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0年1月4日至5日举行。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现将我市教师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内地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市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 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笔试均合格,有效期在2年以内。
4、具有北京户籍或北京居住证; 或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专科转本科生; 或者是驻京现役军人、武警人员。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毕业生应当具有幼儿园师范以上学历,非师范毕业生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毕业生应当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学历,非师范毕业生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中教师资格考试,须具有高等师范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须具有高等师范院校学士学位或者其他大学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考试,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水平。
另外:北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以及户籍在北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信网《教育学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申请时,大学生必须在毕业学年申请(即三年制学院在第三年申请,两年制学院在第二年申请)。
6、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具体请参考北京教师资格网体检要求)。
7、被吊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考; 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对教师资格考试作弊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在内地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市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持有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或者是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香港、澳门居民和持有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或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港澳台地区专科三年级学生、本科生、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在读专科学生。
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居民相同。
2. 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面试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8:00-2019年12月13日16:00。
符合面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北京师范大学四年级公费师范生选择“北京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其他考生选择“北京考区”,然后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并填写其他信息入口。
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亲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准确、真实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 若所填信息不真实或不正确,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类别笔试全部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即可获得面试报名资格。 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功能设置,尚未达到笔试资格的考生不能网上报名参加面试。
3. 2019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重新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重新报名操作不会影响考生面试报名资格。
4、2019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通过考试的考生无需重新报名。
5、如果考生忘记了注册密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以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行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以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方式。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谨慎更换手机号码);
(三)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以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客服电话010-82345677)重置密码。
5、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页面显示“待审核”,申请进入面试审核确认阶段。
(二)面试审核与确认
本次报名考生的面试审核和确认,由北京市教师资格认证事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采用“网上审核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步骤如下:
1. 在线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北京教师资格认证事务中心首先对考生进行网上审核。
网上评审时间:12月10日-13日。
重要提示: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24小时内,登录“北京教师资格网-统一考试面试专栏-在线评审系统”()或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北京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查看在线评审结果:
(一)已通过网络审查且审查结果为“网络审查通过,无需现场确认”的考生,同时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页面()处于“待付款”状态的,可以在12月12日申请(周四13:00后直接在网站付款)。
(二)网上审核未通过,审核结果为“网上审核不合格需现场审核确认”,或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网页进度( )仍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2月14日)后,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确认后方可付款,否则将无法参加面试。
2、现场审核确认
网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通过“网上预约-现场提交材料”方式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12月14日-16日(周六至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二)地点:北京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北京理工大学国防科技园1号楼一层。
(3) 确认步骤
第一步:网上预约
预约方式:登录“北京教师资格网-统一考试面试专栏-在线评审系统”()或关注“北京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预约现场确认; 预约开放时间:2019年12月11日—16日(周三至周一);
预约完成后,系统将向考生在线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预约短信。 候选人可以在预约期间使用此预约短信现场确认。
第二步:现场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考生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代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候选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代理人人数不能超过5人。
B.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Ⅰ. 在本市有户籍的社会居民(包括就业和失业人员)须提供候选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居民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若在本市有集体户口,需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提供集体户口簿中个人户口簿联原件,并提交个人户口簿联复印件;
二. 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研究生、专科生无需提供户口或居住证明;
四. 在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各类学生,应提供户口或居住证明;
Ⅴ. 具有本市户籍的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研究生、在读本科学历的专科学生,须提供与第一项相同的材料;
Ⅵ. 持有本市有效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供本市港澳台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已通过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台湾居民应提供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Ⅶ. 驻京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应当提供所在单位或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员关系证明。 证明的格式由单位或单位的规定确定。 该证明应当注明申请人所属驻京单位。
C.学历及学籍证明等
