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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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福州市司法局发布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今年福州市法学考试将于9月16日、17日分两批进行客观题,10月15日进行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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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号和福建省司法厅有关公告,现将福州市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士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士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士及以上学历。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试资格)或取得相应学历的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法律专业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条件放宽的,注册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须查看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的登记公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的;

4、两年内禁止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期限未满,或者终身禁止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有其他情形被终身禁止执业的。

已取得甲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条件并已办理注册手续的,注册无效; 已参加考试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对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司法部作出撤销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尚未获得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政策要求

1.报考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已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毕业生(含专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 (专科毕业生)2023年进入研究生学习(下同)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本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考各单科考试合格的毕业生- 学习考试,年内可获得本科学位。 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在: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老法”专业学历资格或者符合资格的申请放宽政策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新办法》专业学历资格的2024届毕业生,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法学学位。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硕士或硕士学位、法学硕士或以上文凭和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2024年军队院校毕业生,应取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资格和学位。

(4)保留2022年客观题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报名。

2022年客观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其合格分数线在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 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及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在报名参加主观考试时确认参加2023年主观考试。 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达到宽松及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考试和主观考试,或在报名参加2023年主观考试时确认参加主观考试。

(五)考生应选择使用汉语试卷参加考试。

本市不接受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参加考试的申请。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必须选择使用简体字填写个人信息和回答问题。

2. 客观测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3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实行客观题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6月30日18时。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程序填写个人信息。和步骤。 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提交任何额外材料。

(二)注册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我的毕业证书应该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 我的学位证书应该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的报考者,无需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当地户籍,放宽学历资格登记。 网上登记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主页的电子照片。

5.电子身份证照片。 申请人应提供近三个月内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彩色(红、蓝、白底均可)正面免帽电子证件照片。 这张照片将作为我的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书和合法职业资格证书的唯一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注册信息做出真实、有效的承诺,并对所提交材料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网上报到时,应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全部合格并能在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在网上报名时签署《单科全部通过承诺书》。

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证书。 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地区及外国学历人员,必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法)证书。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注册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

(3)缴纳考试费

1、考试费用为168元。 我省考试费用按照民发服务价格变更函[2021]214号和四发通[2018]43号的规定收取。

2、客观考试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00。

3、申请人应使用支付宝付款。 注册及缴费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收据”,注册人可以打印该收据。

考试费成功缴纳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地点。

(4)打印准考证

申请人可于9月6日至15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及方式

2023年客观题考试将分批进行。 我市客观考试分两批,9月16日、17日,考生参加其中一批考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具体来说:

第一批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6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二批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7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3 年的客观考试将是闭卷、机考。 试题、答题要求、答题界面均显示在电脑显示屏上。 考生应使用电脑鼠标或键盘直接在电脑答题界面上作答。

(6)及格分数线

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阅卷。

根据《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客观题考试的及格分数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 9月22日,司法部公布了客观考试成绩和及格分数。 考生可以在司法部官方网站打印自己的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考试的及格分数在今年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3.主观测试

(一)报名及缴费

1. 2022年客观考试保留有效成绩和2023年客观考试合格者,可报名参加2023年主观考试。

2、考生应于9月23日8:00至9月27日18:00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确认参加主观考试并按要求缴纳考试费用。 逾期未确认并缴纳费用的,将不再进行追加申请。

3、考试费93元。 我省考试费用按照民发服务价格变更函[2021]214号和四发通[2018]43号的规定收取。

(二)设置试验区和试验点

我省主观考试共有9个考区。 届时,主观试验区将在客观试验区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规划设置。 请考生关注福建省司法厅主观考试公告。

考生可以自由选择考区并确认参加主观考试。

(3)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考试的人员可于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及方式

2023年主观考试将于10月15日举行。

主观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3年主观考试将采用电脑化考试,试题、作答要求和作答界面将全部显示在电脑显示屏上。 考生应使用电脑鼠标、键盘直接在电脑答题界面上答题。 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微软双拼解决方案)、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 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和软件。

因健康、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参加考试确实有困难的考生,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考试时,可以申请采用纸笔答题方式。 考试题目和答案要求将显示在计算机显示屏上,考生在答题卡上书写。 回答。

对于主观考试,司法行政机关向考生提供电子版法律法规,考生可以在电脑上查阅。

(5)及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评分。 根据《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考试的及格分数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 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了主观考试成绩和及格分数,考生可在司法部官网打印自己的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港澳台居民考试报名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请参见司法部公告。

在内地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选择在福州市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考点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查询方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等与内地(内地)其他报名者相同。

5、法律职业资格审查与认证

通过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符合资格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具体事项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对通过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宜另行公告由司法部。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范围和管理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省并非考试政策宽松的地方,不接受符合当地宽松政策的考生报考法律职业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因网络通讯条件不足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缴纳费用或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福州市司法局(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办公区8号楼611室。 可乘坐2路、103路、163路、175路、177路、190路、307路公交车到达东办公区站点)。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可以选择在福州考区报考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考生应通过司法部官方网站在线报名,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考证,到设在本市的考试中心参加考试。 现役军人报名考试的其他事项按照司法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法委的有关通知办理。

(三)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和参考答案。 主观考试成绩公布后,福州考区考生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福州市司法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测试结果。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公布的《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以作为考生备考的依据。 福州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对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6)注册并付款后,申请人将无法修改除联系方式外的其他信息。 相关信息确需变更的,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福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核实后现场协助修改,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七)根据审查组织实施工作实际,相关事项如有调整,将发布相关公告。 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动态。

(八)有关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报考者可登录司法部网站、福建省司法厅网站、福州市司法局网站。

(九)咨询服务方式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相关事宜,可咨询福州市司法局,电话:0591-83319614;

2、如遇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考试支持中心:4008115177(每天8:00至20:00)。

3、有关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的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博思软件有限公司:4008771666。

福州市司法局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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