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社会学经典书籍之一:《乡土中国》

91百科网 50 0

《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经典著作。 作者费孝通(1910-2005)是大学教授、社会学研究硕士。 如果你想研究中国农村,这本书是必读的科目之一。

当我拿到书,打开第一页时,我非常喜欢这段话:“我敢于在年轻人面前的讲台上表达我不成熟的想法。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种更好的教育方式。我不”不要认为老师的任务是传授这些学生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到的知识,但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结果是另一个问题。”

对于已经具备自学能力的大学生来说,传授现有知识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和探索的勇气。 “独立的精神,自由的思想”。 这是大学精神的灵魂。

书中提到了一种应对水土不服的方法,这在三毛的散文中也有体现。 就是出远门的时候,可以从家乡打包一些土带在身上。 如果你不适应土壤,你可以用你带来的土来煮一些汤。

费先生疏散到农村时,提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城市孩子和农村孩子的区别。 教授的孩子被送到农村小学。 在课堂上,这些孩子比农村的孩子学得更快,成绩也更好。 老师总是在父母面前夸孩子聪明,好像这些孩子智商更高。 但有一天,费先生正在看着放学回来的小学生在地里抓蚂蚱。 那些“聪明”的孩子们到处乱投,但乡下的孩子却很快就抓住了蚱蜢。 乡村孩子在课堂上看不懂、认不出教授的孩子,就像教授的孩子在田里抓不到蚱蜢,却抓不到乡村孩子一样。 农村地区的孩子不像教授里的孩子那样到处都能接触到书籍和文本。 没有机会教孩子们捉蝗虫。 归根结底这是机会和环境的问题,与智力无关。

农村靠土地为生的人不能总是搬家。 极端的乡村社会,就是老子理想中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生于此,死​​于此”的结局一定是几代人的粘连。 我们常说“落叶归根”,就是说即使你在外漂泊了大半辈子,最终还是会回到生你养你的故乡。 不然的话,死在外面的人为什么要把棺材运回家乡,埋在祖先的坟墓里呢?

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结构是一种“差别序列模式”,就像向水面扔一块石头激起的涟漪。 每个人都是其社会影响力所延伸的圈子的中心。 那些被圆圈的涟漪推动的东西是相连的。 每个人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所使用的圈子不一定是相同的。 在“群体结构”中,个体之间的联系依赖于一个共同的框架; 首先有一个框架,只有当每个人都有这个框架时,他们才能相互联系。

费孝通:社会学经典书籍之一:《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 费孝通 第1张

游牧经济中最突出的部落形式是“集团模式”。 一群相依为命的人无法独自生存,分散在山林之中。 对于他们来说,“社群”是生活的前提。 但在和平的乡村社会里,每个人都可以在土地上养活自己,只是在偶然、暂时的状态下才感受到对伙伴的需要。 因此,他们的社会采取的是“差别秩序模式”。

来自农村的朋友应该对村里纠纷调解很熟悉。

书中“不打官司”一章提到,费先生有时会被邀请参加村里的纠纷解决会议,因为他在村里教书,消息灵通,权威。 每当村里解决纠纷时,都会有一位能言善辩的乡绅先开口。 他的套路就是先骂双方:“这是我们村的耻辱!如果还不认错,就回家吧。” 然后他给他们一个教训。 他告诉他们他认为“应该”是什么。 这一招极其有效,双方通常都会“和好”。

有一个很有趣的案例:某人年纪大了,抽烟很厉害。 大儿子为了家里的经济考虑,反对父亲的爱好,但他也不能干涉。 二儿子不务正业,偷偷抽烟。 他经常鼓励他的老父亲抽烟,以便他可以分享利润。 有一次,大儿子看见了,狠狠地打了弟弟。 弟弟依赖他的老父亲。 大儿子生气了,骂了父亲。 家里闹大了,他们被带到乡公所审查。 乡绅和往常一样,首先认为这是全村的丑闻。 然后援引道德原则。 小儿子是个败类,看起来不是什么好人,最差劲,应该被赶出村子。 大儿子骂了父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老父亲不懂得管教儿子,抽烟很厉害,所以被教训了。 就这样,大家接受了惩罚,回家了。 乡绅转身向费先生抱怨了一会儿。 一代不如一代,世界确实在衰落。 孔子说:“作为人,一定避免诉讼。” 这让费老体会到了孔子话中的精神。

书中还提到了“人治”、“法治”、“礼治”的概念。 法治并不是指法律本身能够治理和维持社会秩序,而是指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按照法律来维持。 法律必须得到权力的支持、人民的执行。 法治实际上是“人民依法治国”,不乏人为因素。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并不在于“人”与“法”两个字,而在于用于维持秩序的权力以及以此为基础的规范的性质。 中国的乡村社会是一个以礼治社会。 礼与法的区别在于维持规范的力量。 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执行的,但维持礼仪规范的是传统。

一位兼任司法官员的县长曾向费先生讲述过一个典型案例。 村里有一个人,因为妻子出轨,就把奸夫打了。 通奸者因殴打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殴打通奸者在农村是常有的事,但从法律上讲,通奸并不构成犯罪,更何况殴打通奸者是没有证据的犯罪。 县令左右为难,不知道该如何判断。 他知道,如果他是一个善良的乡下人,知道自己做了坏事,绝对不会到衙门去告状。 但即使是这些不懂法律的恶棍,到农村去犯罪,法律还是要保护的。 造成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现行司法制度破坏了原有的礼仪秩序,但尚未能够有效建立法律秩序。 这个案例也提醒大家,看似合理的事情,不一定是违法的。

PS:我很少追剧。 我刚刚看完《花儿》。 这确实是一位著名导演的作品。 制作精良,演员和故事情节都很好。 我最喜欢的是里面各个人物说话时飘逸的样子和语调。 我推荐它。

标签: 乡土中国 费孝通

发表评论 (已有39932条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