Ⅰ. 持有2002年以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登记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者,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字样。 “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
二. 持有2002年以前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2002年以后未在大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者,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提交复印件(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认证服务办公室,地址:北四环路238号博研楼506室)北京市海淀区中路,联系电话:010-82199588);
三. 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外,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学校”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发布。 教育资格认证报告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 持有港澳台地区高等教育机构毕业证书的,须经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复印件文件(港澳台地区教育部网站)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台湾学位认证制度:);
Ⅴ. 持有外国高等教育文凭的,须经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交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站地址:) ;
Ⅵ. 持有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或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应在“学信网”()提交并下载打印当期学习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Ⅷ.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专科至本科生应提供当期学习的《教育部学生身份网上核查报告》。 若《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需提交已过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复印件。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
Ⅸ.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面试考试的,应当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原件,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① 请应聘者提前准备好现场确认材料,避免因未能及时提供现场确认材料而错过面试机会;
②考生身份证丢失,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领取的,提供临时身份证申请回执信息可提供)、社保卡或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付款
通过面试审核的考生,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页面显示“待缴费”。 此时,考生可以在线支付考试费用。 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中午:00。 付款成功后,报名网页将显示“付款成功”状态,面试报名完成。 审核不通过或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面试报名不成功。
(四)面试准考证查询
完成缴费后,考生可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5日(周一至周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 信息。
(五)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月4日-5日(周六至周日)
(6)查看面试结果
自2020年3月3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成绩查询时间如有变动,请以网站通知)。
面试报名流程图如下: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访谈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形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方式进行。 《中小学教师考试(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言语表达等基本教学素质和教学设计。和思维品质。 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基本教学技能。 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二)采访对象
幼儿园面试不分学科;
小学面试分为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学、科学、音乐、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初中面试分为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艺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课程)面试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识技术与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含中等职业文化课程)“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面试科目中其他科目与笔试申请科目三(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一致。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与面试相结合进行测试。
四、面试程序
第一步:考生须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等待考试。
第二步:画问题。 根据考点安排,登录面试考核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考生可在2道精选试题中任选1道,且仅限1道试题)为其他类别选择)。 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表。
第三步:备课。 考生携带试题表和备课纸进入备课室,编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 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的问题。 工作人员将引导应聘者进入指定面试室。 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题,要求考生回答。 大约需要5分钟。
第5步:试讲/演示。 考生按照事先准备好的教案(或活动计划)进行试讲(或演示)。 时间10分钟。
第六步:防御。 考官会根据考生的考试讲授(或演示)内容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回答。 大约需要5分钟。
第7步:得分。 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并通过面试评估软件系统提交分数。
5、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 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不一致的,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到达候考室。 迟到进入候考室15分钟后的考生将不被允许参加面试,面试结果按“缺席”处理。
3. 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诊室。 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出题室”、“备课室”、“面试室”。 如有违规,将按作弊处理。
4、考生从进入候考室起,必须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备课时,考生须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办公桌上指定位置,以备查验。 “备课”时间为20分钟。
6、考生必须在考点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 面试时,试讲必须以“讲授”形式进行,“讲授”形式不计分。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将选定的面试题和备考试卷提交给考官。 经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室。 不得向面试官询问面试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报考中等职业专业课程的考生和实习导师须自带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现行使用的官方出版的教材。 面试程序是:
(一)考生需持有与所报考教学科目相一致的教材。 考官根据自备教材中的某一章当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在备考卷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三)考生进行试讲。 考官根据考生试讲的内容提出问题。 候选人的答辩持续20分钟。
九、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不得扰乱考场和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 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 考试费用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教考中心函[2015]147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1849号),面试费为215元/人(其中200元/人为全市考试费,向教育部考试中心缴纳考试费15元/人)。
参加面试的考生可于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持身份证到北京教育学院本部北京市教师资格认证事务中心(地址: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街十方街2号)区)考试费发票。
对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交本市考试费。 实施时,将先在线支付全额费用,然后现场退还。 此类人员可出示《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份)办理退款。 时间、地点与上述领取发票时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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