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大学生公益岗位
招聘岗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一)》(鄂尔多斯市残联〔2021〕2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鄂尔多斯市残联〔2021〕第4号),结合“十四五”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要求。 现面向社会招聘37名残疾大学生担任公益岗位。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位置设置
(1)位置设置
鄂尔多斯市部分苏木乡(街道办事处)公益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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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位数量:37个。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二)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意识。
(三)具体要求
1、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含高考时鄂尔多斯市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有工作能力;
5、能够独立完成书面答题;
6、无障碍沟通;
7、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8、有就业意愿并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残疾大学生(具有国家学术信息网学历认证证明)。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申请。
三、实施步骤
招聘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告、聘用手续八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核对信息并打印准考证(请在笔试前1周打印准考证并缴纳费用)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09:00——11月13日17:00
在线审稿时间:2023年11月7日09:00——11月15日17:00
3、报名时,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在线填写《残疾大学生公益岗位报名表》(附件1)中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帽彩色数码照片(jpg格式,尺寸较小)超过 20KB)。 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学习经历(填写就读学校、院系、专业的起止年限)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限) 、工作单位、地点)。 主要工作经历)。
4、申请人须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填写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纳入诚信档案。 申请者须签署《公开招聘残疾大学生公益岗位诚信承诺书》(附件2),否则不予受理申请。
(二)笔试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组织笔试。 笔试的科目一般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 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3、笔试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审核范围的应聘者,须提交《残疾大学生公益岗位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下列文件(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证明、残疾证明、学历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低保家庭生活证明。
3、资格审查重点关注应聘者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填写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提供个人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等原因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笔试后,招考部门或招考单位电话通知替换候选人。
(四)面试
1、原则上应聘者按2:1的比例进行面试。 若达不到比例,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参加面试的残疾大学生必须到相应地区残联登记。 经当地残联审核总结后,各用人单位当地人力资源机构和残联组织面试。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资质。 基本能力和职业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回答。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用人单位下属旗帜另行通知。 面试命题和考试工作由用人单位所属旗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组织。
3、总分计算。 总成绩按照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的加权比例计算。
(五)体检及检查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报考人选。 如果最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总成绩打平,则有优先条件的人员进入。 条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补考。 成绩按照高低分排名,确定考生等额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 体检
(一)体检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在旗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须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
(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体检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予以调换。
2.检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录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考察工作,必须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受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等。 、个人诚信等,同时审查资格。
(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检查的具体时间和方式由用人单位确定。 检查必须在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
(二)考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告及聘任
1、体检、考察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同时在鄂尔多斯市残联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公布。 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公示期间举报影响就业问题并有证据证明的,不予录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待问题弄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按顺序填补。
4、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地点由各旗区残联确定。
5、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自行承担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一般聘期为三年(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可连续聘用。 其他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员录用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事宜。 同时,他们还将接受市残联组织的为期1个月的应聘岗前培训。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经当地残联审查批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各级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领导小组对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对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不得再次聘用。 用人单位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实际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提高60%以上。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可以适当提高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
四、纪律与监督
建立考生考试诚信制度。 为强化考生诚信意识,杜绝应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确保本次招聘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考生须签署《公益性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残疾大学生职位”在报名考试前。 并为考生建立考试诚信档案。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凡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违规用工的,一经查实,终止、解雇劳动合同。
5、其他
(一)准考证、笔试、面试等考试相关信息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鄂尔多斯市残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当地残联官方网站。 请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 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预约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咨询热线:0477——85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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