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2020届毕业生启用新就业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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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0届毕业生推出全新就业管理系统,实现“填写就业推荐表”、“网上签约”等功能。 现将有关政策法规通知如下:

签约平台适用对象、范围及开放时间

1、适用对象:我校2020届非定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2.就业系统网上合同开放时间:

9 月 20 日。

学生账户登录

由于签约平台中的毕业生信息是后续办理派遣、离校、户籍转移等手续的重要依据,所有毕业生均应完善个人账户。 如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顺利毕业离校的,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责任。 请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完成个人信息核验。

毕业生需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学生服务界面。 点击网站阅读原文即可进入。 选择统一认证平台登录就业系统。 毕业生统一认证平台的登录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后六位。 具体系统使用请参见《学生使用手册》(附件1)

雇主帐户登录

用人单位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用人单位登录界面登录就业系统。

点击网址阅读原文即可进入。 用人单位使用就业系统前需进行登记审核。 具体用工系统使用方法请参见用人单位使用手册(附件2)

网上签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毕业生登录签约平台,开始网上签约流程。 首先,毕业生需要仔细阅读网签手册流程(附件4),熟悉网签的每一步。

2.用人单位发起合同邀请。 用人单位在就业系统中搜索“毕业生学号+空格+身份证号后六位”,发起与毕业生网上签约。

3.毕业生确认邀请签字。 毕业生收到签约邀请后,选择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毕业生在就业系统与用人单位确认合同后,无论是确认生源信息还是打印纸质就业协议,如果更换用人单位,都需要办理违约手续。 (特别提醒:每位毕业生一旦接受单位邀请签订合同,即视为合同已生效,请谨慎选择。)

4.用人单位填写派遣信息。 用人单位应当完善毕业生就业系统的承包、派遣信息。

5.毕业生审核并确认派遣信息。 毕业生在就业系统中审核并确认派遣信息。 毕业生一经确定,双方合同信息不可更改。 学生就业信息由就业中心而不是学院审核。 (特别提醒:学员必须随时登录系统,关注合同签订动态。如企业提交后,学员发现企业填写的信息有误,须及时联系用人单位并特别是请用人单位注意确认派遣信息无误后提交。)

6.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派遣信息。 就业中心审核就业协议后,用人单位可以在线打印就业协议。 注:A3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 用人单位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将4份就业协议返还毕业生办理学校签字手续。

7、就业协议盖章安排:就业协议签订及盖章手续按先学院、后就业中心的顺序办理。

就业中心盖章安排:

北校区:

工作日工作时间

图书馆西裙楼305;

南校区:

工作日 14:30-17:30

I-105,E 楼,巨型结构。

8、毕业生完成所有签约手续后,自行保留一份协议书,向学院就业老师提交一份就业协议书,向就业中心提交一份协议书,并将一份协议书寄回公司。

9、毕业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网站上进行登记。 审核通过后,即可发起网上签约。

就业信息系统在线合同签订流程如下图所示:

就业推荐表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提供推荐材料时原则上必须使用本《推荐表》。 毕业生的《毕业生推荐表》和个人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内容真实、规范,并由学院相关部门认真审核。

1、就业推荐表申请流程:学生填写→学院审核。

2、一人只能申请一份就业推荐表,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核对信息。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2020届毕业生启用新就业管理系统 就业 毕业 签约 用人 违约 第1张

3、填写完成后,请确保所有信息能够在一页A3纸上显示。 如果超出页面边距,请调整表格中的内容,直到所有内容都在页面显示范围内后再提交。

4. 就业系统中的推荐表状态显示“审核完成”后,学生可以下载PDF并设置A3纸双面打印。

5、具体程序请参见《毕业生推荐表程序》(附件3)。

土地

违约相关政策和程序

1、签订《就业协议》的各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就业政策,履行协议条款,信守承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自觉维护毕业生就业秩序。 个别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需办理相关解除合同手续。 经学校审核后,可与就业系统用人单位重新签约。 学校不再负责派遣未经批准的违约毕业生。

2、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手续不全、材料不实的终止申请不予受理。 每个学生最多有一次默认机会。

3、毕业生办理注销手续所使用的任何材料,学校不予出具任何证明。 毕业生派出后,如因任何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学校将不再给予任何建议,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也不再向毕业生发放新的《就业协议》和推荐表。

4、违约处理时间:除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违约外,其他案件处理时间为2020年元旦假期后,其他时间不再处理。

一年级毕业生因身体原因、重大事故等特殊情况无法在原单位就业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无期限:

(一)毕业生提供特殊情况的相关证明; 违约单位出具说明具体情况的书面函件(加盖公章);

(2)毕业生需下载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默认申请表》并经学院领导批准;

(三)退回协议原件;

(四)毕业生在就业系统中取得新的合同资格。

第二类因用人单位工作岗位或人事变动调整、核实毕业生不能满足就业条件、经济不景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裁员等原因而终止,以保障权益。毕业生,毕业生须按下列程序办理,不受时间限制:

(一)违约单位出具书面函,说明具体原因(加盖公章);

(2)毕业生需下载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默认申请表》并经学院领导批准;

(三)退回协议原件;

(四)毕业生在就业系统中取得新的合同资格。

第三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被录取为硕士、博士生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签订《就业协议》时,协议中约定不报考研究生,但后来报考研究生并被录取并坚持继续攻读的毕业生;

(二)在签订《就业协议》时未与用人单位同意攻读研究生,但后来申请攻读研究生并被录取的毕业生。 与用人单位协商未达成一致,坚持读研;

(三)被录取后,拒绝通知用人单位,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的。 被录取的研究生未办理违约手续的,学校将按照协议要求将其档案、户籍关系及相关手续送交用人单位。

第四类用人单位在用工制度中发出合同邀请。 毕业生接受签约邀请后,视为合同生效,即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线完成就业协议的签署。 无论毕业生是否打印纸质就业协议,如果想换单位,都需要办理违约手续;

(1)毕业生需征得原协议单位同意,原协议单位须出具同意终止原协议的书面信原件(加盖公章);

(2)毕业生需下载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默认申请表》并经学院领导批准;

(3)毕业生须持有新接收单位录取通知书原件(加盖公章);

(4)毕业生携带上述手续和协议原件到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违约金。 经批准后,将获得就业系统新的合同资格。

就业信息系统默认流程如下图所示:

防范措施

1、为了保证访问合约平台的速度和效果,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登录系统。

2.请各学院协助用人单位推广签约平台,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在平台注册账号、签订合同。

3、在线合同咨询热线:

南校区 029-81891198

北校区 029-8820223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9日

标签: 就业 毕业 签约 用人 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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