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8年1月6日至7日举行。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如下:现公告如下:
一
采访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京的考生,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即可报名参加这次采访。
二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三)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具体请参考北京教师资格网体检要求)
(四)申请人户籍或者人事关系之一在京。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师范以上学历,非师范毕业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毕业生应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学历,非师范毕业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中教师资格考试,须具有高等师范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须具有高等师范院校学士学位或者其他大学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考试,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水平。
北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户籍在北京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在学证明报考由学校颁发。 其中,大学生必须在毕业学年申请(即三年制学院在第三年申请,两年制学院在第二年申请)。
被吊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对教师资格考试作弊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
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面试
2017年下半年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8:00——2017年12月15日16:00。
符合面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北京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并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逾期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亲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 若所填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应聘类别笔试全部科目均通过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具有判断考生笔试成绩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的功能。 笔试成绩未达标的应聘者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面试。
3、2017年下半年之前已通过笔试的考生需重新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重新报名不会影响考生面试报名资格。
4、2017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无需重新报名。 如果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以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来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以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是考生找回密码的重要途径,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改手机号码。)
(三)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以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客服电话010-82345677)重置密码。
5、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将显示“待审核”。 候选人审核确认后,报名网页将显示“待付款”。 这个时候就可以进行网上支付了。 支付成功后,注册网页将显示“待处理”。 “付款成功”,所有面试报名完成。
(二)面试审核及确认
面试报名审核确认采取网上审核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24小时,登录“北京教师资格网-统一考试面试专栏-在线评审系统”()或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北京教师资格”进行查询网上评审结果。 如果网上审核结果显示“符合资格,无需现场确认”,可以直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 若网上审核结果显示“需现场确认”,需通过“网上预约-现场提交材料”方式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1.网上预约
(1)预约方式:网上审核结果显示“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可按照系统提示预约现场确认;
(二)预约开放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日(周三至周三);
(3)申请人可根据系统发送的预约信息(手机短信)在预约期限内现场确认。
2.现场提交材料
(1)时间:12月16日-20日(周六至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2)地点: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东门;
(三)所需提交材料:
① 户籍地在北京的非在校生考生
A。 候选人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户籍证明原件);
b. 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 本人签署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② 人事档案在北京的候选人
A。 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人事档案关系证明原件,包括:
应聘者所在单位设有人力资源部门并具有人员档案权限的,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 工作单位为本市公办中小学的,可由考生所在中小学出具。 证书格式见《附录2》;
考生所在单位无人事档案权限的,由考生人事档案存放地市档案机构(人才服务中心)出具。 证明的格式按照备案机构的规定执行。 证明上应当载明考生人事档案存放于本市。 机制;
曾在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并已毕业,但学籍(人事)档案暂存于原高等学校的,其证明由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以及存放考生学籍(人事)档案的大学。 、证明格式由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规定确定,证明上应明确注明应聘者学籍(人事)档案存放在学校;
C。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 本人签署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③北京市户籍在京的普通高校学生和外省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含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a.北京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含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ⅰ. 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证明格式见《附件3》,或本人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适用于民办大学或独立学院学生)。 ,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打印件),
ⅲ. 本人签署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b. 户籍在北京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三及以上(含大三)学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考生在校证明原件个人户口簿(本市集体户口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户籍证明原件)。
(四)提交材料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 请应聘者提前准备好现场确认材料,避免因未能及时提供现场确认材料而错过面试机会。
② 考生遗失身份证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但尚未领取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可提供申请收据信息)、申请考试的社会保障卡或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民办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打印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④持有党校毕业证书、军事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除外)还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书》中心认证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白研大厦506室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电话:010-61139123)。
⑤具有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 必要时应审核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补充说明材料。
⑦ 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须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办理申请的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三)面试付款
审核通过后,必须在线支付考试费用。 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5:00,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准考证查询
完成缴费后,考生可于2018年1月1日至7日(周一至周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并打印面试准考证,获取面试时间,位置及相关信息。
(五)面试、考试时间
2017年下半年国考面试日期为:2018年1月6日至7日(周六至周日)
(六)面试成绩查询
自2018年3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成绩查询时间如有变动,请以网站通知为准)。
面试报名流程图如下:
四
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形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方式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报考者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言语等基本教学素质和教学设计。表达能力、思维能力。 、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基本教学技能。 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2)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为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学、科学、音乐、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初中共有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艺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课程)17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其中,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初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含中等职业文化课程)、日语、俄语为新增科目。 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含中等职业文化课程)“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以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科目中其他科目与笔试申请科目三(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一致。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与面试相结合进行测试。
五
面试程序
第一步:考生须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等待考试。
第二步:画问题。 根据考点安排,登录面试考核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考生可从2道选题中选择1道试题,且只能选择1道试题)测试问题将被选择用于其他类别)。 考生确认后,计算机将打印试题表。
第三步:备课。 考生携带试题表和备课纸进入备课室,编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 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的问题。 工作人员将引导应聘者进入指定面试室。 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题,要求考生回答。 大约需要5分钟。
第5步:试讲/演示。 考生按照事先准备好的教案(或活动计划)进行试讲(或演示)。 时间10分钟。
第六步:防御。 考官会根据考生的考试讲授(或演示)内容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回答。 大约需要5分钟。
第7步:得分。 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并通过面试评估软件系统提交分数。
六
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入面试中心候诊室,等待抽题参加面试;
2、考生试面试过程必须以“讲座”形式进行,“讲座”形式不计分;
3、未按准考证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且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面试成绩记为缺席;
4、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 任何违规行为将被视为作弊;
5、考生应遵守考试相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6、报考中等职业专业课程和实习导师的考生须自带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现行使用的官方出版的教材。 面试程序是:
(一)考生需持有与所报考教学科目相一致的教材。 考官根据自备教材中的某一章节现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在备考卷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进行试讲,考官根据考生试讲的内容提出问题,考生回答。 总共20分钟,
7、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的考生无需自行准备教材。
(2) 考试费用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教考中心函[2015]147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1849号),面试费为215元/人(其中200元/人为全市考试费,向教育部考试中心缴纳考试费15元/人)。
对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交本市考试费。 实施期间,将先在线支付全额费用,然后现场退还。 请于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携带《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领取证明》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和身份证(原件1份)、发票到北京教育学院本部教师资格认证事务中心(地址: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街什方街2号)返还就到了这个城市。 考试收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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