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的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人事条例》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我市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及学分注册事项现通知如下:
本市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师”),取得资格后或者从事会计工作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 审计;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收入、支出(费用)的会计; 财务业绩核算(政府预算执行结果);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的编制; 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的管理; 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或者总会计师的人员,也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共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一)公共科目学习内容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程学习内容为《关于印发2023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程学习指南的通知》内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结合我市实际增设了公共课程的学习内容。
(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2023年分为专业通用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发展知识三类:
1、专业常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
2.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务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
3、专业拓展知识包括五个科目: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知识、财务基础知识、金融相关法规以及会计金融领域的其他热点话题。
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一)公共科目学习
深圳会计专业必修的继续教育课程为远程在线学习。 会计师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免费学习。 完成所需的学习任务后,学分将自动注册。
(二)专业科目学习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自愿培训方式学习专业科目,包括参加远程教学机构继续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参加会计专业学位(学位)教育,并承担会计责任。 研究课题或在报刊上发表会计论文、出版会计书籍、参加会计职业资格考试等,具体内容及资信确认办法见附件。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注册,会计师必须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进行申请。 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师可以直接登录进行申请。 尚未完成信息收集的会计专业人员应先完成信息收集后再申请。 具体流程:申请人填写信息→网上申报→上传材料→预受理短信通知→财务部门审核→审核结果短信通知。 会计人员可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查询继续教育注册情况。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注册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期满后不再办理补注册。
需要申请高级会计师或者高级会计师评价的会计师,必须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取得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后,方可申请职称评价。
我市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必须经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部门注册,并具有相应的会计培训资质。 必须按照我市公布的专业学科学习内容要求开设培训课程,并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严禁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格式及学分确认办法
深圳市财政局
2023 年 5 月 5 日
标签: 会计 会计人员 会计继续教育 广东继续教育 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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