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23—2024学年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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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已经过去一半了

8月8日

市教育局发布

常州市2023-2024学年

关于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安排的通知

正式宣布

常州市学校2023-2024学年

开学及寒暑假时间

第一学期

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1月28日,实际教学时间100天。 中学2024年1月23日至1月25日安排期末考试,小学2024年1月25日起安排期末考试。2024年1月29日起,全市中小学生放寒假。

第二学期

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教学时间为92天。 中学期末考试安排在2024年6月25日至27日。小学非毕业班期末考试安排在2024年6月27日。小学毕业考试安排在2024年6月15日2024年7月1日起,全市中小学生全部放暑假。

常州市2023-2024学年

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安排

也同时公布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规划,构建校本特色课程体系,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使命、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校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规划及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课程规划(2020年版)》、《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2020年版)》和《中小学综合实践》 按照《活动课程指导大纲》等原则,科学合理编制课程计划,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艺全面发展和身体技能。

一、课程(教学)计划安排及说明

(一)常州市义务教育一至六年级课程(教学)时间表

(二)常州市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课程(教学)时间表(初中)

(三)常州普通高中一年级课程计划

(四)常州市普通高中二、三年级课程计划

(五)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学)计划说明

从三年级开始开设外语课程。 符合条件的学校需要开设一至二年级外语课程的,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设。 一至二年级开展英语课程实验的学校,“地方校本课程”每周安排不超过2个课时,其他科目课时不得拥挤。

艺术分一至九年级开设,一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线,融合舞蹈、戏剧、影视等。八至九年级可以选择单独开设。

劳动为独立学科课程,每周不少于1学时,每学年不少于35学时。 劳动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可以整体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

2023年秋季学期,从小学三年级、初中七年级开始,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使用修订教材。 其余年级仍按照原计划设定的班级比例。 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适时开展人工智能相关课程,逐步推广编程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和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小学阶段的校本课程、符合学生个性发展的选修课程、班主任工作、少先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由学校统筹实施,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在“本地课程”和“校本课程”中采取集中和分散的方式安排。

小学实行适应入学教育。 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法与幼儿园教育衔接。 将一年级第一学期定为入学调整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 主要利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来组织开展学校入学适应活动,保证课表。

常州市2023—2024学年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安排的通知 校本课程 课程 心理健康 第1张

小学阶段,每周教学五天,每节课40分钟。 学校可以利用当地和校本课程时间安排20至30分钟的短课,进行写作、课外体育等教育活动。

在保证每周总学时和学科学时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对学期间学科学时的年级分布和每堂课的具体时长进行适当调整。

(六)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计划说明

1.普通高中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必修课、选修课三类课程。 学生的最低毕业学分要求为 144 学分。 其中,必修课88学分,选修必修课42学分,选修课14学分(其中校本课程8学分)。

2、表中“必修1”指该科目的必修模块1,以此类推。 斜杠后面的数字(例如“/4”)表示每周的课程数。 “学分”栏中不带星号的数字表示必修学分,带星号的数字表示选修学分。 该计划每周工作 5 天,每天 7 节课。

3、本项目课程设置分为两类: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必修模块。 学习内容和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研究型 对于艺术(本计划选择艺术与音乐分开学习)、体育与健康三个学习领域的科目,学校只安排统一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可自主选择。

4.开设选修课时,应向全年级同时开设,采用班级教学模式,学生无需到行政班上课。

5、高中一、二年级8个学期中至少完成6个学期的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必须独立开设,学分必须单独计算。 不得用于增加课时或者变相补课。 在安排课程时,必须同时向所有班级开设校本课程,以便于学生在班级之间切换。

6、高中第一学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家长、老师的意见进行选择性学习。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为必修科目。 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门科目,从化学、生物、政治和地理中选择两门科目。 此外,还应在艺术、体育等其他领域或学科独立修读一定的学分,以确保每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的学分。

7.规范学生发展指导课程。 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全体学生开设20学时左右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重点关注学生的自我认知、职业规划、选科指导等。

(七)关于在中小学开设书法课的指导意见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书法教育发展的意见》(教机二[2011]4号)精神,我省中小学应通过开设书法课程及相关课程来促进书法教育。 小学一至六年级语文课程或本地课程每周安排一小时书法课; 初中可在本地课程或校本课程中每周安排一小时的书法课; 普通高中应安排一小时的书法课,语文及其他相应课程。 与书法教育相关的选修课。 中小学还可以结合艺术学科特色、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

