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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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艺术A类(本科):文史308分; 科学与工程290分
文科(高职):文史160分; 科学与工程160分
艺术A类包括模块一、模块二、模块六(书法)本科专业
北京
艺术类本科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320分; 科学300分
高职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05分
重庆
艺术类:本科生322分; 高职院校学生100分。
职业对口艺术类:140分
福建省
本科:文科及文科考试成绩247分; 理科和文科考试成绩216分
大专:文科及文科考试成绩210分; 理科和文科考试成绩165分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成绩195分; 大专成绩18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
普通本科:文理科207分; 艺术与文学252分
职业学院:文理126分; 艺术文学126分
河北省
艺术联考
第二批预批本科A、B类本科生(文化/专业):艺术联考249分/180分
提前批专科(文化/专业):艺术联考140分/160分
艺术学校考试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参照实施的学院(或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线由学校自行确定。 我省涉及联考的专业也需通过我省相应专业的联考。 艺术类专业:涉及我省联考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线按照我省相应联考类别执行; 不参加我省联考的,文化控制线为140分,专业控制线由院校确定。
(二)其他高等院校
本科提前批A(文化/专业):249分/艺校考试180分; 不涉及校考文化的联考249分
本科第二批(文化):高考249分,不涉及校考
提前批专科(文化):高考不涉及校考140分
注:以上专业划分为我省相应专业联考合格线。
河南省
美术(文化/专业):306分/本科A部分205分; 本科B部分296分/185分; 160分/专科160分
书法(文化/专业):306分/本科A段220分; 本科B段296分/214分; 160分/专科195分
校考:文化课296分
黑龙江省
艺术类本科院校(含提前批艺术类本科、第一批、第二批艺术类本科院校):文科239分; 科学212分
湖北省
大学本科
艺术与设计:文化275分; 主要183分
职业院校
艺术设计:文化120分; 主要161分
教育部批准的31所高校的录取文化分数由学校自行确定。
湖南省
本科第二批
美术:文科359分/专业225分; 科学文化287分/专业220分
书法艺术书法教育:文科389分/专业225分:理科352分/专业217分
本科第三批
美术:文科310分/专业207分; 科学文化244分/专业189分
高职院校审批
艺术专业:文化160分/专业150分
按照独立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文化招生控制分数由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自主调整; 省外普通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以及湖南大学、中南大学音乐类专业的专业和文化招生控制分数由招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但文化招生控制分数不得低于文史类和理工科两项招生控制分数的65%,即文科专业不得低于315分。 科学分数不应低于275分。
安排我省省属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和湖南省属高校艺术类本科预科批次专业与湖南省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同等文化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二批本科生。
提前录取专科的艺术类专业专业招生控制分数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其中文化招生控制分数为160分。
江苏
艺术统考:文化213分; 专业170分
清华大学等30所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和15所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除30所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外,其他院校本科专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为:文化185分/专业合格。 其中,绘画、国画、美术等专业通过学校考试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统考,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
吉林省
文科(本科):文科267分; 科学246分
文科(独立学院、民办本科):文科185分; 科学169分
江西
B类本科及外省本科预批艺术类专业:260分
艺术类第二学位A科和第二学位B科省内大学:274分
艺术类招生中包含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建筑学、广告学等),两本及以上图书批次(含两本):422分
三校艺术类:本科317分
辽宁
本科文化分控制分:文史278分; 科学与工程228分
大专学历控制分数为:文史180分; 科学与工程180分
内蒙古自治区
最低准入控制线
艺术设计类:本科第二批文化分398分/专业189分; 高职学生文化120分/专业166分
中文授课艺术:本科高级A/B文化214分/专业189分; 高职文化160分/专业166分
美术学士学位:本科高级A文化204分/专业179分; 高职文化120分/专业162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
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资格标准:文史317分; 科学与工程266分
第三批普通高等学校文科本科生录取资格:文史类244分; 科学与工程204分
高职(专科)艺术专业提前录取资格标准:文史200分; 科学与工程200分
山东省
艺术类本科文化类招生控制分:艺术类、文学类313分; 艺术科学281分
其中,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沉阳音乐学院除外)以及参照实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院校和专业,将设定本校艺术类本科文化招生控制分数专业由院校自行决定。
山西省
第一批:艺术(文学)337分; 艺术(科学)313分
第二批:艺术(文学)294分; 艺术(科学)260分
