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2023年度外聘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适应江汉区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启动我区2023年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
2、招聘计划
拟聘用编外聘用制教师200人。 具体岗位详见《武汉市江汉区2023年非职工就业制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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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术资格;
7、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证明材料;
8、教师资格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一)具有相应学年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持有相应学年期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三)2023年教育研究生、公费毕业生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学校教师专业能力证书》。 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师范院校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的,应在规定的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逾期,合同依法终止;
9、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武汉市江汉区编外人员招聘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名单》(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处于处罚期(影响期)的人员;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6、原工作(用人)单位不同意申请的;
7.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已记入公务员考试、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或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的人员,且仍在记录期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职位查询
2023年7月21日,武汉手持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申请人可以在上述网站上搜索职位。
(二)网上报名
1. 提交申请。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10:00至2023年7月28日中午12:00登录武汉手持人才网()首页“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并提交申请(包括上传照片,此后使用的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 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申请。 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凡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如申请未获批准,您可于7月28日中午12:00前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职位。7月25日至7月27日,职位报名情况统计信息将在武汉手持人才网发布每天上午10:00为申请人提供报名参考。 请申请人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数过多而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者无法更改申请。
2.查看网上评审结果。 申请人应于7月24日至7月28日登录武汉手持人才网()查询网上评审结果。 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3.在线支付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者须按照电子价格收费条例[2011]的规定,及时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网上支付”窗口第100号,选择应聘职位并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成功(请使用电脑支付)。 付款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上午10:00至7月28日晚上19:00。7月28日晚上19:00后付款无效。 付款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货时间为准。 存在时差,请务必及时付款。 未缴纳或不按要求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位置调整。 对计划招聘人数与批准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招聘单位将作出取消、减少或者保留该岗位的决定,并及时公布岗位调整方案。 已申请取消职位的应聘者可以在征求自己的意见后,选择再次申请职位或放弃申请并申请退款。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并成功缴费者,请于2023年8月2日中午12:00登录武汉手持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打印即可) 。 门票打印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手持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1、笔试计划于8月初举行。 具体时间、地点以门票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 第一个笔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第二个科目是“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
(五)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审核通知将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推荐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 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列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者提交相关材料不完整、虚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调换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资格审查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应聘者放弃面试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补聘。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数与职位空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3:1的职位,可正常进行面试。 应聘者只有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面试通过分数才能进入下一步。
(7) 分数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考生。 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笔试科目1“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成绩最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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