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年满18岁或以上;
4、具有符合所申请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年龄计算时间以2024年1月3日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加入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我的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立案侦查的;
4.捏造、传播损害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赌博受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吊销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满前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十一、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月3日9:00-2024年1月5日12:00。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3日9:00——2024年1月5日17:00。
3、网上支付:2024年1月3日9:00-2024年1月5日20:00。
4、门票打印: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
5、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 不会有现场登记。 考生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选择本公告进行报名。
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及心理评估
1、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评估。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题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测试”,由客观题+主观题组成。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业务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素养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 考试正式开始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在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评估。 心理评估持续60分钟。 心理评估将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将在面试后公布。 不合格者,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评估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岗位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体能考核的考生。 申请人必须着装得体,做好体能测试的充分准备,并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2、考核项目:10m×4往返跑、纵跳触地、1000m(男子)/800m(女子)跑等3个项目,考核要求参照附件2《人民警察录用体能考核项目及标准》执行《公安机关《管理办法(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 考核为非竞争性,任意两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检结果符合标准时,按体能测试当日计算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的年龄。
3、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将无法进入下一个招募环节。
(三)面试及资格审查
1、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面试比例1: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并列最后进入面试者将合并录取。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占总成绩的50%。
3、应聘者须在面试应聘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应聘者存档并审核)。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聘请
1、对公告无异议的,确定该员工为录用人选,并签订劳动合同。 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
2、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规定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 逾期未到岗或者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 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
(一)薪酬福利
人员招聘按照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辅警薪资标准执行。
(二)其他福利
1、统一配备执勤制服和装备;
2、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检查;
4、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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