃学,年级主任建议他的父母让王宇去勤工俭学。 王宇的父母带他参观了海淀寄宿学校。 了解学校情况后,王宇和家长同意转学。
记者了解到,目前勤工助学学校的招生实行自愿原则。 肖建国介绍,学生转学必须征得学生、家长和原学校的同意,并填写入学信息表,并由勤工助学学校和原学校确认。
这种招生方式源于1999年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此前,勤工助学学校招生只需学校报公安局批准,或者公安局报公安局批准即可。报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该规定将原来的勤工助学入学标准改为“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同意,由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或者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教育行政部门。” 换句话说,勤工助学学校的入学不再是强制性的。
在“自愿原则”下,很多家长不愿意送孩子去勤工助学学校。
肖建国说,很多家长觉得勤工助学的名声不好,孩子送去勤工助学后会被社会贴上“标签”。 即使孩子做出违法行为,父母也不愿意做出这样的选择。
近50年来,国内勤工助学学校的数量不断减少。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单位统计,与1966年的200多所学校相比,数量下降了一半以上。
截至2017年底,全国勤工助学学校有93所,北京市目前有6所勤工助学学校,均存在招生问题。
北京市朝阳区一所勤工助学学校的一名老师表示,该校初中生不足20人,共有教师13人。 师生比例接近1:1。 海淀寄宿学校学生数量较多,初中、职业高中六个年级只有280名学生。 最极端的例子发生在北京市门头沟区,那里的勤工助学学校已经连续几年没有招收一个学生。
招生困难在其他地区的勤工助学学校也很常见。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单位抽样调查的21所国内勤工助学学校中,大部分学校学生人数不足,有两所学校甚至没有学生。
▲远眺北京海淀寄宿学校。
师资差距
实现勤工助学“校正者”模式另一个需要克服的问题是教师。 吸引新教师加入勤工俭学一直是肖建国心头的难题。
“爱”字排在首位,这就决定了勤工助学教育孩子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 学生从周一到周五都在学校度过,相应地,老师几乎全天候陪伴在他们身边。 班主任每周在校工作70-80小时,并轮流担任宿舍管理员,与学生一起住在校园内。
宋伟1998年来到北京,在海淀寄宿学校任教,连续四年担任班主任。 她曾经和28名学生一起住在一个宿舍里,还曾到北京清河地区的网吧寻找逃学的学生。 她说,这里的学生生活很幸福,但老师们的日子却很艰难。
宋薇说,她最亏欠的就是家人。 “作为一名班主任,很难平衡工作和家庭。我亏欠家人很多。” 周一至周五,这里的班主任平均每天在校时间为14-16个小时。 如果轮到他上夜班,他就不能上夜班了。 回家。 按照学校规定,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要到每个学生家一次,而这些任务基本都需要在假期里完成。
工作时间长,精神压力大,教育学生难度大。 同时,教师在工资方面也没有得到同等的补偿。 勤工助学学校的教师除基本工资外,还领取“特殊教育费”。 海淀寄宿学校教师每月可获得1000元以上的特殊教育补贴。 但老师们却觉得这笔补贴与他们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相比还远远不够。
在教师招聘方面,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勤工助学学校特殊教育特点的政策。 肖建国表示,由于政策限制,学校必须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教师。 “如果考上三名老师,笔试第五名的可能是最适合勤工俭学的。” 肖建国表示,勤工助学老师最重要的是对学生要真诚,其次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要强,成绩不一定要特别突出。
多种因素综合起来,导致勤工俭学学校在招聘教师时远不如普通学校有吸引力。 据教育部统计,2006年至2017年,勤工俭学学校数量从74所增加到93所,专任教师从1603人增加到2177人。 但平均每所学校仅有23名教师,勤工助学学校仍存在师资短缺的情况。 间隙小。
▲北京海淀寄宿学校学生制作的非遗手工艺品。
凌晨两点的谈话
肖建国和海淀寄宿学校一直在努力践行社会“矫正者”的角色期待。
王宇转学的第一天,班主任陈老师就注意到男孩的眼神“特别凶”。 当天晚上,陈老师就来找他谈心。 两人聊到了第二天凌晨两点,聊起了多年来内心的压抑,以及之前对学校、家庭的不满……王宇从一开始的矜持,变成了滔滔不绝。
“我对老师有一种信任感,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王宇说。
老一辈勤工助学教师留给北京海淀寄宿学校的校训,最前面就是“爱”字。 “热爱、奉献、主动、团结协作、坚持、奉献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肖建国说道。
这位校长相信“爱”的力量。 他发现,家庭教育和关爱的缺失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这些年我们招收的学生中,有近一半都有家庭问题。”
父母离婚、重组家庭、跨代抚养孩子在学生中很常见。 肖建国认为,父母缺乏完整的关爱,很容易导致孩子形成孤僻、叛逆的性格,进而导致犯罪行为。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的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6年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这些孩子的家庭大多存在不利因素。 未成年人出现在留守家庭、离婚家庭、流动家庭、单亲家庭、再婚家庭中。 犯罪案件比例位居前五名。
李梅锦认为,勤工助学学校隔离了违法未成年人原本暴露的不利环境,补充了普通基础教育和原生家庭情感品格教育缺失的不足,让违法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受到法律的多重保护和教育。 “良好的勤工俭学教育可以帮助这些孩子重新发现自我价值,找回他们失去的世界。” 李玫瑾说道。
▲北京海淀寄宿学校的学生正在上体育课。
“改变”与“恢复”
“叛逆男孩”王宇渐渐变了。
来学校之前,他不知道父母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进入海淀寄宿学校后,他每年都会给父母准备生日礼物。
毕业后的出路是勤工俭学学生面临的首要问题。 为此,不少勤工助学学校在校内开设职业高中,为毕业生提供继续职业教育,学生可以自愿选择。 王宇也不例外。 每个周末他还做一些兼职,现在基本可以自己解决生活费用。
记者注意到,近两年,教育部及天津、贵州、吉林、河南等地出台的校园欺凌治理方案均明确将“勤工助学学校”纳入其中。 勤工助学仍然被视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手段。
对此,李玫瑾建议,完善学生勤工助学的法律程序,可以从提出申请、受理申请、作出裁决三个方面完善。
她提出,送未成年人勤工助学应当采取多种方式。 未成年人辍学、失去家庭监护、未达到法定义务教育年龄、在社会流浪,有违法行为的,警方可以向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申请,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审查并报告。并将其移交给少年检察部门。 法院申请送勤工俭学; 未成年人在普通学校就读,但多方面存在严重行为问题,扰乱学校课堂秩序,影响其他学生的,学校德育办公室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负责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 少年检察院提出申请; 如果家长觉得自己对孩子的教育失去了掌控,可以直接向学校德育办公室或社区少年警察提出申请。
此外,送少年勤工俭学的决定应由少年法庭作出。 李玫瑾认为,少年法官应该依法审理一切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诉求,包括是否将其送往感化学校。 听到这一请求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到场,包括家长或者代理监护人、原学校德育教师、拟入读勤工助学学校负责教师、社会调查工作人员、学校青少年心理咨询师等。负责心理评估的,还有当事人。
近年来,勤工助学学校数量有所回升。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单位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登记勤工助学学校93所,比2005年增加26所。从地域分布看,勤工助学学校目前分布在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加3个省(自治区)。
关于勤工俭学是否存在的争论现在已倒向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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