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14年以来,我省跻身全国第一批试点省份,与上海市共同承担“一带一路”试点任务。全国高考综合改革。 五年来,已完成三轮高考招生。
高考综合改革是一项探索性改革,没有先例可循,需要先行先试、探索完善。
发现问题并不断调整完善改革方案,本身就是改革试点的价值。 试点以来,我省和上海都调整和丰富了高考改革试点方案,为全国其他省份的改革试点提供了有效借鉴。
2018年底英语加权评分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组织力量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研究评估。 在教育部的指导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我们再次研究了改进措施。 近日,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20]11号),调整部分高考政策。 主要有六项措施:
1、高中学业考试按年级、学科同时统一安排。 同一年级、同一科目的考试将同时进行。 自2020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执行。
2、外语、选修科目成绩由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自2021年1月考试起执行。
3、选科成绩差由3分改为1分,自2022年1月起实施。
4、招生划分由三阶段改为两阶段,从2021年招生开始实施。
5、语文、数学、外语采用国家统一试卷,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为资格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和市、县组织实施。 通过考试是申请的条件。 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由全省统一组织,自2022年招生起实施。
上述六项措施因适用于不同的起始年级,实施时间也有所不同。 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落实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 同时,要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条件保障,特别是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的实际变化,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努力保障和提高高中教师的收入和福利。 我们也呼吁全社会加快教育观念转变,纠正单纯评价教育、学校、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绩效观,为教育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环境。高考。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相关政策解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已于近日印发。 现将《通知》的背景及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高考改革试点成果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开展全国首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省的重要任务。 本轮高考改革,我省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初步构建了更加公平的高考制度。公正、科学、高效、丰富多样的高考招生制度。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主要体现在:一是改革顺利实施。 我省围绕“实现学生成长、国家人才选拔、社会公平有机统一”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措施,顺利完成三轮高考招生; 从此前的调查和第三方独立评估来看,改革结果已达成共识。 二是改革方向正确。 坚持立德树人,统筹推进教育教学、考试、招生、管理等综合改革,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文科融合、招生多元化的高考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打破“一考决定一生”,推进高中学校课程改革和特色发展,撬动高校专业建设和教育模式改革。 三是群众的整体认可。 据2019年1月第三方独立评估显示,我省高考新生和高中生对高考改革的满意率分别为81.7%和79.9%,表明“改革”的目的为学生”已基本实现; 高水平大学招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积极支持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强了考生对新高考改革的获得感。
二、为什么要不断完善高考改革试点?
此次调整完善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相关内容的原因有二: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相关改革试点省份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二是尊重改革试点的客观规律。 本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直面长期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老大难问题,如“分数论”、“一考决定人生”、“科目严重偏科、缺乏针对性”等。 “人格”等改革,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链条最长、覆盖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作为试点省份,尚无现有经验可供借鉴。 五年的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但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条件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还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 全省教育会议明确,高考改革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不断完善改革”。 一方面要坚定信心,坚持改革。 另一方面,要立足当前实际,更好处理科学公平的人才选拔、理想目标与现实条件的关系,更好克服功利性应试惰性等因素。 遇到困难,一步一个脚印,稳步前进。
三、制定本通知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主要考虑: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做到积极推进与稳步推进相统一、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促进公平与提高效率相统一。 坚持立德树人,真正把学生放在第一位,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高校招生的牵引作用、中学的推动作用、社会的协助作用,凝聚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思想共识,营造良好环境高考综合改革氛围浓厚。
4. 本通知是如何形成的?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措施全面实施后,我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始终坚持做好一系列基础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 本《通知》的形成,是一个全面调查、多轮评估、严格论证决策的过程。 2018年底,省政府成立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完善高考改革方案。 2019年1月以来,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带头广泛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和大中学校的意见建议,并就多项问题召开专家咨询会。场合。 省教育厅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对省内外中学、高等院校、市县教育局、教育计量专家进行调查。 共举办座谈会64场,受访人数1100余人; 网上调查共收集10万份有效问卷,于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高考改革试点的初步设想和方案。 同时,我省专门聘请第三方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进行独立评估,并开展两轮自评估,分别形成评估报告。
在这一系列工作的基础上,省政府多次专题研究讨论,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决策批准,并按照根据规定,这份《通知》最终形成并向社会公布。
5、学业考试为何调整为按年级安排、安排?
2014年改革试点时,学业考试每年两次,允许不同年级的学生同时参加考试。 这是针对我省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习能力强的学生提前完成高中学业的情况。 五年的实践表明,这样的学生很少。 在功利应试倾向较为普遍的情况下,这种安排为一些学校功利性“跳槽”提供了便利。 为杜绝功利性“操之过急”给学生造成沉重负担、影响教学秩序的现象,《通知》对高中学业考试的安排进行了适当调整。 鉴于我省高中2020年入学一年级学生开始使用新课程标准,《通知》明确,学业考试时间和科目调整从本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便于考试安排和教学安排同步。 。
6、外语和选修科目成绩调整为当年有效的原因是什么?
外语和选修科目成绩有效期为2年。 它们是结合高中课程改革学分制和灵活学制而设计的。 这也与高二学生可以选修考试有关。 鉴于2017年省政府将两次选修科目考试集中安排在高中三年级。 同时,为避免一些学校功利性“跳槽”,避免不同年级学生比例不平衡,《通知》将外语和选修科目成绩由有效期2年改为有效期1年。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明确执行。
7. 选科成绩如何调整?
2014年我省启动新高考时,为了使不同选修科目的成绩具有可比性,采取了评分方式,设定21级,分差为3分。 此次《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起,选拔科目分值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差由3分改为1分。 这是为了增强选修科目考试的区别。
8. 为什么录取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我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制定时,为了让学生、家长和老师有一个适应期,考生分三个阶段录取。 同时,招生办法解释材料中明确提出,条件成熟后逐步减少阶段。 至此,新高考招生已顺利实施三年。 考生、家长和院校都已适应新高考的评价录取模式。 减少招生和招生环节的条件基本成熟。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综合分析利弊,《通知》由三阶段招生改为两阶段招生,自2021年招生起实施。 这一调整将有利于扩大学生的学科和专业选择。
九、如何进一步做好高考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资格考试,按省统一标准,由市县组织实施,2022年招生开始使用; 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 这样做,一方面不断体现高职院校对考生职业技能和素养的要求,有利于中等职业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另一方面,也考虑到全省统一组织和运行考试的复杂性,这对高职院校有利。 学校可以更好地掌握统一的计量标准。 此外,这也与目前国家实施高职院校扩招的政策相一致。
十、深化高考改革试点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高考综合改革的地方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落实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 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凝聚思想共识。 大力宣传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性。 开展分级分层培训,引导教育理念转变,积极参与高考改革。 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的评价机制,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评价学校、评价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绩效观。 三是强化高考条件综合改革。 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总数内,适度增加普通高中增编人员,配置普通高中专任教师。 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的实际变化,在分配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奖励时充分体现绩效和激励因素,向工作量增幅较大的教师倾斜。 增加普通高中生均公共经费投入,加快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建设。 加强考试招生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入门级命题(造纸)专业人员工作保障机制,加快命题基地建设,提高命题和考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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