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的申请
(一)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实施细则中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时间
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者应于2023年11月1日12:00至2023年11月30日16:00登录yzbm.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三)提交材料
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者应于2023年11月1日12:00至2023年11月30日16:00期间在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
1、有效身份证明;
2、外语水平证明(英语四级或英语六级证书等);
3、本科、研究生成绩单扫描件;
4、本科毕业证书(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学证明;
5、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同等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信两封;
6、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承诺书;
7、《研究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
8、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9、导师、论文评审员和论文答辩委员会提供的论文评审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往届学生提供);
10.个人陈述:请用不超过1500字介绍您的专业背景、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以及研究生学习和研究计划。
(四)注意事项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报名后,请选择“项目型博士”进行报名;
2.申请人邀请两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 推荐专家应按照申请服务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上传专家推荐信,并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 等待后续通知并将密封的书面版本提交至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务处,或在线填写推荐信并将密封的书面版本(在密封信封接缝处签名)提交给申请人邮寄至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学办公室;
3、持在国外取得的学位证书申请的,须经教育部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4、发现申请人有伪造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博士录取资格。
2、材料审查和综合评估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学院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招生工作组组织材料审核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考生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评审。
(一)材料审核流程
至少3名专家对每份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按100分制评分,取平均分。 如果有小组,则分数将在小组之间标准化。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参加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
①《计量经济学》(满分100分)
②《经济与金融》(含专业英语,满分150分)
按照招生计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至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2.面试
每位候选人大约需要 30 分钟,满分 100 分。 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攻读本学科博士学位的基本素质、学术能力和学术兴趣。
笔试将于2024年3月上旬进行,面试于3月中下旬进行。 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3.推荐入学候选人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学院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当年招生名额,报中国人民银行并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招生类别及其他
本项目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清华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确定录取的考生档案进行调取。 不能按时转送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学生基础学习期间在校全日制学习,毕业后选择自己的职业。
每位申请者需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中注册并选择“项目型博士”进行注册。 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之间不接受转学。
在招生各环节,对考生的失信、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学风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上述未尽事宜,请参见《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细则。 如因疫情等原因招生安排发生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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