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试卷及成绩综合工作已接近尾声。 统一考试科目由市统一组织评审,实行分科、人工网上评分。 自修科目由招生单位审核。 各评分单位严格遵循“评分合理、扣分合理、宽严适度、标准一致”的原则,加强整个评分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评分的公平公正。 2月26日12:00起,报考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可登录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其他查询方式及查询时间,建议考生以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
根据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考生核对成绩后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月26日16:00起至招聘信息网()“成绩查询” 2月28日至17:00通过“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并缴纳费用。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招生单位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成绩审核的内容包括:考生是否自行答题、是否有漏评、系统是否有遗漏、成绩是否登记错误、综合成绩是否与实际成绩一致等。候选人提供的分数。 缴费成功的统考科目由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审核,缴费成功的自学科目由招生单位审核。 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和各招生单位本着对考生负责、对选拔人才的招聘单位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考生成绩复核。 审核结果将于申请完成后8个工作日内公布。 考生可以登录“成绩查询系统”查看复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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