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名称:河北美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75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学校类型: 私立全日制普通艺术学院
学校简介:河北美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院校。 学校成立于2002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382人。 设有造型艺术学院、书法学院、设计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国际学院等7个学院教育。 级别大学。 设有本科专业36个,其中数字媒体艺术和艺术与技术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动画、雕塑、广播电视编导、书法、环境设计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专业建设点,其中书法、环境设计专业顺利通过验收,被认定为河北省一流专业。 建有中国艺术教育研究交流中心(北京)、河北省外籍院士(诺贝尔奖)工作站、河北省科技工作者之家等科研基地。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恪守“自信、自立、自强”的校训。敢为人先”,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艺术学校。
(数据截止日期:2023年12月)
2、组织架构
学校设有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2024年推出21个招生专业。
四、录取原则
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采取成绩公布后填写院校偏好的方式,即考生先选择报考专业并参加考试。 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和军人)按“专业+院校”模式填写专业(高考专业)中包含的院校偏好。 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试的网上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军人考生应填写10份并列高校申请表。 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应当填写大学申请表。
省教育考试机构按照网上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军人)考试总成绩实行并列自愿备案。 退役大学生、军人根据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试成绩并行自愿报送。 招聘学校根据应聘者意愿、在校期间成绩、任职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
凡被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录取且最低分数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录取。
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其空缺计划和新增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未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领取申请表。 候选人必须填写申请表才能参与申请过程。
5. 训练模式及待遇
被录取的考生应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读专科升本科。 因故不能按期毕业的,取消专科至本科学历。 (报读专科转本科时须出示专科(专科)毕业证书)。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审核新生入学资格。 考试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未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审核录取程序及程序、录取资格、必备学历等。 审核通过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 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注册。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美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本科学位证书。教育程度得到国家认可(证书型)。 (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美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学费:3万元/年/生
住宿费:3200元/年/生
7. 学生资助系统
1、国家奖学金: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该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该奖学金,奖学金金额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此助学金。 平均资助标准为2200--4400元;
4、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5、学校设有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这些岗位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八、备注
本章程由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本科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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