(八)中小学实验教学说明

学校应当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管理规定,分年级、分学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 根据不同学阶段的教学要求,精心设计实验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基础实验和延伸实验(包括探索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综合性实验等)。 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保证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严格执行实验教学程序和标准。 中学制定课程计划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合理安排科学实验考试。

(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说明

综合实践活动注重跨学科研究学习和社会实践。 中小学必须高度认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别是研究性学习对于提高学生能力、培养综合素质的作用。 制定课程实施和评估计划,确保课程设置和质量,探索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游学时间。 一般安排在四至六年级和七至八年级。 游学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

各学校要切实保障综合实践活动时间,在提供规定总课时数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活动需要,将课时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有机结合起来。 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班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课后服务、兴趣小组活动等的统筹协调和实施,提高课程整合水平。

(十)体育健康课程说明

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节课,三年级、初中生每周3课时,高中生每周2课时。 常州市深化体育改革钟楼实验区和63所实验学校可适当增加课时。

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共12学分。 高中一、二、三年级学生各学习4学分,其中必修的体质模块1学分,必修的健康教育专题1学分,6门必修选修课10学分。

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必须按规定开设充足的体育健康课程,保证教学时数。 同时,利用体育活动课、课间练习等综合文体活动,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正常天气)有不少于1.5小时的校园户外活动时间。

各年级的体育健康课程、课间休息和体育活动要充分体现体育实践活动的特点,保证学生以适当的运动密度、练习密度和运动负荷参加体育锻炼。

(十一)中小学劳动课程说明

学校必须开设足够的劳动课程。 要明确并确保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一课时,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劳动课程的开设。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确定各年级任务组的数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将十个任务组纳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 普通高中阶段要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作为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渠道,严格执行通用技术课程标准,根据情况相对集中课时。

各地学校可结合实际加强劳动课程资源开发,注重统一标准与学校条件相结合,协调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开设家政、烹饪等相关课程。 、手工艺品、园艺和布艺。

(十二)少先队活动、班级(团)活动及各类特殊教育的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2021年1月31日)要求,规定少先队活动必须作为必修活动课实施国家规定,小学一年级至初二年级每周安排1个课时。 ,可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统筹安排。 各学校要把少先队活动和班(队)活动安排到班级日程中,保证活动时间。

各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科技教育、艾滋病预防教育、毒品预防教育等各类专项教育渗透到相应课程中具体实施。 加强学生民法教育。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组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特殊教育活动,增加学生负担,不得向学生强行推荐学习材料。

(十三)地方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指导意见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的通知》(教思厅函[2021]1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的意见》精神《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苏交基[2021]3号)要求。 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省教育厅推荐全省中小学使用当地的心理健康教育教材。 未经批准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材不得再次使用。 我省地方心理健康教育教材为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高中一至三年级每学年一本。 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 各小学、初中、高中必须利用本地课程和校本课程时间,每两周开设不少于1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十四)关于在中小学开设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的指导意见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和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苏教安函[2021]7号)精神我省中小学校要结合各阶段教育的主要目标和主要内容,通过开设特色课程,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计划,确保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安排,小学每学年不少于5.5学时,初中、高中每学年不少于11学时。

(十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物》使用说明

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关于财政部关于用工的通知》(教科部函[2021]5号)。 其中,小学低年级和高年级学生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下简称《读本》)分别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和五年级上学期,而初中《朗读者》则安排在八年级上学期。 高中“读书书”安排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 小学、初中、高中应将“读书”作为必修内容。 课时应当采用道德法治(思政)课程、班组课、校本课程等统筹安排,由思政课教师授课。 每卷要精读一个学期,平均1个学期。 每周 1 节课。

(十六)《中华民族大团结》使用说明

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通知的通知》(教民[2021]1号)要求,围绕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做好相关工作。 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七年级将开设民族团结进步特色教育课程。 课程时长不少于12小时。 可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班会、班组(队)会、社会实践等相结合,统筹活动实施,创新教育教学方式。

2、教学时间安排

(一)第一学期自2023年9月4日起至2024年1月28日止,实际教学时间100天。 中学2024年1月23日至1月25日安排期末考试,小学2024年1月25日起安排期末考试。2024年1月29日起,全市中小学生放寒假。

(二)第二学期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教学时间92天。 中学期末考试安排在2024年6月25日至27日。小学非毕业班期末考试安排在2024年6月27日。小学毕业考试安排在2024年6月15日2024年7月1日起,全市中小学生全部放暑假。

三、教学科研活动时间安排

(一)中学教学、科研活动的时间安排

(二)小学教学科研活动时间安排

标签: 校本课程 课程 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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