专业成绩控制线: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为194.0分; 书法专业最低控制线为73.00分。
陕西省
文科分数线:本科297分; 大专105分
艺术和科学分数线:科学258分; 大专105分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播音类、编舞类、导演类专业课程统一考试用书和高考成绩以及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程联考成绩已公布。 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省外非艺术类、播音类、导演类和非省属院校专业课程的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上海
文科本科文化控制线(3+3科目):261分
四川
艺术设计:本科370分; 大专170分
艺术设计职业师资班:本科300分
艺术设计职业课程:专科150分
天津市
文科:理工科276分; 文史280分
西藏自治区
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分数最低控制分数为普通学生最低控制分数的70%。 录取时,文化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取名额为止。
本科:少数民族文史科目211分,汉族文史科目249分; 少数民族理工科173分,汉族理工科221分
大专:少数民族文史科目134分,汉族文史科目174分; 少数民族理工科135分,汉族理工科168分
云南省
一本书:艺术文学380分; 艺术理论330分
两本书:艺术文学380分; 艺术理论330分
专科:艺术、文学290分; 艺术和科学290分
浙江省
省统考第二批艺术类专业各类别综合分科线
艺术类:第一部分511分; 第二节459分
注:第一批艺术类专业中,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学院、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的可划定独立线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 其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分)不低于312分。
单独考试录取分数线为:工艺美术337分。
广东省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1.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本批次实施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早期批次本科院校)
艺术类:文化科目总分308分,美术科目总分230分。
2.第二批本科院校(含本批次实施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早期批次本科院校)
艺术类:文化科目总分280分,美术科目总分210分。
3.第三批高校(含提前批准实施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高校)
艺术类:文化科目总分190分,美术科目总分160分。
贵州省
1、艺术类(不含美术类)本科生和有文化成绩的美术类本科生(含梯度、平行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艺术与文学
书法:362分
(二)艺术与理论并重
书法:289分
2、艺术(不含美术)高职(专科)、美术高职(专科)文化成绩最低入学控制分数
艺术与文学:180分
艺术与管理:180分
参加书法专业高考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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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文化课程的学习成绩要求较低,班里成绩一般的学生才有机会。
其次,专业相对容易通过。 各院校开设的书法专业在专业考试中一般有三种模式:
1、先进行临摹测试,即选择一本你喜欢临摹的列出的古代名著,不超过40字,一张宣纸。
2、再次参加创意写作考试时,学校会给你规定的内容,你可以用自己喜欢的书法风格来创作,但不能脱离书法的临摹。
3、有的学校增加了一些书法史测试,都是背诵的知识,很简单。
三是招生机构和学生数量不断增加。 教育部正在控制音乐、体育、艺术类专业的招生人数,但书法专业不仅不控制,还大力扩大招生,专业方向也越来越科学合理。 未来几年,一些高校将开始招收书法专业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四,候选人数量少。 明年将大致维持这个数字。
五是专业方向更加合理。 例如兰亭书画学院书法创作方向、人民大学书画方向、浙江大学书法文化方向、暨南大学书画鉴定方向、西安大学艺术设计书法方向等。安交通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装饰艺术书法方向、太原师范大学师范书法方向等,都有明确的就业方向。
六是社会急需大量书法人才。 由于书法已成为义务教育的必修课和高等院校的专业课,书法师资极度短缺; 各种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报纸、杂志都需要这样的专业人才。
【三星书法老师】——【杨杰】
字:乔生,名王吉山房。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山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山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会员,晋城市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晋城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晋城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泽州县书法家协会主席。
民进会员,山西开明画院常务理事,山西省教育学会书法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晋城诗词学会顾问。 曾就读于徐州国画院、西泠印社、中国书法家协会培训中心、中国美术学院等地。
书法篆刻作品获奖情况:
中国书法协会培训中心在2010年教学成果展中获奖。 (最高奖)
山西省第二届书法临摹大赛一等奖
山西省第四届书法临摹大赛二等奖
荣获第七届山西省书法篆刻大展奖提名
山西省第十四届“明星奖”一等奖
山西省第十五届“明星奖”三等奖
山西省首届青少年书法篆刻展
第六届山西省书法篆刻作品展
第五届全国篆刻艺术展
西冷印学会首届中国印展
西冷篆刻学会第六届篆刻评价展
第十四届全国“明星奖”总决赛
“三晋杯”首届全国公务员书法展
第二届山西省中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
“纪念傅山诞辰400周年”全国书法艺术展
第二届山西省书法展
“蒲县绿映”全国书画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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