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资局青年学者论坛项目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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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二)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1、工程材料(申请代码1的,必须选择E下级代码)。

2.信息科学(如果申请代码1,则必须选择F下级代码)。

3.医学(申请代码1必须选择H下属代码)。

(三)资金投入强度。

资助强度为每个项目直接费用不超过20万元,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四)资助规模。

资助项目数量约为3个。

(五)资助内容。

赞助在内地举办会议的交流活动。

(六)项目实施期限。

申请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座谈会必须在此时间范围内举行,会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 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人必须是2025年12月31日(含)后完成的、为期三年及以上的正在执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须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该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人同意)。

(三)申请人应为所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

(四)与香港研究人员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5)更详细的申请人要求说明请参见《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3. 限制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为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及承担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的限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资局青年学者论坛项目征集启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基金 第1张

(二)不受“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同类型项目”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研资局合作交流项目总数限于1个。

(四)《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4. 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须知。

1.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

2、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表》。 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添加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左侧的+号或右侧的“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来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机构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填写申请”,进入“合作协议”选择界面,选择“NSFC-RGC项目” (大陆)下拉菜单中选择“香港)”,然后根据系统要求输入所依赖的基金项目批准文号,然后进入具体申请表填写界面。

3. 申请表填写说明

(1)项目名称(中文)应按照“NSFC-RGC青年学者论坛:主题”的格式填写,项目名称(英文)应按照“NSFC-RGC青年学者论坛:主题”的格式填写青年学者:主题”。 主题(中英文)应为论坛具体主题名称。

(二)项目申请应围绕本项目指南公布的资助领域明确具体主题,以促进内地与香港科研合作的发展。

(3)“会议日程”栏应详细列出研讨会日程。

(四)申请者在申请项目时,无需列出参与的内地和香港青年学者的详细信息,但应注明参与的两地青年学者的人数。 各地将有15-20名青年学者参加会议,青年学者须占全体参会人员的50%以上。

(五)内地与香港双方参赛人员应来自双方三所以上大学或科研机构,且每所大学或科研机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双方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

4、预算编制要求。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报须知中的预算编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按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可以在线提交电子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申请。

(二)支持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主办单位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申报预算的目标关联性、政策一致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主办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电子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的项目申请清单,无需纸质版本。

提交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等事项,请参见《关于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及结题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项目获得批准后,须将申请书签名盖章页装订于《资助项目计划》末尾,一并提交。 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表严格一致。

(三)项目申请的受理。

信息系统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22日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的要求填写申请表。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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