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考生:
日前,浙江省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4]11号),明确:今年全国社工浙江省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4月18日; 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至6月16日; 报名方式请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系统要求在线完成报名、报名和缴费流程。 详情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时间为6月15日至16日。 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5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政策(中级)
6月16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践(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践(中级)
考点分布在市、区(县、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申请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工申请条件。
1、获得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至少4年;
2、获得社会工作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至少2年;
3、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生;
4、获得其他专业大学学历,从事社会工作至少4年;
5、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不少于2年。
(二)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
1、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证书,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获得社会工作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至少4年;
3、获得社会工作学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至少3年;
4、获得社会工作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至少1年;
5、获得社会工作博士学位;
6、其他专业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 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法规政策》科目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3年12月31日之前施行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工、社工考试大纲依据《助理社工、社工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见中国人事考试网()。
4. 取得证书的条件(合格证书)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一年内考试科目合格,可获得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并连续两年考试科目合格者。
特别提醒:已取得的证书(资格证书)上的错误信息无法修改。 注册时请务必正确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
五、告知承诺制申请的相关规定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可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进行申请。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资格审查期间有违纪行为且仍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对申请资格进行事后审核。
1、申请“使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考试科目合格后,将在网上予以公告。
2、“未采用告知承诺制”、学历、资格证书未通过审核以及有其他疑虑的申请人,待考试科目合格后予以录取。
事后核查必须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三)网上报名时,如果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今年本次考试将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考试前、考试中、考试后发现有虚假承诺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取消所有考试成绩,并酌情作废所获得的证书。
六、网上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于4月8日至4月18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电子身份证照片(照片处理工具)方法请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服务指南”栏目)。
(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申请信息、个人信息、学历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进行申请。 申请人根据不同报名条件需要上传相关材料或不需要上传材料,然后确认报名信息、签署承诺书、缴纳费用。
2、考生打印的《报名表》将由考生保存备查。 申请人做出承诺后,如未缴纳费用,可以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撤回承诺。 一旦承诺被撤销,
今年本次考试不再实行通知承诺制。
(二)“不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申请信息、个人信息、学历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系统”进行申请。 申请人上传相关材料后,须确认注册信息。 经我院处理后,即可在线缴费并完成挂号。
2、申请人打印的《申请表》和纸质《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单位审核并盖章,待考试科目合格后用于考后资格核验。
(三)网上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可在注册前提前完成注册、信息维护等事项。 注册使用前必须在线验证学位信息。 在线验证时间一般在24小时内。 特别提醒: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在线验证且需要申请验证/认证报告验证的申请人,请尽快登录学信网申请验证/认证报告。
2、注册期间,如发现注册信息有误,申请人可以更正后再缴纳费用。 缴费后如需变更,须联系我院办理。
3. 预约试卷后或因考生虚假承诺而取消试卷的,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4、省级单位定义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服务指南”栏目。 原则上考生只能在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报名考试。
7.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已成功报名的考生应于6月10日至1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浙物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科60元,中级主观题每科65元。 考生所需的缴费单为电子缴费单,考试结束后将通过短信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 如果没有收到短信,可以登录“浙江办”APP,在“我的笔记”下载中查看查看。
九、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及证书颁发
(一)结果公布
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机关确认后,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届时,考生可以查询、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事后核查
1、申请《使用告知承诺制》并考试合格者,网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对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告知承诺制度和资格考试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申请“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其学历学位等证书(证书)无法核实,或有其他疑虑的,需在考试合格后进行事后核实。 事后核查的具体时间、方式、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由社会工作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和要求内接受考后核查的,按逾期核查相关规定处理。
(三)证书制作及颁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经公示和考后验证合格的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纸质证书后,将在浙江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中公告。 考生可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纸质证书遗失、损坏或逾期未领取的,不予补发。
2024年社会工作证书报名已开始
高中开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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