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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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

2024年硕士学位招生复试

招生工作办法

为全面做好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函[2023]2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和学校的实际情况。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和标准化工作按照《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要求。 开展调整工作,努力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稳定有序。

2. 指导原则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遵循“按需招生、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满”的原则。 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统筹谋划,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2024年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

三、组织管理

《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审工作组和学科、专业复审专家组。 示范性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制度。 各级管理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协调衔接,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4年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 只是。

四、复审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及复试要求,确定并公布我校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步考试成绩要求。 详情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碑林研招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公告。

(2) 复验率

1、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应进行缺口复试,缺口比例一般为120%-150%。

2.合格生基本符合招生计划,但对不需要调整生源的学科、专业,可按低于120%的比例适当组织复试。

3.合格学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报考科目、专业需要调整的。 差异复审应按120%-150%的比例进行。 对于调整后生源仍不足的学科和专业,其原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学科和专业。

4.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科和专业,可根据本学科在线学生人数适当提高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0%。

(3) 复试时间

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须于4月2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安排。 详情请参阅各招生院校官方网站。

(四)资格审查

各类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第一志愿考生用考生号/身份证号登录,转学考生需按流程注册。 检查审核的基本材料和要求如下。 材料提交方式请参见各学院复试录取程序及后续通知。

1、统一考试考生和联合考试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 ② 有效身份证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入学时须核对学生证、本科成绩单、毕业证书),往届高考考生还需提供学历证明报告,并保留③复印件。

2、申请同等学历学术型硕士学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 ① 公共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四级成绩单或三级证书原件; ② 发表的原创论文。 评审组要特别注意核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毕业证书时间。 其中,专科毕业必须是两年以上。 保留相应的副本。

3、个人考试考生:要求同1。注意毕业时间必须为本科毕业后4年及以上。 提交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上面写有考生编号和姓名)必须与原件核对。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候选人:按1进行审核,同时查看①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部门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书》办公室; ②《志愿者服务鉴定证书》; ③服务单位证明。 并保留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5、少数民族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按1或2进行审核,须提交《申请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原件。

六、大学生退役军人计划候选人:按1或2进行审核,须提交《入伍批准函》和《退役证明》复印件。

(五)复审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复试费每人100元,通过我校计划财务部统一收入结算平台支付(操作说明见附件)。

(六)复审方式和内容

1.复测方法

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 具体办法和安排请参照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

2.复试内容

⑴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根据学科和专业的实际特点,以限时公开试卷或综合试题等多种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按照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每门课程满分100分。 可以采用开放式试题或限时开卷考试。 难度级别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控制。 同等学历附加考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历补充考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同等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要求和办法由学院确定。

⑵ 外语(含小语种)听说考试(满分100分)。 听说考试由学院或学科专业制定统一的考试方法、考试要求和详细评分标准,单独进行或与综合面试合并进行。

⑶综合面试(满分150分)。 它按各学科专业组织,重点考察其专业基础、创新潜力和综合素质。

⑷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满分100分,采用开放式试题或限时开卷考试)。 它是由学院组织的。 除高考考生外,其他考生无需参加。

⑸违规候选人诚信评价及调查。 将诚信评价作为特殊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要求,认真做好答卷核查等工作,加大对涉嫌作弊考生的排查力度。 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规则、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⑹心理健康和综合思想道德素质。 各学院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七)复查结果

1、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考试+外语听说+综合素质面试(管理联考考生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

2、复试满分350分,210分为合格(管理联考考生总分450分,270分为合格)。

5. 录取总成绩

1.考生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0%)+复试总成绩×(50%-30%)。 所有分数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最终录取根据综合录取分数排名确定。

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考生 复试 招生 录取 调剂 第1张

2、参加“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后3年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候选人》、《出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大学生,符合报考条件并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在初分基础上加分10分,给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入选“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的人员,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拔高校毕业生下村”项目并服务满期并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10分经初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的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5分。

6、调整工作

对符合国家转学基本要求、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或兼读制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学。

1.第一志愿不足的学科和专业可以接受转学生。 可以接收符合国家转学基本条件和学科、专业转学要求的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优秀考生。

2、接受调整的基本条件:

①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条件。

② 初试成绩需满足转学区首选专业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转学考生首选专业与转专业相同,或初试科目与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考生初统考试科目涵盖转专业所有统考科目,为视为相同)。 原则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转为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④ 第一志愿申请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须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初试成绩符合要求转专业和转专业。 在转入地区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以申请互转,但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同时转入上述专业。

3.个人考试考生和统一考试考生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不得调整。 “少数重点计划”和“大学生战士计划”的招生及调整信息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布。

4、所有转学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转学。

五、候选人调整申请流程

转学考生在科研招生网站填写转学申请→学院提交各学科转学复试申请汇总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学院在线通知考生进行复试→下载同意参加复试的转学考生申请信息→组织考生参加复试→确认拟录取→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网上设置待录取状态→通知转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 (调剂考生须同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和中国科研招聘网调剂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进行相应操作。)

确定参加转学复试的考生还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填写转学申请并上传资格审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提交方式请参见各学院复试招生规定及后续通知。

七、招生工作

1、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会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

2. 招生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两类。 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作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考试不合格。

②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③同等学历补考成绩不合格的。

④体检不合格。

⑤学历(学籍)审查不合格者。

4、拟录取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入学前亲自提出申请。 经导师、学科专业、学院同意及研究生院批准,可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预留资格的学生占本学科当年招生名额,名单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审核通过。

5、免试拟录取的推荐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纪律处分批准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和学校。

6、除个人考生和原单位定向学生外,其他录取新生可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将户籍迁入我校集体户。

七、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监督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

邮箱:yzb@bjf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室:

010-62336014/62338237;

北京科研招生办公室:010-82837456。

八、政治审查和备案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经过政审,由录取院校负责。 政治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非定向就业类录取的考生(包括非就业少数民族骨干项目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开学前未备齐档案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3、2024年转学信由学院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9. 复议程序

1.考生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2、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如确认有异议,将责令相关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并书面报告调查结果。

3、相关学院将自行向考生进行说明和说明。

4、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责成相关高校招生领导小组重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审。

十、体检安排及其他

1、考生体检将在考生录取后安排。 入院后在当地二甲(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完成后,将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院校,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院校指定邮箱(具体详见复试录取通知书)各学院的程序)。

2、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碑林研招”微信公众号及各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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